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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卫生厅办公室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脑卒中规范诊疗和医疗质量控制工作的通知


【颁发部门】 山西省卫生厅办公室

【发文字号】 晋卫办医政函[2012]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山西省卫生厅办公室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脑卒中规范诊疗和医疗质量控制工作的通知
(晋卫办医政函[2012]1号)


各市卫生局、厅直厅管医疗机构:

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脑卒中规范诊疗和医疗质量控制工作的通知》(卫办医政函〔2011〕253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省厅指定山西省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承担我省脑卒中早期筛查和临床诊疗的医疗质量控制工作,按要求及时上报有关信息和开展工作情况。

附件: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脑卒中规范诊疗和医疗质量控制工作的通知(略)

二〇一二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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