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贵阳市妥善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筑府办通〔2011〕101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金阳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国资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妥善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有关工作的通知》(黔国资通改革〔2011〕101号)精神,妥善解决我市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贵阳市妥善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马长青(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杨 青(市政府常务副秘书长)
冯亚元(市国资委常务副主任)
成 员:刘灵芝(市国资委副主任)
肖家璇(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市维稳办主任)
张雪丽(市教育局副局长)
田 荣(市财政局机关党委书记)
林开正(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聂雪松(云岩区政府区长)
张 曦(南明区政府区长)
向虹翔(花溪区政府区长)
赵继红(乌当区政府区长)
黄昌祥(白云区政府区长)
钟汰甬(小河区政府区长)
刘 军(清镇市政府市长)
蒋志伦(修文县政府县长)
张定超(息烽县政府县长)
马 磊(开阳县政府县长)
张志祥(金阳新区管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国资委,办公室主任由冯亚元同志兼任。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