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文化部关于同意马来西亚歌手戴佩妮到四川省演出的批复


【颁发部门】 文化部

【发文字号】 文市函[2011]170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文化部关于同意马来西亚歌手戴佩妮到四川省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1〕1708号)


四川省文化厅:
你厅川文〔2011〕166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四川金手指文化传播集团有限公司邀请马来西亚歌手戴佩妮,于2011年10月6日到四川省成都市演出。
此复。

二○一一年九月十九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