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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进行培训考核的通知


【颁发部门】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字号】 豫建建[2011]7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进行培训考核的通知
(豫建建〔2011〕74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

为加强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人员的管理,提高其安全素质和操作技能,防止和减少高处作业吊篮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管理规定》,现就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培训考核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立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凡在河南省境内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的人员必须参加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安全知识培训和技能考核,持省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从事本岗位作业。

二、申请考核的人员条件及培训考核程序

参照建筑起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的有关条件和程序进行(见豫建建〔2006〕127号)。

三、培训的相关问题

(一)培训教材:采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组织编写的《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及相关规范标准。

(二)培训时间:不少于24个学时(3天)。

(三)培训内容:高处作业吊篮相关的基础知识及专业技术知识。

(四)考试要求:采用闭卷考试,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

四、实操考核

实操考核要建立考核组,考核组成员应由3名以上实操工作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对考核成绩进行签字确认。考核成绩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档次。

五、培训及实操考试工作的组织

培训和实操由各地组织实施。理论考试在学习培训结束后进行,由省厅统一组织试卷命题、巡考和改卷。各地负责落实考场、监考等有关工作。实操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在考试结束后7日内报省建设安全监督总站备案。

六、考核人员申报资料

(一)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考核申请表。

(二)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

(三)身份证(核原件、留有复印件)。

(四)学历证明。

(五)理论知识考试及实际操作考核成绩合格单。

(六)免冠一寸彩照4张(背面注明姓名)。

七、证书发放

对符合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人员考核合格条件的人员,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操作资格证书》(暂由《河南省建筑起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资格证书》代替)。

八、工作要求

(一)高处作业吊篮在目前建筑工程施工及维修活动中运用广泛,其安装拆卸人员安全素质及操作技能与高处作业吊篮运行安全关系极大,希望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安排组织,抓紧开展此项工作。

(二)各地在培训工作中要择优选派师资,加强培训管理,提高培训质量,确保培训效果。

(三)各地在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作业人员培训及考试考核中,一定要严格程序、严格条件、严格纪律、严格把关。

(四)由于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人员培训考核工作较为迫切,各地可先按本通知要求开展培训考核工作,待全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实操基地考核认定后,将全面安排部署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届时按新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执行。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件:
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考核申请表

姓名

 

性别

 

照片

身份证号

 

出生年月

 

工作单位

 

学历

 

申报工种

 

已从事本工

种工作时间

 

工作业绩

工程名称

设备

名称

设备

型号

工作起

止时间

证明人

 

 

 

 

 

 

 

 

 

 

 

 

 

 

 

 

 

 

 

 

申请人

意见

 

 

申请人(签字)

申请人所在

单位意见

 

 

 

 

所在单位(盖章)

体检情况

 

考核成绩

理论知识考试

 

实操考核

 

省辖市建

设行政主

管部门考

核意见

 

 

 

省住建厅考核意见

 

 

 

 


填表说明:1.填表人员及有关单位应如实填写有关情况,并对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有工作业绩的填写工作业绩,无业绩可不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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