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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陕西府谷至山西河曲华莲黄河大桥收费站收费期限等问题的批复


【颁发部门】 陕西省政府

【发文字号】 陕政函[2011]25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陕西府谷至山西河曲华莲黄河大桥收费站收费期限等问题的批复
(陕政函〔2011〕257号)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

你们《关于核定府谷至河曲华莲黄河大桥收费站收费期限的请示》(陕交字〔2011〕9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陕西府谷至山西河曲华莲黄河大桥收费站最终收费期限为20年,至2029年4月17日止。该公路项目在运营期间,若遇国家公路收费政策调整,须从其规定。有关华莲黄河大桥收费站的其他事项仍按陕政函〔2009〕45号文件精神执行。

请切实加强管理,严格按规定使用税务部门印制的车辆通行费票据,依法纳税;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q标准使该段公路及大桥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确保道路安全通畅。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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