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印度zee宝莱坞歌舞团到江苏省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1〕2106号) 江苏省文化厅: 你厅苏文市(外)〔2011〕727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江苏省演出公司邀请印度zee宝莱坞歌舞团一行36人,于2011年12月21日至2012年1月9日到江苏省南京市等地演出。 此复。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