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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美国歌手方大同、胡启志到浙江省演出的批复


【颁发部门】 文化部

【发文字号】 文市函[2011]163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文化部关于同意美国歌手方大同、胡启志到浙江省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1〕1634号)


浙江省文化厅:
你厅浙文外〔2011〕358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开思文化艺术有限公司邀请美国歌手方大同、胡启志,于2011年9月17日到浙江省杭州市演出。
此复。

二○一一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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