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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省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颁发部门】 广东省政府

【发文字号】 粤办函[2011]82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省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粤办函〔2011〕821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顺德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我省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领导协调,省人民政府同意建立省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组成人员如下:

总召集人:刘 昆(副省长)

召 集 人:颜学亮(省政府副秘书长)

刘 洪(省民政厅厅长)

成员:林海华(省文明办副主任)

张庆宏(省综治办专职副主任)

陈 然(省人大法工委社会法规处处长)

张力军(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朱超华(省教育厅副厅长)

郑 东(省公安厅副厅长)

张元醒(省民政厅副厅长)

马军港(省司法厅副厅长)

欧 斌(省财政厅副厅长)

郑朝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刘锦红(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巡视员)

杨细平(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廖新波(省卫生厅副厅长)

洪适权(省法院副院长)

陈继富(省检察院副巡视员)

陈宏宇(团省委副书记)

徐春莲(省妇联副主席)

张永安(省残联副理事长)

陈 敏(广铁集团副总经理)

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省民政厅承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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