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美国弗吉尼亚室内乐团到云南省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1〕1611号)
云南省文化厅:
你厅云文市〔2011〕47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昆明剧院有限责任公司邀请美国弗吉尼亚室内乐团一行4人(其中美国3人、我国台湾地区1人),于2011年12月25日至2012年1月10日到云南省昆明市等地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一一年九月五日
文化部关于同意美国弗吉尼亚室内乐团到云南省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1〕16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