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中共张家川县委办公室、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县开展以治散、治懒、治庸为主题的机关作风效能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活动的通知


【颁发部门】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政府

【发文字号】 县委办发[2011]10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中共张家川县委办公室、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县开展以治散、治懒、治庸为主题的机关作风效能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活动的通知
(县委办发〔2011〕105号)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及驻县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全县行政效能和机关作风整顿活动,切实解决当前全县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改进机关作风、提升工作效能、提高服务水平、优化发展环境,促进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式科学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总体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县委、县政府决定,从2011年9月下旬至2012年1月上旬,在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重点服务行业和窗口单位集中开展为期4个月的以治散、治懒、治庸为主题的机关作风效能突出问题综合整治工作。这项工作由县纪委牵头,县四大组织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行政效能投诉中心等有关部门单位参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综合整治内容
(一)治散。主要是指管理混乱,不会管、不敢管,单位形象不佳,干部自由散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视为“散”:

1、单位组织纪律涣散,缺乏大局观念和大局意识,不遵守政治纪律,对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不执行、讲条件、政令不畅、不听指挥,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工作消极应付、哄上瞒下、在落实时间和质量上打折扣,不遵章守纪按制度办事、散布不满言论、传播小道消息、信谣传谣、阳奉阴违、我行我素,对上级机关和领导批示、督办的事项不及时研究、办理、答复,或答复时避重就轻、弄虚作假,思想和行动不能与全县工作大局合拍的。

2、乡镇干部组织纪律松驰,自由散漫,“走读”现象较为突出的。

3、不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干部迟到早退、串岗溜岗,甚至个别干部“小病大养”,长期请假不到岗的。

4、干部上班时间不安心工作,在电脑上玩游戏,甚至用扑克牌聚众赌博,机关面貌不整洁,损害党员干部形象的。

5、乡镇、单位主要领导外出不请假,无故缺席县委、县政府重要会议的。

6、单位主要负责人作风不民主,班子内部不团结,形不成合力,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得不到充分发挥,把握大局、统筹协调、科学运作、突破难点能力不足的。

7、精神懈怠、缺乏激情、标准不高、方法不活、效率不高、作风不实,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乱评比、乱达标,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现象较为突出的。

8、不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对本乡镇、本部门或下属单位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不制止,不查处的。

(二)治懒。主要是指对县委、县政府做出的决策不贯彻,对工作职能和具体工作岗位职责不履行,对组织分配的任务不积极完成以及在促进改革发展稳定方面不努力,所在乡镇、部门、单位和具体岗位工作多年无起色等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视为“懒”:

1、干部安于现状,不思进取,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精神萎靡不振,争先创优意识不强的。

2、不能结合乡镇、部门单位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工作无特色、无创新的。

3、对当年县委、县政府提出的目标任务没有完成,在千分制考核中处于后三位,在省市同类考核中,受到上级批评,影响全县大局的。

4、等靠思想严重,对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重点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不及时不到位;对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健问题研究不深不透,工作重点不明确,工作重心不突出;对影响国计民生的重点工作重视不够,对必须确保完成的工作任务心中无数、把握不准、数字概念不清晰;对招商引资项目和新上的重点项目服务意识不强,在有关审批程序和手续办理上不积极主动,甚至设卡推脱,贻误工作时机,影响投资发展环境的问题听而不闻、视而不见,协调落实不到位,影响建设进程和工作有效开展的。

5、在其位不谋其政,不推不动,甚至推了也不动,工作效率低下的。

6、遇到矛盾绕道走,敷衍塞责,不解决问题,甚至上交矛盾,造成不良影响的。

7、不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了解实情,凭主观意愿办事,造成不良后果的。

8、由于工作不到位、不重视或措施不力导致发生重大案件、重大责任事故,造成严重影响的。

9、对上级指示、决定拒不执行、拖延不办,对群众的一些基本权益和诉求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一些具体问题,特别是群众通过来信来访和“市委书记市长留言板”、“政风行风在线”、“行风热线”反映的突出问题,不重视、不协调、不解决、不督办、不回复,对涉及到本行业、本部门的社会问题、社会矛盾、社会热点问题不能及时排查化解,甚至形成一些长期上访、越级上访和群体性上访;乡镇干部缺乏工作责任心,工作不深入,充当“传声筒”,单位职能发挥不到位现象较为突出的。

10、公务员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不称职等次的。

(三)治庸。主要是指没有能力履行岗位职责,难以胜任领导职务,对组织分配的工作无能力按要求完成的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视为“庸”:

1、干部长期不重视对党在新时期的政策理论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学用脱节,思想上固步自封、不求上进的。

2、政策理论水平和自身素养不适应所从事工作,且领导和群众意见较大的。

3、工作能力与工作水平不适应岗位要求,完不成工作任务的。

4、当老好人,做太平官,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

5、领导干部不作调查研究,对本乡镇、本行业、本系统工作心中无数的。

6、 行政机关和公共事业单位政务公开制度不落实,办理事项、依据、时限、收费标准不公开、不透明,信息更新不及时。单位财务管理不严格,审批程序不规范,会计出纳一人兼任,财务账目不清、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

7、不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导致决策失误,或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不落实,造成重大失误和损失;在自然灾害、安全事故、重大疫情及其它群体性、突发性事件中,决策失当、监管不力,以及迟报、瞒报、漏报、误报信息的。

以上三个方面的问题如果不下决心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势必影响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影响党群干群关系,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影响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二、综合整治方法
这次机关作风效能突出问题综合整治采取全面开展、上下联动的方式进行,各系统、各部门、各单位要本着“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同时采取“自查自纠、边查边改,督促检查、查纠结合,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方式方法开展综合整治工作。

1、自查自纠。要广泛听取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认真查摆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作风效能建设方面的散、懒、庸问题,着重开展“四查四看”:一查执行上级政策法规、决策决议情况,看政令是否畅通,工作任务和职责是否落实;二查是否严格执行收费项目和审批程序,看政务是否公开,财务管理是否规范;三查机关履行工作职责和干部精神状态、工作纪律、工作作风情况,看机关干部是否存在作风不正、工作不实等现象;四查工作人员为群众基层办事情况,看服务理念、办事效率等是否适应发展需要,是否存在“吃、拿、卡、要”等违规违纪问题。

2、严格督查。县上成立机关作风效能综合整治督查协调工作办公室,抽调人员开展督促督查工作。随时开展督促检查,督查事先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接受督查对象安排的食宿等。要采取明察暗访、重点抽查、查阅资料、走访座谈、发放问卷、接办举报等方式,通过拍照、摄像、录音和现场记录,广泛收集各部门单位在散、懒、庸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将具体的人和事在媒体曝光、通报批评并严肃查处。对群众反映的重大违规违纪线索,由县纪委监察局直接查处或督促有关部门单位依法办理。

3、整改提高。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全面推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责任追究制等工作制度,结合全县“效能提升年”活动,进一步建立健全作风效能建设长效机制,以作风效能的转变推动工作落实和项目建设,使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作风效能建设突出问题综合整治的成效。

三、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这次机关作风效能突出问题综合整治工作是县委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对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推动科学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综合整治的第一责任人,一方面要主动配合全县综合整治工作,另一方面要采取各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对加强作风效能突出问题综合整治工作的认识,以切实有效的措施组织开展好本乡镇、本部门单位作风效能突出问题自查自纠和综合整治工作,以实际行动改进作风、提高效能、破解难题、取信于民,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2、坚持统筹兼顾,确保实际效果。要将这次机关作风效能综合整治工作与“八项专项整治”相结合,与群众关注的县城“十大工程”效能督查相结合,与督办“市委书记市长留言板”、“政风行风在线”、“行风热线”上群众反映的问题相结合,与严肃换届纪律监督检查相结合,与巩固扩大全县“效能提升年活动”相结合,与“创先争优”破解难题活动相结合,与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相结合,与县直单位作风状况测评工作相结合,以机关作风效能突出问题综合整治促进当前各项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以工作成效和群众满意度检验机关作风效能突出问题综合整治工作的实际效果。

3、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整治合力。这次机关作风效能突出问题综合整治工作涉及面广,上至县四大组织机关,下至各乡镇、街道基层办事机构。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发展的高度,积极配合、支持机关作风效能突出问题综合整治工作,绝不允许出现包庇纵容违纪违规行为,以及设置障碍、故意阻挠综合整治工作的现象。

4、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责任追究。对综合整治中发现的有原则不坚持、有规定不照办、有职责不尽责的责任部门单位和相关责任人,依照相关规定从严从快进行处理,绝不心慈手软、姑息迁就。要通过综合整治,通报一批反面典型,整治一批典型事例案例,查办一批违纪违规案件,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促进一批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的有效落实。

附件:张家川县机关作风效能突出问题综合整治工作督查组名单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件:
张家川县机关作风效能突出问题综合整治工作督查组名单

为确保全县机关作风效能突出问题综合整治工作扎实有效推进,经会议研究决定,成立机关和乡镇两个作风效能突出问题综合整治工作督查组。

一、人员编组

1、机关组:
组长 马 嵘 县纪委副书记
组员 石永科 县委考核办主任
杨占斌 县纪委科员
李建英 县委办科员
马 辉 县政府办科员

督查单位: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统战部、编办、老干局、档案局、党校、总工会、团委、妇联、科协、工商联、残联、宗教局、法院、检察院、发改局、人社局、国土局、环保局、审计局、住建局、执法局、房管局、安监局、统计局、地震局、农工部、农业局、林业局、水务局、扶贫办、畜牧兽医局、供销社、气象局、教体局、卫生局、科技局、文广局、计生局、公安局、司法局、交警队、民政局、工信局、财政局、交通局、招商局、商务局、粮食局、药监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人行、邮政局、质监局、电力局、烟草局、盐务局、公路段、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

2、乡镇组:
组长 马俊明 县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
组员 马召生 县行政效能投诉中心科员
李建英 县委组织部远程教育办科员
马静涛 县委办科员
马 迅 县政府办科员

督查单位:马鹿、闫家、恭门、平安、张川、胡川、刘堡、张棉、木河、龙山、大阳、川王、连五、马关、梁山15个乡镇。

二、工作职责
1、根据综合整治工作安排,制定具体督查工作计划。

2、负责对所属责任单位的综合整治工作进行全面督促检查并向领导小组汇报督查情况,编发简报。

3、按照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对其他单位开展交替督查。

4、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反馈,提出意见、建议,并督促被督查单位整改落实。

5、对在机关作风效能突出问题综合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重点宣传报道。

6、对督查出的典型事例进行媒体曝光

7、对群众举报、投诉的相关单位和个人违规违纪问题开展专项督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