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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冯昕、李长训任职的通知


【颁发部门】 河南省政府

【发文字号】 豫政任[2011]12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冯昕、李长训任职的通知
(豫政任〔2011〕123号)


省民政厅:

省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冯昕为河南省民政厅副厅长;

任命李长训为河南省民政厅副厅长(试用期一年)。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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