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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卫生厅关于湘潭市中心医院静脉用药集中调配收费的批复


【颁发部门】 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卫生厅

【发文字号】 湘价函[2011]13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卫生厅关于湘潭市中心医院静脉用药集中调配收费的批复
(湘价函〔2011〕135号)


湘潭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申请湘潭市中心医院收取静脉用药配置成本费的请示》收悉。为了保障临床用药安全,湘潭市中心医院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了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对静脉用液体药物实行集中调配供应,并通过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卫生学评价。经研究,同意湘潭市中心医院在开展静脉用药集中调配工作时,参照省物价局、省卫生厅湘价函〔2011〕101号文件规定执行。请你局督促医院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做好价格公示及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

湖南省物价局 湖南省卫生厅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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