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韩国歌手郑在娟到江苏省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1]2061号) 江苏省文化厅: 你厅苏文市(外)〔2011〕716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江苏省演出公司邀请韩国歌手郑在娟,于2011年11月17日到江苏省盐城市演出。 此复。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