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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宝安区龙华人民医院申请增加床位的批复


【颁发部门】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文字号】 深卫人医政[2011]4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宝安区龙华人民医院申请增加床位的批复
(深卫人医政〔2011〕43号)


宝安区龙华人民医院:

你院提交的《关于龙华人民医院编制床位数变更的请示》(深宝龙医请[2011]16号)收悉。经核查申请材料,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你院的功能、服务需求和资源配置情况,经研究,我委同意核定你院床位总数为660张。

请你院在本批复之日起一个月内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到我委办理变更登记注册。

此复。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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