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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陈红瑜、余兴成职务任免的通知


【颁发部门】 河南省政府

【发文字号】 豫政任[2011]10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陈红瑜、余兴成职务任免的通知
(豫政任〔2011〕104号)


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省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陈红瑜为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免去余兴成的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职务。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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