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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国庆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颁发部门】 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发文字号】 沪安委办[2011]2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国庆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沪安委办〔2011〕2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控股(集团)公司:

国庆假日将至,为了切实加强国庆假日期间本市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让全市人民在欢乐、祥和的气氛中度过假日,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和国务院第173次常务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1〕40号)要求,现就做好国庆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坚决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

进入9月份以来,本市安全生产形势相当严峻,部分行业(领域)重大事故和严重涉险事故时有发生。9月8日,位于上海化学工业园区的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公用工程低温罐区乙烯管线发生火灾事故;9月14日,浦东s20金海路至龙东大道段,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一辆大巴车侧翻,造成12人死亡,12人受伤;9月22日,静安区吴江路、泰兴路煤气管道爆裂引发火灾事故;9月23日,上海高桥分公司2#延迟焦化装置焦炭塔顶盖机处发生火灾。这些事故的发生,充分暴露出一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不严格、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等突出问题。

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切实做好国庆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一是要全面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对生产现场监督检查,开展经常性的安全隐患排查,严格查处“三违”行为;认真落实各级领导带班制度,强化生产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强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提高一线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技能和突发事件处置能力,要认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各种漏洞,立足事前防范,确保措施到位,万无一失。二是要加强各领域的安全监管。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的要求,落实监管部门责任,严格安全生产执法,强化协调配合,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以及重大隐患、重大危险源,开展专项和联合执法检查,严格要求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对违法违规企业依法加大处罚力度。三是要严格责任追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对于思想不重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疏于预防、疏于管理、疏于监督等不作为和失职渎职行为,要严肃查处;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直接和相关责任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二、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

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对国庆假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精心安排,周密部署。要认真组织开展节日前和节日期间的安全检查。一是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深入一线进行检查。特别是要深入到安全生产重点场所、重点设施、重点部位进行检查。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防止走过场。二是要结合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和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回头看”行动,组织力量加强督促检查,督促企业制定针对性强、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要采取邀请相关专家参与检查等方式,确保通过检查能够真正发现隐患、找准问题,确保不留盲区和死角。三是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加强安全监控,做到万无一失。

三、突出重点,强化监管,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

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针对国庆假日期间安全生产的特点,突出重点,加强监管。

要加强交通安全监管。交通港口、铁路、民航等部门要根据客流量合理调整车次、船期、航班等。交通港口部门要加强轨道交通安全管理,加大违禁品检查力度,加强轨道安检和应对轨道交通大客流防范措施,改进轨道交通硬件设施和检修应急装备,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巡逻执勤和路检路查,严厉打击违章驾驶、酒驾以及超速、超载、违停等违法行为,坚决取缔各类非法营运工具,同时加大对危险路段的治理力度。民航部门要重点加强对航空公司和机场等一线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检查,督促各民航企业落实安全责任,进一步加强飞机运行管理和维护工作,自查自纠,堵塞各种漏洞,确保飞机安全适航。海事、交通港口等部门要加大水上交通的监督力度,严禁自用船非法载客。铁路部门要以行车设备、职工作业、规章制度、非正常停车、应急处置等为重点,继续开展铁路安全大检查,确保处于良好的运营状态。

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安全监管部门和公安、交通、质监等有关部门要以防范液氯、液氨、石油液化气等泄漏事故和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为重点加强安全监管。要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切实加强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的定期检测检验、凡检测不合格或超过检测有效期的一律停止使用。同时要严格执行生产装置、设施的定期检修制度,严禁装置设施超期运行或带病运行;要进一步落实安全报警、联锁装置等安全设施的定期检测检验,确保安全设施完好投用。要针对烟花爆竹经营开始进入旺季的特点,加强对烟花爆竹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坚决打击和取缔非法销售、运输烟花爆竹行为。

要加强旅游安全监管。旅游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各类游乐场所、设施的安全检查和监督管理。要在国庆假日之前,组织对各类旅游接待单位进行一次全面安全大检查,特别是对汽车、游船、轮渡、缆车、索道等游客运载工具,攀岩、蹦极、射击等旅游项目和大型游艺机等设施设备,容易发生火灾等群死群伤事故的各种旅游住宿、经营场所,各类特种容器设备等必须逐一进行重点检查,彻底排除事故隐患。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旅游景点及娱乐场所,要立即停业,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合格或达不到安全条件的坚决不准营业。

要加强公共集聚场所的安全监管。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人员密集场所要坚决停产停业整改,特别要重点加强对??站、码头、机场、商(市)场、影剧院、宾馆饭店、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治,严肃查处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及时消除火灾事故隐患。对国庆假日期间举办的节庆和其他大型聚集活动,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坚持安全一票否决制度,防止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要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建设部门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以规范整治建筑市场为契机,强化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管,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及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要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与现场管理,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其他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供水、供电、供气等部门,也要加强检修、维护和监督检查,确保国庆假日期间安全生产。

四、加强值守,健全机制,努力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节日期间信息沟通和事故响应联动机制,加强国庆假日期间的值班工作,坚持做到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和零报告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遇到紧急情况,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要按规定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对国庆假日期间发生的事故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上报。

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于10月10日前将国庆假日期间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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