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商务主管部门:
为做好今年国庆期间市场供应,确保市场稳定,按照商务部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现将节日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启动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日报制度。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关于扩大节日消费保障市场供应的通知》(鲁商务运行字〔2011〕639号)要求,督促生活必需品样本企业于每日上午10点前,通过“生活必需品监测系统”报送前一日生活必需品市场销售及价格情况。
二、做好重点流通企业国庆经营情况报送工作。督促重点零售、餐饮企业于2011年10月7日上午10点前,通过“重点流通企业监测系统”报送10月1日-6日市场销售情况。
三、做好国庆期间市场运行分析。抓好国庆市场销售情况调度,10月1日至6日每日16时前各市报送重点零售企业商品销售额、客流量、销售热点、市场波动等情况。做好节日期间市场运行分析,突出重点零售和餐饮企业节日货源组织、促销措施、市场销售特点和亮点、生活必需品供求情况等(10月7日销售情况用预计数),于10月6日下午17时前报省商务厅市场运行处。
请各市将国庆市场监测值班表于2011年9月29日15时前报省厅市场运行处。
联系人:付守业、胡明
电话:0531-89013823 89013829
邮箱:sdmyxf@126.com
附件:1、国庆市场商品销售情况日监测表
2、各市国庆市场监测值班表
3、省商务厅国庆市场监测值班表
附件1:
国庆市场商品销售情况日监测表
填报单位: 2011年 年10月 日
当 日 | 去年同期 | ||
销售额(万元) | |||
客流量(人次) | |||
主要商 品销售 情 况 (万元) | 食 品 | ||
饮 料 | |||
烟 酒 | |||
服 装 | |||
金银珠宝 | |||
家用电器及音像器材 | |||
其 他 | |||
餐 饮 业(万元) | |||
简要文字 说明 | |||
1、本表由各市商务主管部门填报,调度企业范围由各市确定。2、请各市将每日商品市场情况在简要文字说明栏内填报(可附加页)。3、10月6日17时前同时将假期汇总表(包括10月7日预计数)传至省厅市场运行处。
附件2:
各市国庆市场监测值班表
单位名称:
值班时间 | 值班人员 | 联系电话 | 手 机 |
10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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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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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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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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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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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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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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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省商务厅国庆市场监测值班安排
值班时间 | 值班人员 | 电话 | 值班手机 |
10月1日 | 付守业 | 89013823 | 13953107728 |
10月2日 | 付守业 | ||
10月3日 | 胡 明 | 89013829 | 13805318639 |
10月4日 | 胡 明 | ||
10月5日 | 胡 明 | ||
10月6日 | 李志林 | 89013855 | 13953162891 |
10月7日 | 李志林 | 89013855 | 13953162891 |
郭宏伟 | 89013820 | 13869191730 |
省商务厅市场运行处传真:0531-89013825/3820,电子邮箱:sdmyxf@126.com;
商务部市场运行司联系电话:010-85093841/3842/3843,传真010-85093844,电子邮箱:jiancechu@mofcom.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