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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关于开设房地产权证指纹肖像数码密押防伪业务的通告


【颁发部门】 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为更好地保障产权人的房地产权益,保障交易安全,我中心自2011年10年31日起推出房地产权证指纹肖像数码密押防伪业务。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采集产权人指纹、肖像特征,生成“指纹肖像数码密押防伪膜”加载到房地产证上,实现“人、证、簿”三者同一性。

二、办理原则:产权人以自愿为原则申请办理。

三、申办方式:

(一)可以在办理房地产权登记时在业务受理窗口一并申请。

(二)产权人可以持房地产权证到发证窗口单独申请。产权人持有的房地产证非2009年国家统一版本的,还需与换证登记合并办理。办理流程详见办证大厅的《业务办理指引》。

四、收费标准:本服务由技术专利权人广东鑫诺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并收取费用,每本房地产证收取180元。

特此通告。

 

 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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