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十二五”防灾减灾专项规划的批复 (厦府〔2011〕526号) 市水利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你们《关于报批厦门市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十二五”专项建设规划的请示》(厦水利〔2011〕218号)收悉。经研究,同意该规划,请你们联合发文,并做好规划的实施和评估工作。 厦门市人民政府 二o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