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1年第163号――关于解除尼泊尔、印度和越南牛瘟禁令的公告


【颁发部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文字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1年第16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11年第163号)


关于解除尼泊尔、印度和越南牛瘟禁令的公告

鉴于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第18/2011号决议已正式宣布在全球范围内根除了牛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解除我国对尼泊尔、印度、越南牛瘟的禁令。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