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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新加坡歌手林俊杰到江苏省演出的批复


【颁发部门】 文化部

【发文字号】 文市函[2011]206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文化部关于同意新加坡歌手林俊杰到江苏省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1〕2063号)


江苏省文化厅:

你厅苏文市(外)〔2011〕721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新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邀请新加坡歌手林俊杰,于2011年12月11日到江苏省南京市演出。
此复。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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