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美国哈莱姆男孩女孩合唱团到上海市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1〕1573号)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你局沪文广影视〔2011〕1411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音像出版社有限公司邀请美国哈莱姆男孩女孩合唱团一行31人,于2011年10月15日至23日到上海市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一一年九月一日
文化部关于同意美国哈莱姆男孩女孩合唱团到上海市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1〕15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