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政务网站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


【颁发部门】 固原市政府

【发文字号】 固政办发[2011]12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政务网站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
(固政办发〔2011〕12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事业单位:
随着我市电子政务建设的不断深入,各县(区)及市直各部门大多已建立了政务网站,这些网站在提高行政效能、提升政府公信力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也普遍存在着总体设计目标不明确,公共服务功能不完善,信息公开形式不规范,互动交流栏目不健全,网站信息更新不及时等问题,给政府形象和公信力造成不良影响。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务网站规范和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对政务网站管理工作的领导
政务网站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在互联网上发布政务信息,提供在线服务、公众交流的重要平台和窗口。办好政务网站,有利于促进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依法行政、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对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和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具有重要意义。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政务网站建设和管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的原则,强化管理和责任,确保网站管理工作落实到人。对于委托其他单位运行维护的部门网站,主管单位要加强检查指导,做好内容保障工作,确保网站管理不缺位。对于尚未建设本部门网站的单位,要尽快按照《固原市政务网站建设规范和设计要求》(见附件)完成本部门的网站建设,要重点做好信息公开、公共服务、互动交流栏目的功能建设,完善政务网站运营管理体系。
二、规范管理,不断提升政府网站工作水平
要建立信息保障、栏目共建、信息处理和反馈、办事服务提供、互动交流等各方面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好政务网站的规范管理和安全运行工作。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单位要建立值班读网制度,安排值班人员每日登陆网站读网,检查网站各项功能,审看重要信息,做好日常巡检和监测。要按照电子政务安全规范和技术要求,完善政务网站的安全基础设施,制定完备安全策略和应急预案,提高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同时对网站管理人员进行定期的交流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办网和管网的能力。
三、积极主动,充分发挥政务网站的信息公开、互动交流作用
要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在本地区、部门网站发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政府信息,尤其要做好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公益事业等领域政府信息的发布工作。要按照有关保密工作的规定,加强审查,确保信息内容和发布的程序合法合规。加强互动栏目建设,不断丰富互动交流方式,为公众参与互动交流创造条件。对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要主动在网站予以回应,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以及处理结果等,正确引导舆论。
四、全面检查,切实解决政务网站管理中的突出问题
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单位要对本地区、本部门网站进行全面检查,参照《固原市政务网站建设规范和设计要求》(见附件)重点检查以下内容:一是网站页面能否正常访问,各栏目及其子栏目内容是否及时更新;二是信息公开内容是否按照自治区统一标准进行发布,内容发布审核和保密审查机制是否健全;三是网站提供的各项服务和互动功能是否正常;四是网站安全防范工作是否到位,是否采取了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安全防护措施,并制订了应急处置预案;六是网站管理单位和运行维护单位职责是否明确。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确保上网信息准确、真实,不发生失泄密问题,确保公众能够及时获取政府信息、获得便利的在线服务,确保网站安全平稳运行。

附件:固原市政务网站建设规范和设计要求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
固原市政务网站建设规范和设计要求

近年来,随着电子政务的不断深入发展,固原市政务网站规模化建设在不断扩大,新建、改版、优化的政务网站不断增多。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务网站的规划、建设、运行、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全市政务网站体系管理机制,推动政务网站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结合我市政务网站的现状和发展要求,现就我市政务网站的建设规范和设计要求制订如下:
一、政务网站规划要求
(一)网站设计原则
政务网站规划应当遵循“以用户为中心、以服务为导向”的原则,充分体现政务网站的公共服务性,可操作性与前瞻性,既保证在技术实现、内容保障、功能运营上的可操作性,又要考虑到未来政务网站的发展趋势和要求。
(二)网站展现形式
网站名称需以其主管机关批准的政务部门单位名称为基准,与其职能、宗旨及业务范围具有相关性。应选用合适的类别域名,如gov,应与政务部门的单位名称、职能、业务范围具有相关性,域名应包含固原(gy或gys)。
政务网站整体风格应有统一的色彩风格、体现自身特色。色彩搭配应做到总体协调、局部对比。页面总体布局应平衡、简约。页面深度要符合“三次点击法则”,即用户访问到每个最终页面最多不应超过3次点击。
二、政务网站内容规范
(一)政务网站内容组织。政务网站内容主要可从信息公开、网上办事、互动交流和公共服务四个方面组织:
1.信息公开:应从基本的政务信息领域,扩展到政务决策类信息、办事类信息和政策制定类信息,及时提供公众需了解的各类政务信息。
2.网上办事:应为公众和企业提供与本部门相关的办事服务信息,提供一体化全流程的网上办事服务。
3.互动交流:应为公众创造便捷多样的互动渠道,深化参与程度,及时公布互动交流结果,内容的组织和形式应方便用户参与。
4.公共服务:应整合社会服务资源,为公众、企业等提供服务,具体可从信息类服务和便民类服务两方面进行资源组织。
(二)政务网站内容分类
1.信息公开。信息公开应符合政务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及发布规范,应当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不能附带法律规定以外的条件,不应设置不利于用户获取信息的有关约束;应明确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不得违反国家有关保密的规定;应确保信息真实可靠,体现政务部门的权威性。政务信息公开方式应包括政务网站向公民主动提供(主动公开)和接受公民请求被动提供信息(依申请公开)。提供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内容和年度报告。
2.网上办事。网上办事包括各级政务部门职能范围内的办理事项,以网络为平台提供办事服务。
3.互动交流。受理公众对各级政务部门工作的咨询、投诉、意见、建议等。信件内容通过一定的程序受理,并在规定时限内反馈处理结果。处理结果要求形式规范、答复内容准确有效、不存在含混和推诿现象。所提交的信息和反馈的信息如提交人要求保密的不能在政务网站上进行公布。
4.公共服务。政务网站应最大限度地满足企业和公众日常生产生活的需求,提供公共服务。公共服务内容设置应以公众为中心,根据服务对象进行分类,按照公众需求提供服务项目,方便公众迅速获取所需服务。
5.首页内容。政务网站管理部门应对网站首页提供的内容加以精心策划、组织和设计。网站首页应对具有相同性质、类别的内容进行组织,体现网站页面内容或功能不同区块的划分。应对重要或常用的栏目或专题性栏目提供快速链接。
(三)政务网站内容数据规范
政务网站应规范内容数据的格式,应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并按照统一数据格式规范的要求进行网站建设,通过内容整合系统准确实现数据采集、信息共享。
三、政务网站功能要求
政务网站应提供必要的信息查询服务,查询服务应结合本部门的职能特点满足公众的查询需求。应及时更新信息,确保查询结果的及时有效。
政务网站应提供信息检索功能,能够实现站内信息的搜索和获取,实现全文检索、关键词检索、多条件组合高级检索。能够实施多个政务网站的站间搜索,应能够实施广义同义词检索、主题词典控制检索、相似性检索等。
四、政务网站运营管理
(一)基础设施管理。政务网站基础设施管理主要内容包括:系统硬件设备管理、系统软件管理、网站数据管理。
1.系统硬件设备管理
(1)应对政务网站相关的各种设备(包括备份和冗余设备)、线路等指定专门的部门或人员定期进行维护管理。
(2)应建立基于申报、审批和专人负责的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对政务网站的各种硬件设备的选型、采购、发放和领用等过程进行规范化管理。
(3)应对支持政务网站日常运行的各类硬件设施的技术参数、兼容性、负载能力等进行统计分析,定期评估硬件设备管理的有效性,充分合理地利用硬件资源,并对未来硬件设备的性能增长需求提出预期。
2.系统软件管理。政务网站管理部门应确定支持网站运行的系统软件范围,包括网站构建所用到的各种操作系统、中间件、数据库、网络管理软件、备份软件、杀毒软件等。
3.网站数据管理。政务网站管理部门应对网站的各类数据进行管理,明确数据存储、备份、恢复和迁移的日常管理规范,确保数据的完整性与保密性。
(二)网站内容管理
政务网站管理部门应明确内容管理的范围,包括:信息公开、网上办事、公共服务、互动交流等内容。针对网站内容的采集、编辑、审核、发布等环节建立制度,进行分级管理。对信息处理的各个环节指定责任人、处理流程及处理时限。应确保内容服务符合相关的保密规定。
政务网站管理部门应根据网站规划的要求,明确内容审核的责任人,对内容的审核范围、审核依据、审核流程做出规定。应加强对内容权威性、准确性、时效性的审核。
(三)网站服务管理
政务网站管理部门应设立专人为服务对象提供规范服务。明确服务的渠道,包括:网上办事、互动交流等在线平台。
政务网站管理部门应规定服务的响应时限,暂时无法答复时,应及时告知原因并尽快答复。对服务请求超越部门职责范围时,应告知具体原因,并提出相关建议。对服务请求进行答复时,应用词规范、含义清晰。
(四)政务网站运行监督检查
政务网站管理部门应制定专门制度,对网站的设计、运行、管理、服务等过程进行日常的监督和检查。日常监督检查的形式应为人工审阅和技术统计手段相结合。检查结果应定期审阅,必要时以简报的形式送达相关领导和有关单位。当检查结果未达到要求时,应及时采取适当的措施加以改进。
(五)机构与人员建设
政务部门应确定一名主管领导负责政务网站的建设。应制定相关措施,引导和鼓励相关工作人员运用政务网站开展工作。应依据政务部门职能,明确网站维护职责,落实相应的网站管理工作。
(六)制度建设
政务网站管理部门应建立政务网站管理制度,保障网站高效、优质地运行。应制定政务网站内容监管制度,内容包括监管范围、监管规范、工作流程和人员职责等。应制定政务网站服务和应用管理机制,对网上办事、互动交流及其它应用服务明确办理的工作分工、办理的时限要求等。应健全政务网站安全管理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健全应急响应机制。
五、安全应急
(一)安全技术要求
机房建设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选择在具有防震、防风和防雨等能力的建筑内,具有防盗窃和防破坏、防雷击、防火、防水和防潮、防静电、温湿度控制、电力保障和电磁防护等功能。机房出入口应安排专人值守,控制、鉴别和记录进出人员。进入机房的来访人员应进行申请和审批流程,并限制和监控其活动范围。
网络设备的业务处理能力应该能够在充分满足政务网站整体运维的基础上,具备一定冗余空间,保证网站的页面访问、应用及业务使用及其他输入/输出通畅。应通过在网络边界部署访问控制设备等方式,对政务网站一些特定系统按照用户与其之间的访问规则进行访问控制。应对网络系统中的网络设备运行状况、网络流量、用户行为等情况进行安全审计。应对端口扫描、强力攻击、木马后门攻击、拒绝服务攻击、缓冲区溢出攻击、ip碎片攻击和网络蠕虫攻击等异常行为进行监视。应鉴别登录网络设备的用户身份,限制管理员登录地址,增强口令复杂度并定期更换,具备登录失败处理功能,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鉴别信息在传输中被窃取。
(二)安全运维管理
应指定人员对网络进行管理,负责运行日志、网络监控记录的日常维护和报警信息进行分析和处理工作。定期对网络系统进行漏洞扫描。
应根据网站制定信息安全工作的总体方针和安全策略。对安全管理活动中重要的管理内容建立安全管理制度。设立安全管理相应责任岗位,定义岗位职责。
(三)应急管理
1.安全事件分级。应结合政务网站实际情况,分析事件对网站的破坏程度,所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将安全事件依次进行分级。
2.应急预案管理。应根据安全事件的等级制定不同事件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框架内容包括启动应急预案的条件、应急处理流程、系统恢复流程、事后教育和培训等内容。
3.安全事件处置。应对监控到的安全事件按照上报程序进行报告,对安全事件进行分析,明确安全事件等级、影响程度以及优先级等,确定是否应对安全事件启动应急预案。并按照安全事件处置流程和方案对安全事件进行处置。在安全事件解决后,应对未知的安全事件进行事件记录。
六、推广与评估
为提高政务网站的知名度,让更多的用户更便捷、迅速和广泛地获取政务网站资源,应多途径、多方式,真实、完整、有效地对政务网站进行宣传推广。应结合政务工作实际,坚持政务公开和提高服务效能原则,提高政务网站在用户中的知名度和满意度。
政务网站管理部门应对本部门政务网站的规划、开发、管理和维护等过程进行日常监督和考核,实施监督和考核的人员应不同于实际操作人员。当日常监督和考核的结果没有达到要求时,应采取适当的改善措施。各级政务网站可定期组织对本级政务网站及下属政务网站进行评估。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