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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新加坡聚舞坊当代艺术团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演出的批复


【颁发部门】 文化部

【发文字号】 文市函[2011]218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文化部关于同意新加坡聚舞坊当代艺术团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1〕2183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
你厅桂文报〔2011〕318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广西梧州市演出公司邀请新加坡聚舞坊当代艺术团一行12人,于2011年12月9日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演出。
此复。

二○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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