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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省跨境人民币业务领导小组的通知


【颁发部门】 陕西省政府

【发文字号】 陕政字[2011]13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省跨境人民币业务领导小组的通知
(陕政字〔2011〕138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快推进我省跨境人民币业务工作,促进我省跨境贸易与投资业务的发展,省政府决定成立陕西省跨境人民币业务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娄勤俭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陈国强省政府副秘书长

杨勇省 金融办主任

郭新明 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行长

成员:李忠民 省金融办副主任

袁庆春 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副行长

王范儒 省财政厅副厅长

王国龙 省商务厅副厅长

刘明权 省国税局副局长

肖 力 西安海关副关长

吴一民 陕西银监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办公室主任由袁庆春同志担任。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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