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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张家川县委办公室、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川县加强涉农项目资金监管全面落实强农惠农政策自查自纠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发部门】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政府

【发文字号】 县委办发[2011]10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中共张家川县委办公室、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川县加强涉农项目资金监管全面落实强农惠农政策自查自纠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委办发〔2011〕102号)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张家川县加强涉农项目资金监管全面落实强农惠农政策自查自纠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张家川县加强涉农项目资金监管全面落实强农惠农政策自查自纠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农项目资金监管全面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的紧急通知》(市委发〔2011〕48号)精神,进一步做好以扩大内需、灾后重建、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等为主的各项涉农项目和惠农资金监管,全力抓好“惠农政策落实年”各项工作,现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农项目资金监管全面落实强农惠农政策自查自纠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以促进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为着力点,以加大强农惠农专项资金清理清查、纠正和查处违规违纪问题、保障各类涉农项目和惠农资金规范管理和安全运行为重点,切实解决全县在涉农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和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加强监管、自查自纠和“回头看”活动,实现涉农项目资金监管和惠农政策落实各项制度更加完善,确保国家和省市下达的扩大内需、灾后重建、退耕还林、粮食直补等各类涉农项目和惠农资金规范管理、安全运行、有效使用,人民群众更加满意。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逐项清理,分级负责。以各涉农项目和惠农资金为主,各部门、各乡镇分级负责对近年来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和涉农项目资金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检查,建立健全责任制,由主要领导负总则,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是坚持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在对各项涉农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清查的基础上,重点突出资金额度大、涉及面广、农民群众关心、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扩大内需、灾后重建和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清理清查。

三是坚持分工协作,密切配合。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各强农惠农资金业务主管部门和财政、审计、纪检监察机关要依法履行职责,进一步明确牵头抓总和各责任单位的工作职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统筹推进本次自查自纠工作。

四是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要坚持一手抓专项清理、一手抓长效机制建设,既要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又要注重完善规章制度和监督机制,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监管的长效机制,确保强农惠农政策的有效落实。

三、自查自纠的范围和主要内容
(一)自查自纠的范围
此次自查自纠的范围主要包括县乡村各级对我县近年来扩大内需、灾后重建、强农惠农资金落实等各类涉农项目资金和惠农资金的安排、到位、使用和落实到户等情况,工作部门涉及有扩大内需项目、灾后重建项目和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的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

(二)主要工作内容
1、清理。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对本乡镇本部门近年来涉及的扩大内需、灾后重建和强农惠农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清查,掌握资金落实到位和安排使用情况,做到底子清、情况明。

2、检查。主要检查2008-2011年以来国家和省市安排的涉农扩大内需项目、灾后重建项目和强农惠农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通过监督检查,重点查看有无以下方面的不足和问题:一是管理制度和档案资料是否完善;二是对农民的各项补贴资金是否及时足额拨付到户;三是是否存在多头申报、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的问题;四是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问题;五是是否存在滞留和资金使用效率不高等问题;六是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六个一”的工作机制(即“一个班子统筹协调、一个体系监督管理、一个方式便民服务、一个流程规范操作、一个平台公开查询、一个标准验收考核”)是否建立完善;七是扩大内需和灾后重建工程质量是否合格、整村搬迁是否全部入住、补助资金和建房贷款是否正确及时发放、项目资料是否齐备、程序是否规范、资金是否合理、群众是否满意;八是是否有违反制度规定的其他问题。资金监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⑴对农民的补贴资金。主要包括:农作物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能繁母猪补贴等。

⑵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主要包括:灾后重建、扩大内需、农村沼气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等。

⑶农村社会事业投入资金。主要包括: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农村低保、农村义务教育等。

3、整改。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不足和问题,要明确责任,明确整改时限,立即落实整改。

四、方法步骤和时限要求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本次自查自纠工作从9月初开始至10月上旬结束,集中1个月时间对扩大内需、灾后重建和强农惠农政策落实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自纠和“回头看”,根据我县9月6日召开会议对本次自查自纠的安排部署,结合贯彻市委发〔2011〕48号紧急通知精神,为了进一步抓好各项涉农项目资金的监管完善工作,确保全面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对本次自查自纠和“回头看”工作分四个阶段安排如下:

1、自查清理阶段(9月7日-9月16日)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级负责的办法,逐项清理近年来本乡镇本部门的扩大内需、灾后重建和强农惠农专项资金安排使用情况,从政策落实、项目审批、资金下达、拨付使用、落实到户、建设质量、档案资料整理完善等各个环节,逐一开展拉网式的清理排查和“回头看”,在全面开展清理清查的同时,坚持边查边纠正,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分类梳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坚决予以纠正。

2、整改落实阶段(9月17日-10月4日)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能立即纠正的要立即纠正,马上落实整改,对当前需要纠正但有困难的要靠实责任,制定详细整改计划,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整改要求,实行挂牌销号和限时办结制度,迅速整改到位,限期消化解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通过”,确保发现的问题得到及时纠正和处理,让人民群众满意。

3、检查总结阶段(10月5日-10月10日)
在自查自纠工作完成后,各乡镇、各部门要对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县上将组织纪检监察、发改、灾后重建办、惠农办、财政、审计、人社、民政、农业、林业等相关单位,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深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通过看实物、查账目、入户调查等形式,分组对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同时,由发改局、灾后重建办和县惠农办负责,分别对扩大内需、灾后重建和强农惠农政策落实自查自纠工作进行总结,并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给市委、市政府汇总上报自查和整改结果。

4、迎接督查验收阶段(10月11日-10月20日)
在自查自纠和检查总结工作完成后,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县上检查验收情况进一步抓好工作完善,确保顺利迎接全市的督查验收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乡镇、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自查自纠工作,充分认识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专项清查工作的领导,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自查自纠工作顺利开展。

二要明确职责,协调配合。本次以涉农项目资金监管为主要内容的自查自纠工作,涉及扩大内需、灾后重建和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等各个方面,工作涉及面广,监督管理工作难度大,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财政部门充分发挥涉农项目资金监管的牵头抓总作用,积极协调指导发改、灾后重建办和惠农办等单位,分扩大内需、灾后重建和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三个方面,认真抓好涉农项目资金监管和惠农政策落实工作。县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组织各有关部门深入各乡镇和各有关单位做好督促检查。县发改局结合我县实际,认真抓好扩大内需项目的整理汇总工作,县灾后重建办要抓好灾后重建项目的核实汇总工作,县惠农办要抓好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的汇总工作,审计、人社、民政、卫生、农业、林业、畜牧等各有关强农惠农资金业务主管部门要密切配合,进一步靠实责任,加强各环节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对各自的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总结于10月7日前按照扩大内需、灾后重建和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分类及时上报县发改局、县灾后重建办和县惠农办,以便及时总结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

三要加强监督,严厉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县财政局要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办法,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加大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办力度,对自查自纠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不进行认真整改的,尤其是对套取、截留、挤占、挪用、私分强农惠农资金以及工作不实、底子不清、监管不力、暗箱操作的单位和个人,对相关领导和责任人员要严肃查处。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公开曝光一批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扩大警示教育作用。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细致地做好群众工作,既要加强宣传教育,又要广泛听取意见,认真做好举报受理工作,切实把各项惠农政策落实到位,公开透明地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争取赢得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四要创新涉农项目资金监管制度。通过自查自纠,一方面要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另一方面要全面查找涉农项目资金监管和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积极研究涉农资金监管办法、规章制度和体制机制,建立强农惠农资金监管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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