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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东阳市文物建筑修缮有限公司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变更的批复


【颁发部门】 国家文物局

【发文字号】 办保函[2011]81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国家文物局关于东阳市文物建筑修缮有限公司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变更的批复
(办保函〔2011〕819号)


浙江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东阳市文物建筑修缮有限公司要求办理法人代表及注册资金变更的请示》(浙文物发〔2011〕248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同意东阳市文物建筑修缮有限公司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证书法人代表由“卢华忠”变更为“张立志”,注册资金由“600万元”变更为“2000万元”。请你局通知申请单位携带资质证书副本到我局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国家文物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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