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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新加坡歌手孙燕姿到山东省演出的批复


【颁发部门】 文化部

【发文字号】 文市函[2011]166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文化部关于同意新加坡歌手孙燕姿到山东省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1〕1667号)


山东省文化厅:
你厅鲁文市〔2011〕161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江苏省演出公司邀请新加坡歌手孙燕姿,于2011年9月30日到山东省烟台市演出。
此复。

二○一一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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