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省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陕政字〔2011〕110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全省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的组织领导,省政府决定成立省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赵正永 省长
副组长:娄勤俭 常务副省长
祝列克 副省长
成 员:秦 正 省政府秘书长
胡小平 省政府副秘书长
陈国强 省政府副秘书长
祝作利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刘小燕 省财政厅厅长
王登记 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何发理 省环境保护厅厅长
李子青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
冯西宁 省交通运输厅厅长
王 锋 省水利厅厅长
王 宏 省农业厅厅长
张社年 省林业厅厅长
陈宝根 西安市市长
戴征社 宝鸡市市长
姜 锋 咸阳市市长
王莉霞 铜川市市长
徐新荣 渭南市市长
梁宏贤 延安市市长
陆治原 榆林市代市长
胡润泽 汉中市市长
方玮峰 安康市市长
杨冠军 商洛市市长
郭社荣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主任
省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水利厅,办公室主任由王锋同志兼任。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