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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美国歌手费翔、潘玮柏到陕西省演出的批复


【颁发部门】 文化部

【发文字号】 文市函[2011]163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文化部关于同意美国歌手费翔、潘玮柏到陕西省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1〕1635号)


陕西省文化厅:
你厅陕文字〔2011〕93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陕西秦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邀请美国歌手费翔、潘玮柏,于2011年9月26日到陕西省安康市演出。
此复。

二○一一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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