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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韩国歌手简美妍到北京市演出的批复


【颁发部门】 文化部

【发文字号】 文市函[2011]217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文化部关于同意韩国歌手简美妍到北京市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1〕2175号)


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外发〔2011〕818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中国国际文化艺术公司邀请韩国歌手简美妍,于2011年12月21日至25日到北京市演出。
此复。

二○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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