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文化部关于同意奥地利维也纳施特劳斯乐团到浙江省演出的批复


【颁发部门】 文化部

【发文字号】 文市函[2011]170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文化部关于同意奥地利维也纳施特劳斯乐团到浙江省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1〕1706号)


浙江省文化厅:
你厅浙文外〔2011〕341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浙江国华演艺有限公司邀请奥地利维也纳施特劳斯乐团一行35人,于2011年12月26日至2012年1月5日到浙江省杭州市等地演出。
此复。

二○一一年九月十九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