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的医用特殊物品出入境申请表的通知
(卫办科教函〔2011〕119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加强医用特殊物品出入境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我部组织编制了新的医用特殊物品出入境申请表(见附件,请从卫生部网站下载),自2012年1月1日起开始使用,原申请表同时停止使用。请各地通知有关申报单位。
附件:1.人体物质出入境申请表(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用)
2.科研样品出入境申请表(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用)
3.人体物质出入境申请表(报卫生部用)
4.科研样品出入境申请表(报卫生部用)
附件1
项目名称:
样品名称:
申请单位:(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电话:
传 真:
申请日期:年月日
填写说明:
一、申请人在填写申请表前,应仔细阅读《关于加强医用特殊物品出入境卫生检疫管理的通知》及有关文件。
二、按申请表的格式,如实地逐项填写。
三、填写申请表要求字迹工整、清晰。
四、申请书一式1份连同有关材料(项目批准文件复印件、项目申请人与国外合作机构或国外中心实验室中、英文协议复印件、项目申请人与国内各研究机构协议复印件、参与研究的国内各研究机构伦理委员会批件复印件、正式的研究方案、知情同意书及受试者签名件),经所在单位审查同意后上报。
五、外文缩写首次出现时,请给出原文全称。
六、表格不够可另附页,或登陆卫生部网站www.moh.gov.cn下载。
七、本申请表可以复制,复印时请用a4复印纸,并于左侧装订成册。
| 人体物质 | 名 称 | 总数量 及单位 | 规 格 | 出 (入) 境 | 拟出(入) 境 日 期 | |||||||
包装 | 每包装容量 | 包装 数量 | ||||||||||
首次/延续(批次) | ||||||||||||
样品来源和 采集方式 | ||||||||||||
样品用途 | ||||||||||||
样品毒性情况拆检注意事项 | ||||||||||||
出入境口岸 | ||||||||||||
| 外方接受(输出)单位或中心实验室 | 名称 | 中文 | ||||||||||
英文 | ||||||||||||
地址 | 中文 | |||||||||||
英文 | ||||||||||||
负责人姓名 | 电 话 | |||||||||||
| 项 目 简 况 | 项目名称 | |||||||||||
批准文号 | ||||||||||||
批准机构 | ||||||||||||
| 中方 负责 单位 | 名称 | |||||||||||
地址 | ||||||||||||
类别 | a. 科研事业b. 其他(请注明): | |||||||||||
负责人姓名 | 电话 | |||||||||||
中方协作单位 | ||||||||||||
单位名称 | 地址 | 类别 | 负责人 | 电话 | ||||||||
| 外方 合作 单位 | 名称 | 中文 | ||||||||||
英文 | ||||||||||||
地址 | 中文 | |||||||||||
英文 | ||||||||||||
负责人姓名 | 电 话 | |||||||||||
本单位审查意见: 本单位严格按照质检总局令《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第83号),如实填报本申请表,并承诺不将样品用于申请用途以外的事项。 法人代表: 公 章 年月日 |
主管部门意见: 公 章 年月日 |
注:1.部、省属医疗卫生机构直接报送省级卫生行政部门。
2.本表不适用企业特殊物品出入境。
附件2
项目名称:
样品名称:
申请单位:(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电话:
传 真:
申请日期: 年月日
填写说明:
一、申请人在填写申请表前,应仔细阅读《关于加强医用特殊物品出入境卫生检疫管理的通知》及有关文件。
二、按申请表的格式,如实地逐项填写。
三、填写申请表要求字迹工整、清晰。
四、申请表一式1份连同有关材料(项目批准文件复印件或单位证明、项目申请人与国外机构中、英对照协议复印件、与科研样品相关的正式研究方案等),经所在单位审查同意后上报。
五、外文缩写首次出现时,请给出原文全称。
六、表格不够可另附页,或登陆卫生部网站www.moh.gov.cn下载。
七、本申请表可以复制,复印时请用a4复印纸,并于左侧装订成册。
| 科研样品 | 名 称 | 总数量 及单位 | 规 格 | 出 (入) 境 | 拟出(入) 境 日 期 | ||||||||||||
包装 | 每包装容量 | 包装 数量 | |||||||||||||||
首次/延续(批次) | |||||||||||||||||
样品来源 | |||||||||||||||||
样品用途 | |||||||||||||||||
样品毒性情况拆检注意事项 | |||||||||||||||||
出(入)境口岸 | |||||||||||||||||
| 外方输出 (接受)单位 | 名称 | 中文 | |||||||||||||||
英文 | |||||||||||||||||
地址 | 中文 | ||||||||||||||||
英文 | |||||||||||||||||
负责人姓名 | 电话 | ||||||||||||||||
项 目 简 况 | 名称 | ||||||||||||||||
批准文号 | |||||||||||||||||
批准机构 | |||||||||||||||||
| 中方 单位 | 名称 | ||||||||||||||||
地址 | |||||||||||||||||
类别 | a. 科研事业 b.其他(请注明): | ||||||||||||||||
负责人姓名 | 电话 | ||||||||||||||||
本单位审查意见: 本单位严格按照质检总局令《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第83号),如实填报本申请表,并承诺不将样品用于申请用途以外的事项。
法人代表(签章) 公 章 年月日 |
主管部门意见: 公 章 年月日 |
注:1.部、省属医疗卫生机构直接报送省级卫生行政部门。
2.本表不适用企业特殊物品出入境。
附件3
项目名称:
样品名称:
申请单位:(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电话:
传 真:
申请日期:年月日
填写说明:
一、申请人在填写申请表前,应仔细阅读《关于加强医用特殊物品出入境卫生检疫管理的通知》及有关文件。
二、按申请表的格式,如实地逐项填写。
三、填写申请表要求字迹工整、清晰。
四、申请书一式1份连同有关材料(项目批准文件复印件、项目申请人与国外合作机构或国外中心实验室中、英文协议复印件、项目申请人与国内各研究机构协议复印件、参与研究的国内各研究机构伦理委员会批件复印件、正式的研究方案、知情同意书及受试者签名件),经所在单位审查同意后上报。
五、外文缩写首次出现时,请给出原文全称。
六、表格不够可另附页,或登陆卫生部网站www.moh.gov.cn下载。
七、本申请表可以复制,复印时请用a4复印纸,并于左侧装订成册。
| 人体物质 | 名 称 | 总数量 及单位 | 规 格 | 出 (入) 境 | 拟出(入) 境 日 期 | |||||||
包装 | 每包装容量 | 包装 数量 | ||||||||||
首次/延续(批次) | ||||||||||||
样品来源和 采集方式 | ||||||||||||
样品用途 | ||||||||||||
样品毒性情况拆检注意事项 | ||||||||||||
出入境口岸 | ||||||||||||
| 外方接受(输出)单位或中心实验室 | 名称 | 中文 | ||||||||||
英文 | ||||||||||||
地址 | 中文 | |||||||||||
英文 | ||||||||||||
负责人姓名 | 电 话 | |||||||||||
| 项 目 简 况 | 项目名称 | ||||||||||||
批准文号 | |||||||||||||
批准机构 | |||||||||||||
| 中方 负责 单位 | 名称 | ||||||||||||
地址 | |||||||||||||
类别 | a. 科研事业b. 其他(请注明): | ||||||||||||
负责人姓名 | 电话 | ||||||||||||
中方协作单位 | |||||||||||||
单位名称 | 地址 | 类别 | 负责人 | 电话 | |||||||||
| 外方 合作 单位 | 名称 | 中文 | |||||||||||
英文 | |||||||||||||
地址 | 中文 | ||||||||||||
英文 | |||||||||||||
负责人姓名 | 电 话 | ||||||||||||
本单位审查意见: 本单位严格按照质检总局令《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第83号),如实填报本申请表,并承诺不将样品用于申请用途以外的事项。 法人代表: 公 章 年月日 |
主管部门意见: 公 章 年月日 |
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意见: 年月日 |
注:1.省属医疗卫生机构直接报送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部属医疗机构直接报送卫生部。
2.本表不适用企业特殊物品出入境。
附件4
项目名称:
样品名称:
申请单位:(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电话:
传 真:
申请日期: 年月日
填写说明:
一、申请人在填写申请表前,应仔细阅读《关于加强医用特殊物品出入境卫生检疫管理的通知》及有关文件。
二、按申请表的格式,如实地逐项填写。
三、填写申请表要求字迹工整、清晰。
四、申请表一式1份连同有关材料(项目批准文件复印件或单位证明、项目申请人与国外机构中、英对照协议复印件、与科研样品相关的正式研究方案等),经所在单位审查同意后上报。
五、外文缩写首次出现时,请给出原文全称。
六、表格不够可另附页,或登陆卫生部网站www.moh.gov.cn下载。
七、本申请表可以复制,复印时请用a4复印纸,并于左侧装订成册。
| 科研样品 | 名 称 | 总数量 及单位 | 规 格 | 出 (入) 境 | 拟出(入) 境 日 期 | ||||||||||||
包装 | 每包装容量 | 包装 数量 | |||||||||||||||
首次/延续(批次) | |||||||||||||||||
样品来源 | |||||||||||||||||
样品用途 | |||||||||||||||||
样品毒性情况拆检注意事项 | |||||||||||||||||
出(入)境口岸 | |||||||||||||||||
| 外方输出 (接受)单位 | 名称 | 中文 | |||||||||||||||
英文 | |||||||||||||||||
地址 | 中文 | ||||||||||||||||
英文 | |||||||||||||||||
负责人姓名 | 电话 | ||||||||||||||||
项 目 简 况 | 名称 | ||||||||||||||||
批准文号 | |||||||||||||||||
批准机构 | |||||||||||||||||
| 中方 单位 | 名称 | ||||||||||||||||
地址 | |||||||||||||||||
类别 | a. 科研事业 b. 其他(请注明) | ||||||||||||||||
负责人姓名 | 电话 | ||||||||||||||||
本单位审查意见: 本单位严格按照质检总局令《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第83号),如实填报本申请表,并承诺不将样品用于申请用途以外的事项。
法人代表(签章) 公 章 年月日 |
主管部门意见: 公 章 年月日 |
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意见: 年月日 |
注:1.省属医疗卫生机构直接报送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部属医疗机构直接报送卫生部。
2.本表不适用企业特殊物品出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