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区全面推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绍政办发〔2011〕188号)
越城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绍兴市区全面推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绍兴市区全面推行
“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实施方案
“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实施方案
为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国家卫生城市复查迎检工作成果,进一步改善城市市容秩序、绿化美化和环境卫生状况,全面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根据《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开展垃圾不落地清洁城市行动为抓手,推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建立城市精细化管理长效机制,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城市管理的意识和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自觉性,为建设“特色产业城市、文化休闲城市、生态宜居城市”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
二、总体目标
市、区两级有关部门按照统一部署,依据各自职能,强化宣传教育,开展整治行动,严格治理乱丢乱吐、乱堆乱放、乱停乱摆、乱牵乱挂、乱涂乱画、破坏公物、损坏绿化、违章占道等不文明行为,逐步推广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确保在规定时限、区域内实现卫生整洁、门前有序、绿化无损的要求,营造文明、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面推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建立绍兴市区全面推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总召集人,分管副秘书长、越城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为召集人,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建管局、市工商局、市邮政局、绍兴日报社、越城区政府、越城区法院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越城区政府,越城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联席会议负责适时召开联席会议,全面协调“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工作;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联席会议的意见,做好“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工作中的日常事务牵头协调、督促检查及指导推进工作,对“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工作推进中出现的权责不清,互相推诿、扯皮现象进行清权确责;开展每月一次的“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落实情况检查考核及通报,及时曝光商家违反“门前三包”的行为,对各成员单位推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进行考核。各成员单位要指定一名分管领导和专职联络员,确保政令畅通。
四、实施范围及步骤安排
按照“总体部署、分步推进”的工作原则,“门前三包”责任制推行范围暂定为市区建成区,12月底前在市区一环线内的解放路、中兴路、胜利路、人民路等4条主要道路先行试点,积累经验后扩面至二环线内区域。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一)先行试点阶段(2011年11月-12月底前)
在全社会广泛深入地宣传“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告知沿街单位和商业店铺“门前三包”协议书规定的内容,明确权利和义务;对4条主要道路沿街单位和商业店铺进行情况摸底,划定责任区域;先由市政府召开动员大会,再由越城区政府牵头,出台具体工作方案,抽调城管执法、建设、公安、工商、卫生、税务、环保等部门人员,以街道辖区为单位,对所属区域内的沿街单位和商业店铺以合同形式签订“门前三包”协议书。越城区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要安排专门人员,做好指导、监督、考评工作,保证“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落实到位,确保试点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二)扩面推进阶段(2011年12月底-2012年6月底)
在市区一环线内4条主要道路进行试点的基础上,以街道辖区为单位,逐步与一环线内所有道路沿街单位和商业店铺签订“门前三包”协议书,扩面“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
(三)全面推广阶段(2012年7月开始)
在完成前二阶段工作后,通过一段时间的运行,进一步摸索经验,逐步完善相应的管理办法、人员调配、检查监督等相关工作,向二环线内所有道路扩面推广。
绍兴高新技术开发区、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镜湖新区按属地负责原则,结合实际,做好试点推广工作。
五、职责分工
推行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实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共同参与、公众监督”的工作原则,各成员单位具体分工如下:
越城区政府:负责做好“门前三包”的“包卫生”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制定“门前三包”责任公示牌,配置或增设垃圾收集容器,及时做好垃圾收集和清运工作,指导街道做好“门前三包”协议书的签订工作。
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做好“门前三包”的执法和“包秩序”管理工作。对市区人行道车辆乱停放、流动摊贩、店外出摊、占道经营、乱扔乱倒、乱搭乱挂、乱贴乱写等行为开展依法处置,加强已放开早夜市的规范化管理工作。
市建设局:负责做好“门前三包”的“包绿化”维养管理工作,包括临街树木、绿地、花草、绿化带及其他园林绿化设施的养护管理。负责市政公用设施的维护和管理,保证市政设施完好无损。负责临街房屋的出租管理工作。
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负责“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宣传工作。利用广播、报纸、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手段,加强新闻宣传和社会宣传,在市级新闻媒体上开设专版、专栏、专题节目,加强社会舆论的引导。负责把“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列入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内容。组织志愿者开展志愿劝导活动。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根据《国务院批转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11〕9号)第十九条健全收费制度精神,研究制订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办法,并按照征收办法的有关规定做好生活垃圾处置费的收缴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做好人行道外的车辆乱停乱放的管理。
市环保局:负责做好市区工业噪声、废气、废水的监管工作,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其他噪声、废气、废水的监测工作。
市建管局:负责做好建筑垃圾源头管理,加强对市区临街建筑工地的监管力度,减少施工对道路的污染。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做好火车站广场沿街店铺的规范工作。
市商务局:负责市区放心早餐网点配备必要的环卫设施(一只垃圾桶、一把扫帚、一把拖帚、一只畚箕)。
市卫生局:负责做好沿街个体医疗机构经营行为的规范工作。
市工商局:负责依法查处取缔未经许可从事食品流通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取缔无须取得许可证件但应当取得营业执照而未取得营业执照的违法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已经取得许可证件而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做好沿街餐饮业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并开展整顿和违法行为查处;负责做好沿街药店经营行为的监督和规范工作。
市邮政局、绍兴日报社:负责做好报刊亭经营行为的监督和规范工作。
越城区法院:对行政执法部门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依照相关法规予以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工作保障到位。越城区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要把推行“门前三包”责任制作为城市管理的首要任务来抓,落实相关任务。联席会议要发挥统一领导、牵头抓总、协调各方的作用,整合部门力量、合力攻坚、齐抓共管推进“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工作。市财政要落实专项资金,提供财力支撑,切实加强对城市管理工作的保障力度。
(二)广泛宣传发动,舆论氛围到位。通过开展政策宣传、典型案件曝光、专项整治跟进报道等形式,扩大正面宣传,赢得商户、市民的热情支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充分发挥舆论作用,组织社区、热心群众等各方力量,通过逐街逐店入户宣传、召开座谈会、成立宣传小组等多种富有实效的形式,重点就“门前三包”内容、责任人权利义务等方面开展持续性宣传。
(三)建立联动机制,精细管理到位。联席会议要适时召开沟通协调会议,适时部署联合整治行动,由越城区政府牵头,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试点路段、重点区域,针对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开展突击整治,督促商家、店家自觉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做到处理一户、教育一片;按照常态化、精细化、标准化管理标准,越城区政府明确垃圾收集时间,对规模较大沿街单位和商业店铺实行定点收集,对垃圾产量较小的单位,要求自行倒入沿街660l垃圾桶车,每天收集3次,确保垃圾日产日清。
(四)加强督查管理,惩罚措施到位。越城区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根据相应职责,采取行政处罚和疏导教育、重点打击和流动巡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强日常管理工作,注重巩固提高,注重整改落实;要制定出台相应的监督制约机制和考评机制,采取抽查、督查和评比通报等形式,按照罚款、罚款+曝光、罚款+曝光+停业整顿、罚款+曝光+停业整顿+列入各部门严管对象等层级递进管理模式,把“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