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旅游局(经促局),各旅游企业:
“十一”黄金周将至,各项旅游活动集中,来深境内外游客较多,安全保障压力增大,是各类旅游安全事故及突发事件的易发期。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假日办《关于做好2011年国庆节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假日办[2011]5号)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保障“十一”黄金周假日旅游安全、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相关要求,确保我市旅游行业的安全与稳定,维护我市良好的旅游环境,营造安全、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的旅游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和旅游质量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保障假日旅游安全
今年以来,我市旅游业主要经济指标以较高的速度增长,旅游市场繁荣。据初步预测,今年国庆期间来深游客将比去年同期有所增加,特别是主要旅游景区、东部滨海旅游区将迎来高峰,全市住宿业、旅游景区、餐饮业、旅行社出入境和国内旅游接待、交通运输等将面临较大压力。为此,各区、各旅游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安全与应急工作的指示精神,按照国家旅游局和市委、市政府加强旅游安全与应急工作的总体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开展节前安全检查,排查安全隐患,完善各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的意识。
二、诚信经营,提高旅游服务质量
各旅行社须严格遵守《旅行社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诚信经营,努力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切实做好黄金周旅游服务工作。严禁发布虚假广告招徕游客,旅游产品报价不得低于成本价;严禁经营“零负团费”旅游产品,不得强迫游客购物和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严禁旅行社超范围经营,无出境游资质的旅行社不得经营出境旅游业务;严禁“甩团”、“扣团”,旅行社在组织旅游活动中,不得以旅游经营者之间的纠纷单方面终止旅游团队的运行或者滞留旅游者。如发现旅行社有上述违规经营行为,我局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惩。
三、突出重点,做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一)各区旅游局(经发局)要依托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行业参与的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联合安监、交通、市场监管、消防等单位,主动履行职责,认真开展节前和节中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要发现一处整改一处,重点包括各项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和消防等安全设施、安全保卫方案、应急预案、采取的安全措施等等,及时消除各类生产安全隐患,集中力量“排大隐患,防大事故”。10月6日中午12:00前,将有关节前安全检查工作的情况报我局。
(二)各星级饭店要重点做好消防安全和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加强对客房、餐饮、会议、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设施和安全通道的检查,加大生产安全隐患特别是火灾隐患和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和排查整改,重点检查消防报警、灭火系统、电源电器、锅炉燃气、高压容器、电梯机房、消防通道、应急广播、安全出口、应急照明和电视监控等设备设施,防止发生火灾火情、燃气爆炸、食品安全等人员伤亡事故。
(三)各旅游景区要重点做好游客疏导和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工作。各旅游景区要结合本景区实际情况,制定游客容量控制预案,严格控制瞬间客流量,采取提前开园,延时闭园,增加售票窗口,增派工作人员和保安力量等临时措施,增设提示牌和安全指示标志,及时疏导客流,保持景区良好的游览秩序,广播系统能够覆盖景区各个角落,及时播报“游客安全须知”等;要加强重点景区游览线路的危险路段、缆车索道、涉水项目等特种游乐设施的安全检查,完善安全应急措施,增强安全防范能力;对疏散通道、游客缓冲区、各种游乐设施、牵引索道、缆车滑道等重点部位和大型设备设施进行重点检查,确保安全。
(四)各旅行社要重点做好旅游团队安全工作,尤其是要高度重视旅游交通安全工作。一是要做好旅游团安全预防工作。出团前必须召开旅游团行前说明会,切实做好安全预防工作,为旅游者提供安全优质的旅行服务。做好旅游团队安全的各项制度,包括导游服务安全规范、旅游目的地的安全评估制度、旅游线路的告知、提示、警示、避险等制度。二是做到“三个禁止”:即禁止超速、超载等违章驾驶行为;禁止组织夕发朝至的汽车旅行团;禁止租赁证照不齐或者超期服役的车辆接待团队。三是做到“六个必须”:一是必须与车辆单位签订《旅行社旅游团队接待用车合同》;二是车辆驾驶人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从业资格证;三是旅游车辆必须配备相应的灭火装置;四是旅游车辆必须配备必要的监控设备,安装gps实时定位系统;五是车辆单位必须为日行程超过400公里(高速公路为600公里)的旅游车辆配备两名驾驶员;六是必须要求车辆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相应的标准对旅游车辆进行定期维护和定期安全检测。
节假日期间是发生旅游交通安全事故的高发期,各旅行社要把旅游交通作为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须使用合法的、有旅游运营资质的车辆和专业司机,要加强对司乘人员和广大游客的交通安全宣传和教育,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切实提高司陪人员和广大游客的旅游安全意识;要加强对车辆运营、车容车况、人员培训、道路安全等方面的联合监管,严禁违章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违规载客和超速、超载、超限等违法违规行为,防止因麻痹疏忽引发旅游交通事故。组织自驾游的旅行社尤其要做好游客的出游前安全培训培训与提示工作,做好自驾游团队安全应急处置预案。
四、及时准确,完善节日值班和信息报送制度
“十一”黄金周期间,各区旅游局(经促局)、各旅游企业要切实落实节日值班工作,保证通讯畅通。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坚守岗位,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遇有各类旅游突发事件,应当按照应急程序,立即向我局及有关部门报告,并及时处置,迅速实施应急救援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的损失。对发生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不漏报、不误报、不瞒报,做到信息及时、准确。
特此通知。
市文体旅游局“十一”黄金周值班电话:82003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