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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2011年度南京市物业管理行业争先创优评选活动的通知


【颁发部门】 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文字号】 宁建物字[2011]128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2011年度南京市物业管理行业争先创优评选活动的通知
(宁建物字〔2011〕1280号)


各有关单位:

为提升我市物业服务行业管理水平和整体形象,提高业主自治能力,鼓励先进、树立典型,更好地服务于广大业主,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评选2011年度南京十大金牌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项目十大好管家和50名感动南京物业管理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此次评选活动旨在构建和谐物业管理,通过开展评选活动,评选出经营诚实守信、服务优质规范、综合实力强,在行业中具有良好形象并取得一定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物业服务企业;评选出管理优秀规范、业主满意度高的物业服务项目;评选出促进小区和谐良好发展的街道社区物业管理人员、业主委员会主任、物业管理项目经理以及主要岗位管理人员。通过开展评选活动,树立物业行业的标杆典型,争取社会各界的认识、理解和支持,从而促进我市物业管理整体水平提高,更好地服务于广大业主、社区建设和城市管理。

二、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评选工作的顺利开展,市住建委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潘文辉

副组长:陆国和、丁昌华、胡俊成、王利生

成 员:张萍、周烨、虞登章、金亮、于飞、冯文党、罗国标、徐成、张汛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评选活动的具体事务,周烨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区县要相应成立工作班子,负责辖区的评优工作。

三、评选项目和标准

(一)项目一:十大金牌物业服务企业

1、评选范围:在本市开展物业服务活动,具有三级以上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

2、参选条件

(1)在我市有5个以上在管的住宅项目,其中至少有2个以上项目获得并保持市优以上称号;

(2)托管住宅项目的平均业主满意率在90%、平均物业费收缴率在90%以上;

(3)能够认真按照要求开展并完成政府各类创建任务;

(4)2010年至2011年内无违反法规行为、无因重大责任事故被投诉查实。

3、入围方式

采取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推荐和物业服务企业自荐相结合的方式,符合申报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向市物协书面申报参选,由市物协初审后于2011年12月16日前向市住建委上报。

(二)项目二:物业服务项目十大好管家

1、评选范围:本市物业服务企业所辖的住宅区项目管理处,原则上往年获得该称号的项目不再参加评比。

2、参选条件

(1)申报企业在所申报项目的服务时间超过3年;

(2)所申报项目总建筑面积超过3万平方米;

(3)所申报项目已成立业主委员会,且业委会同意申报;

(4)2011年度开展业主满意度调查,满意率达到90%以上,且收费率也达到90%以上;

(5)所申报项目获得并保持市优以上称号;

(6)申报企业2011年内无违反法规行为、无因重大责任事故被投诉。

3、入围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向各区(县)住建局书面申报,由各区(县)住建局初审后于2011年12月16日前向市住建委上报。

(三)项目三:五十名感动南京物业管理人

1、评选范围

10名优秀业委会(管委会)主任、10名优秀行政主管部门基层工作者(街道物业办、社区负责同志)、10名优秀物业项目经理、10名优秀秩序维护员和10名优秀设施设备维护主管。

2、评选条件

(1)优秀业委会(管委会)主任:遵纪守法、模范履行业主义务、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团结业主、善于沟通、有较强的协调和执行能力,责任心强、公正廉洁、主动接受各方面的监督,认真执行小区业主大会决议、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合同,受到业主的一致好评。

(2)优秀行政主管部门基层工作者:长期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廉洁勤政、熟悉政策业务、服务意识强,积极指导业主、主动督促企业、保障物业区域和谐稳定;认真完成各项任务,工作成绩突出,受到有关部门表彰和奖励。

(3)物业服务项目经理: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2年以上从业经历,熟悉业务、持证上岗、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善于融洽业主关系、积极协助主管部门开展工作,无重大责任事故和负面投诉、有突出的管理业绩,按照法律法规合法经营、建立完善有效的管理制度、服务项目业主满意率达到90%以上,管理项目获得市优以上称号。

(4)秩序维护员:爱岗敬业、业务精通、有较高的职业操守,服务意识强、服务态度端正、受到业主及各方面好评,熟悉岗位服务标准、严格执行岗位规范、认真履行职责,应急处理得当、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工作、工作表现突出。

(5)设施设备维护主管:持证上岗、业务精通、有较高的职业操守,熟悉各种设备维护标准、严格执行技术规范、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认真履行职责、不断更新业务知识、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应急处理得当、工作表现突出、受到企业和业主的表彰。

3、入围方式

物业管理从业者由企业自荐,市物协初审后报市住建委确定;业主自治组织成员、行业主管部门基层工作者由区(县)住建局推荐;于12月16日前向市住建委上报本区(县)参选感动物业人名单及先进事迹。

四、活动安排

1、宣传发动、企业报名阶段(12月5日~16日)

本阶段在相关媒体和市住建委网站公布2011年度南京市物业管理行业争先创优评选活动文件。申报企业和初审单位将申报资料报送市住建委。

2、公布事迹、市民评选阶段(12月19日~25日)

市住建委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入围名单,在报纸、网站公布,公众通过报刊、网络以及手机短信等方式投票。

3、综合评审、确定名单阶段(12月26日~29日)

根据公众投票结果,经市住建委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当选的企业、项目和个人的名单,并在相关媒体、网络平台进行报道。

4、印发文件,通报表彰阶段(2012年元月)

市住建委召开年度物业管理工作总结部署大会,对先进项目、企业和个人颁发奖牌证书,发文通报表彰。

五、有关要求

(一)统一认识,高度重视。开展物业管理综合评选活动有利于提高我市物业服务水平,有利于促进物业行业形象提升,有利于推动物业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各区县物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评选活动的组织和审查工作,切实把评选工作抓好抓实。

(二)把握标准,严格筛选。各单位在初审中,既要严格按照标准进行初评把关,也要全面把握、积极推荐,确保优秀企业、项目和先进个人进入评选范围。市物协推荐的金牌企业原则上不超过20家。每个区、县原则上申报十大好管家物业服务项目不超过3个,优秀业委会(管委会)主任和优秀行政主管部门基层工作者各不超过2名。每个物业服务企业申报十大好管家物业服务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个,申报优秀物业项目经理、优秀秩序维护员和优秀设施设备维护主管各不超过1名。

(三)踊跃报名,积极参与。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小区管委会)要积极参与评选活动,以评选促管理,以评选促服务,以评选促发展,以评选促和谐。

特此通知。

附件:1、南京市十大金牌物业服务企业申报表

2、感动南京物业管理人申报表

3、南京市十大好管家物业服务项目申报表

二o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南京市十大金牌物业服务企业申报表

企业名称

 

企业成立

时 间

 

注册地

所在区县

 

资质等级

 

企业负责人

 

管理项目

数 量

 

在管项目

面积(万m2

 

2011年在管

项目平均

业主满意度

 

2011年在管项目平均收费率

 

职工总数

 

管理人员

 

一线员工

 

持证人数

 

上岗培训率

 

中级职称

人 数

 

高级职称

人 数

 

2011年度

收入(万元)

 

净利润

(万元)

 

缴纳税金

(万元)

 

 

企业申报自述材料(1500字,可另附页)

 

 

 

 

物管

行业

协会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感动南京物业管理人申报表

姓 名

 

出生年月

 

 

申报类别

业委会(管委会) 项目经理 秩序维护

设备维护 基层行政工作者

从业证书编号

 

工作单位

 

所在项目

名 称

 

曾经获得

荣誉称号

 

物业

管理

工作

经历

 

先进

事迹

(1000字内,可另附页)

推荐

单位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意见

区、县行政

 

 

 

 

(盖章) 

年  月  日

市物管协会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南京市十大好管家物业服务项目申报表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物业项目

建成时间

 

总面积

万m2

非住宅面积

万m2

住宅面积

万m2

项目经理

 

联系电话

 

业主委员会

成立时间

 

业主户数

 

业主满意率

 

收 费 率

 

何时获

何种荣誉

 

(1000字内,可另附页)

 

 

 

(盖章)

年  月  日

区、县行政

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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