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美国歌手潘玮柏、袁咏琳和美国乐手mike c mclaughlin等到广东省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1〕2136号)
广东省文化厅:
你厅粤文请〔2011〕240号、241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广州市明星巨典文化艺术有限公司邀请:
一、美国乐手mike c mclaughlin等3人,于2011年12月9日;
二、美国歌手潘玮柏、袁咏琳,于2012年1月8日到广东省广州市演出。
此复。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文化部关于同意美国歌手潘玮柏、袁咏琳和美国乐手mike c mclaughlin等到广东省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1〕21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