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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广播电影电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颁发部门】 广元市政府

【发文字号】 广府办发[2011]4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广播电影电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广府办发〔2011〕4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广元市广播电影电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广元市广播电影电视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广元市委 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元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广元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广委〔2010〕70号),设立广元市广播电影电视局(简称市广电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划入的职责

将原市文化局指导电影发行、放映的工作职责及电影专项资金的收缴和管理职责划入市广播电影电视局。

(二)取消的职责

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划出的职责

1.将全市广播电视机构(新闻)记者证的审核发放管理职责划给市文化体育和新闻出版局。

2.将动漫(不含影视动漫和网络视听中的动漫节目)管理的职责划给市文化体育和新闻出版局。

(四)增加的职责

增加对从事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的职责。

(五)加强的职责

加强对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包括影视类音像制品的网上播放)服务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节目的业务监管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广播电影电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广播电影电视宣传、创作的政策措施,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二)起草全市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政策规定,拟订相关技术规定和标准,推进全市广播电影电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三)组织推进全市广播电影电视领域的公共服务,组织实施全市广播电影电视重大工程,指导、监管广播电影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四)制定全市广播电影电视事业、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全市广播电影电视事业、产业发展,管理全市重大广播电影电视活动。

(五)指导全市广播电影电视宣传和创作题材规划,制定全市影视剧政策和产业发展规划;监督管理全市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核其内容和质量。

(六)指导全市广播电影电视科技工作,负责全市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安全播出和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及业务的监管,指导对从事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七)指导、管理全市广播电影电视对外的交流与合作,负责全市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的进口和收录管理。

(八)指导、协调和管理直属事业单位的宣传、发展、传输覆盖等重大事项。

(九)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广元市广播电影电视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督查、督办局决定的重要事项,综合协调各科室和直属单位的有关工作;负责广播电影电视政策规定和重要文件的起草;负责局机关文秘、信息、档案、办公自动化、信访、保密、安全保卫以及后勤服务等工作;组织对全市广播电影电视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普法及依法行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

(二)宣传管理科

拟订全市广播电视宣传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管全市广播电视的宣传工作,指导广元广播电视台等市级广播电视媒体重大宣传工作;组织制定全市广播影视创作题材规划及其音像制品审查标准;指导、监管全市理论文献片、纪录片、电视动画片的制作和播出;负责全市影视动漫和网络视听中的动漫节目的监管;指导、协调全市重大广播电视活动。

(三)电影电视剧管理科

拟订全市电影、电视剧、广播剧事业政策和产业发展规划;指导、监管全市电影制片、发行、放映工作和电视剧的制作及内容审查;负责审核、发放和吊销市内电影放映许可证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协助相关部门管理电影专项资金;指导、协调全市重大电影活动。

(四)传媒机构管理科(行政审批科)

编制全市广播电影电视整体发展规划;对市、县区、乡镇广播电视节目播出(转播)机构、民办节目制作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承办全市广播电视节目播出,审核、申报全市乡镇及以上(含企事业单位)广播电视节目播出机构的建立和撤销工作;监督管理全市广播电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收录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输视听节目(含ip电视、网络广播电视、手机视听节目);指导、推进全市广播电视领域公共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承办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五)科技科

拟订全市广播电影电视及视听类新媒体的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和技术标准;拟订全市广播影视传输覆盖网和监测监管网的规划,指导其分级建设与开发;组织编制全市广播电视专用频段规划,指配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和功率等技术参数;负责全市广播影视节目安全播出的调度、指挥、管理和全市各级播出机构安全播出突发事件处理;负责全市广播电影电视技术质量监督工作,指导监测、计量检测工作;承办广播电影电视科技对外交流工作。

(六)财务科

拟订全市广播电影电视事业、产业有关经济政策和财务计划;管理行政、事业经费和专项资金;管理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负责基本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和直属单位的财务审计;负责全市广播电影电视系统的统计工作。

(七)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广播电影电视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承办全市广播影视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资格评审的有关工作;协助相关部门管理全市广播影视系统新闻人员记者证;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监察室。为市监察局的派出机构,牌子挂在纪检组,负责派驻部门的行政监察职责。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广元市广播电影电视局机关行政编制2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科级领导职数8名(含监察室主任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

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3名。

机关党委和纪检组按市委规定设置;机关党委书记和纪检组组长按市委规定配备。

五、其他事项

(一)动漫和网络游戏管理的职责分工。市广播电影电视局负责对影视动漫和网络视听中的动漫节目进行管理。市文化体育和新闻出版局负责动漫和网络游戏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和市场监管。

(二)新闻单位记者证管理的职责分工。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协同市文化体育和新闻出版局对全市广播电视记者证进行管理。市文化体育和新闻出版局负责全市新闻单位记者证的审核发放和管理。

(三)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中共广元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广元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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