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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西柏坡高速公路一期工程设置临时主线收费站的复函


【颁发部门】 河北省政府

【发文字号】 办字[2011]13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西柏坡高速公路一期工程设置临时主线收费站的复函
(办字〔2011〕132号)


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冀交公〔2011〕774号收悉。省政府同意西柏坡高速公路一期工程高庄至北沟段建成后,在温塘出口互通区北端处设置临时主线收费站。待西柏坡高速公路二期工程收费运营后,撤销临时收费站,拆除收费设施。

二○一一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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