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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李万翔、孙现锋任职的通知


【颁发部门】 河南省政府

【发文字号】 豫政任[2011]15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李万翔、孙现锋任职的通知
(豫政任〔2011〕157号)


省接待办:

省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李万翔为河南省接待办公室副主任;

任命孙现锋为河南省接待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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