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质监局(分局),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局机关各处(室): 现将《2009年全市质监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要点和责任分解》印发你们,望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OO九年三月六日
2009年全市质监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要点和责任分解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按中纪委三次全会、全国质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全市反腐倡廉建设大会、市纪委三次会议及省局党委的部署和要求,围绕市委“抓内需、促增长,抓调整、促转型,抓民生、促和谐”中心工作和局党委“清醒有为,科学监管”的工作要求,结合实际,把监督检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作为重要任务,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着力点,把完善具有宁波质监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作为主线,进一步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为质监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纪律保证。
二、主要工作任务和责任分解
(一)严明政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
1、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政权意识、责任意识、安全意识,自觉做到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严肃政治纪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局党委的中心工作,认真履行质监职能,突出抓好安全监管工作,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错误倾向,确保政令畅通。
责任领导:裘炜国、张海春、林如峰、朱学峰
责任处(室):政治处、特监处、食品处
配合:机关党委
2、加强党性修养、弘扬优良作风。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把加强党性修养、弘扬优良作风作为领导干部改造主观世界的终生课题,带头讲党性、严党纪。继续落实“四力五形象”的要求,树立“忠诚、为民、担责、实干、清廉”的良好形象。要紧密联系实际,深入查找思想观念和监管工作中存在的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以务实的作风破解“清醒有为,科学监管”中的难题,切实提高学习实践活动的实效。
责任领导:裘炜国、张海春责任处(室):政治处
配合:机关党委
(二)深化制度建设,完善惩防体系
3、按照《宁波市质监系统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方案》和责任分解的要求,着重抓好2009年度工作的落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按照“简便、易行、有效”的原则,着眼制度建设,增强制度的刚性和可操作性,提高制度的系统性、完整性和有效性,不断探索和完善惩防体系。
责任领导:裘炜国责任处(室):各处(室)、各单位
4、加强“三重一大”保廉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配套制度。
(1)完善“三重一大”保廉体系实施办法。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的主要内容、决策程序、监督办法、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
责任领导:张海春、林如峰责任处(室):政治处、基建办
配合:办公室、规财处、监察室
(2)严格政府采购各项规定,制定未列入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不在招投标范围内的单项工程(含装璜、修)和单项采购1万元以上的办公用品等进行申报和审批的制度。
责任领导:张海春 责任处(室):规财处
配合:办公室、各单位
(3)抓好市质监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项目建设的保廉工作。严格执行《宁波市质监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基建工作规则》,研究制定《宁波市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项目建设稽查制度》等制度。
责任领导:林如峰、张志勇 责任处(室):基建办、监察室
配合:规财处
(4)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完善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审计、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规定。
责任领导:张海春 责任处(室):规财处
配合:监察室、各单位
(5)认真执行上级关于办公用房建设和装修标准,执行办公设备配备标准,制定出台我局相关制度。健全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机制,推行上级对下级基建采购情况定期监督检查制度。
责任领导:张海春、裘富康 责任处(室):规财处、办公室
配合:监察室、各单位
5、积极开展科技构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相关软件的开发运用,重点开发完善行政执法案件调查、审理及后处理的程序,建立电子监控系统。抓紧开发行政审批程序软件及电子监控系统,不断拓展电子监察系统的覆盖面。
责任领导:毛守伦 责任处(室):办公室
配合:稽查处、法规处、行政审批处、监察室、稽查支队
6、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推进质量法治建设
(1)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履行好行政审批职能归并后的各项职责要求,逐步建立行政审批“一个窗口”集中办理和“申请受理、现场审核、审批发证”的“三分离”审批机制。
责任领导:朱学峰 责任处(室):行政审批处
配合:相关处(室)
(2)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结合“质量和安全年”活动,认真贯彻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实行调查取证与审理相分离、告知与执行相分离的执法办案机制。落实《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封存、扣押工作规定》、《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案件审理工作规则》、《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涉案物品管理和处置规定》等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规范先行登记保存、封存、扣押等行政执法强制措施。修订完善行政案件审理制度、行政执法涉案物品管理和处置等规定。积极探索行政案件“公开办案”模式,逐步扩大行政案件审理的透明度。
责任领导:朱学峰、张志勇 责任处(室):稽查处、法规处
配合:稽查支队
(3)开展全系统规范性文件评估自查和清理工作,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意识。
责任领导:张志勇责任处(室):法规处
配合:办公室、各单位
7、进一步规范评审推荐工作。贯彻落实上级关于评审推荐的各项规定,规范现场审核,制定完善行政许可现场评审及评审员管理办法、现场审核行政委托等制度。明确审核纪律,禁止行政人员参加现场审核活动。实行现场审核质量抽查及缺陷项整改检查制度、现场审核报告(不涉及企业商业秘密部分)公示制度,建立现场审核廉勤情况企业反馈单制度。实行审核员外出审核向本单位报告制度,规范审核人员报酬。
责任领导:张海春、朱学峰责任处(室):规财处、行政审批处
配合:相关单位
8、进一步规范检验检测行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检验机构管理条例》、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加强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管理的若干意见》等规定。建立健全行政监督检查和技术机构自查自纠相结合的机制。重点抓好在检验检测中乱出报告或出具虚假报告等问题的整治。深化检验机构办事信息公开工作,畅通监督投诉渠道,提高工作满意度。制定出台有关出具虚假或违规检验检测报告的责任倒追机制,不断强化检验机构诚信、责任意识。
责任领导:张海春 责任处(室):规财处
配合:各技术机构
9、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技术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及上级有关收费管理规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要及时向社会公开。严格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各技术机构要制定完善《经营性协议服务收费管理规定》,杜绝违规收费和乱收费。建立有关财务收支情况定期向本单位干部职工通报制度。建立对所属事业单位收费的检查制度,强化内部制约机制。
责任领导:张海春责任处(室):规财处
配合:各技术机构
(三)创新工作方法,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0、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完善反腐倡廉工作领导体制,明确各分管领导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职责,强化党委(党组)、“一把手”的责任意识,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贯穿落实到各项工作的全过程。
责任领导:裘炜国、张海春责任处(室):政治处
配合:监察室
11、加强对基层局和直属事业单位“一把手”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适时开展落实责任制情况的检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办法。
责任领导:张志勇责任处(室):监察室
配合:办公室
12、健全责任网络。在系统内处(科)队等各层级配备兼职的党风廉政建设协管员。
责任领导:张志勇 责任处(室):监察室
配合:各处(室)、各单位
(四)加强监督制约,构建有效的权力制衡机制
13、加强和改进党内监督
(1)突出党内监督重点。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宁波市党内监督十项制度实施意见(试行)》。把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修订完善党委班子和行政工作的《议事规则》。
责任领导:张海春、裘富康 责任处(室):政治处、办公室
配合:监察室
(2)加强对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推行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工程项目、行政审批和物资采购等工作。建立党委对下属单位领导班子定期分析制度,尤其是对“一把手”的工作和思想状况每年至少要作一次全面的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
责任领导:裘炜国、张海春责任处(室):政治处
配合:监察室
(3)修订完善廉政谈话、任前谈话、诫勉谈话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三谈两述”制度。
责任领导:张志勇 责任处(室):监察室
配合:政治处
14、加强审计监督。完善审计监督制度,推行审计结果公开。加强对事业单位财务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抽查各县(市)区局(分局)的财物管理情况。
责任领导:张海春责任处(室):规财处
配合:监察室
15、深化政务公开,扩大监督范围。贯彻落实《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市质监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完善信息发布和监督检查制度。结合“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强化宣传力度。加强内部管理,大力推进内部事务公开,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质监门户网站作用,为公众免费提供咨询服务,提高“在线咨询”、“便民问答”等互动栏目的有效性,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自觉接受社会群众和舆论的监督,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制度,畅通诉求表达渠道。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横向部门的监督,加强横向联系,认真听取批评和建议,及时办理各类提案、议案,积极打造阳光质监。
责任领导:裘富康责任处(室):办公室
配合:各处(室)
16、建立质量安全责任追究机制。建立“三基础一主线”的工作机制,即建立科学监管的责任基础体系、培养“一线巡查为主”的监督基本能力、制订监督信息预报和分析基本制度;实施“预告、预析、预测、预治和预警”为主线的监管机制,确保质量安全责任的落实。大力开展对安全监管责任的监督检查,认真解决和预防领导干部在产品质量、食品、特种设备“三个安全”监管中作风不实、办事不公、效率不高以及“中梗阻”等问题。
责任领导:裘炜国、林如峰、朱学峰
责任处(室):政治处、特监处、食品处、稽查处
配合:各单位
17、加强行政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加强对有关行政活动及行政行为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行风监督员和质量代表的作用,适时开展明查暗访活动,促进廉政勤政。
责任领导:张志勇责任处(室):监察室
配合:机关党委、办公室
(五)以改进系统行风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党风政风行风建设
18、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认真落实中纪委三次全会有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五个方面的规定,严格禁止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1)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收受干股等行为。(2)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从业、投资入股、到国外定居等规定和有关事项报告登记制度,严禁发生与公共利益冲突的行为。(3)纠正领导干部多占住房、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住房或以劣换优、以借为名占用他人住房等问题。(4)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和操纵招商引资项目、资产重组项目,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5)严禁领导干部相互请托,违反规定为对方的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严格执行市纪委重申的三个方面要求: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工程建设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市场活动;严禁领导干部参与赌博;严禁领导干部将私车费用转嫁到企业、下属单位或用公款报销。
责任领导:裘炜国、张志勇 责任处(室):监察室
配合:各处(室)、各单位
19、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精神,严格执行上级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严格执行“四条禁令”、“四不规定”,严禁公款大吃大喝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认真解决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的问题。落实上级关于冻结公务用车采购一年、出国经费削减20%、公务接待费用消减10%、公用经费压缩5%、专项经费和会议经费“零增长”等要求。
责任领导:张海春、裘富康 责任处(室):规财处、办公室
配合:政治处、机关党委、监察室
20、健全“三个安全”风险排查和应急处理机制,落实《宁波市食品生产加工业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及应急处理预案》、《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处置产品质量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的作用,充分发挥电梯110应急救援功能。
责任领导:林如峰、朱学峰 责任处(室):特监处、食品处
配合:办公室 稽查处
21、加强基层行风建设,深化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活动。进一步深化“十项便民服务措施”,认真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培养和树立先进典型,努力促进基层行风好转。
责任领导:张志勇 责任处(室):监察室
配合:各单位
22、抓好窗口服务工作。规范服务项目和工作流程,注重礼节,文明服务。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及失职追究制等制度。
责任领导:张海春、朱学峰责任处(室):规财处、行政审批处
配合:有关单位
23、加强因公出国(境)的管理。认真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的规定》,成立相关的领导小组,制定完善因公出国(境)的管理办法,严格申报审批程序。
责任领导:张海春、裘富康责任处(室):办公室
配合:政治处、监察室
(六)加强预测预防,推进廉情预警机制建设
24、认真落实《宁波市廉情预警机制建设实施意见(试行)》及四个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廉情预警直报点和廉情信息员、观察员、联络员队伍,建立廉情预警信息库。加强纵向和横向联系,扩大信息收集渠道,运用干部考察考核、调查研究、责任制考核、信访投诉举报、案件查处、12365投诉(咨询)平台、党风廉政建设特邀监督员情况反馈、质量代表的情况反映、民主评议与测评、行风评议、领导干部廉情档案等手段,及时进行信息收集工作。
责任领导:张志勇责任处(室):监察室
配合:各处(室)、各单位
(七)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25、创新和完善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形式和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宁波市加强对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意见》,党委理论中心组要安排反腐倡廉学习教育的内容,中心组成员要抓好《新时期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程》等材料的自学。健全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年讲党课制度。
责任领导:裘炜国、张海春 责任处(室):机关党委
配合:政治处、监察室
26、抓好七月份的“法纪教育月”活动。在加强先进典型教育、党纪政纪条规教育的同时,要开展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活动。
责任领导:张志勇 责任处(室):监察室、法规处
配合:机关党委
27、制定完善《宁波市质监系统职业道德规范》。
责任领导:张海春 责任处(室):机关党委
配合:政治处、监察室
28、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进一步丰富廉政文化建设的内容,拓展网络廉政文化阵地,适时开展读书思廉、网上宣廉、报告讲廉、竞赛促廉、典型引廉等活动,努力提高廉政文化的生动性和有效性。
责任领导:张志勇责任处(室):监察室
配合:政治处、机关党委
29、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机制。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党委(党组)思想教育总体部署,一起计划,一起检查,一起落实。
责任领导:张海春责任处(室):政治处
配合:监察室、法规处、机关党委
(八)加大惩处力度,发挥查办案件的综合功能
30、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以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为重点,严肃查处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案件;严肃查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等案件;严肃查处利用人事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案件。进一步深化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巩固和扩大工作成果。
责任领导:裘炜国、张志勇责任处(室):监察室
配合:政治处
31、做好信访投诉的受理工作。畅通信访投诉渠道,认真及时受理各类投诉、举报。各单位的信访办结率要在95%以上,上级批转的信访件按期办结率为100%。
牵头领导:张志勇 牵头处(室):监察室
配合:各处(室)、各单位
32、发挥查案综合功能。通过调查和初核,帮助党员干部澄清事实,发挥查案的保护功能。建立查办案件的剖析总结、通报制度,发挥教育警示功能。分析查案中发现的特点规律和体制机制、管理工作方面存在的漏洞,不断完善制度,发挥查案的促建功能。
责任领导:张志勇 责任处(室):监察室
配合:各处(室)
(九)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33、加强组织建设。加强纪检监察领导班子建设,及时配齐配强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明确纪检监察工作人员。
责任领导:张海春责任处(室):政治处
配合:监察室、各单位
34、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来谋划反腐倡廉工作。抓好纪检监察干部和协管员队伍的初任培训和岗位培训,不断提高纪检监察队伍的综合素质。
责任领导:张志勇 责任处(室):监察室
配合:政治处、各单位
35、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坚持从严要求,对纪检监察干部做到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遵守各项纪律特别是办案纪律和保密纪律。
责任领导:张志勇 责任处(室):监察室
配合:各处(室)、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