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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徐州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颁发部门】 徐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徐政发[2011]13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徐州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徐政发〔2011〕13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为加强对我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徐州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张敬华 市 长
副 组 长:王 昊 副市长
成员:王怀深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规划局党组书记

曹东伟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城管办主任、城管局局长
郭建平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淮海经济区联络处主任
张儒昌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田质林 市发改委主任
洪 涛 市经信委主任
强 国 市教育局局长
高 山 市科技局局长
刘章华 市监察局局长
周 凡 市民政局局长
韩冬梅 市财政局局长
孟铁林 市人保局局长
李 钢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靖华 市规划局局长
张 军 市城乡建设局局长
李云岘  市市政园林局局长
王敦萃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局长
谢广居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冯正刚 市水利局局长
陈建领 市农委主任

单兴强 市文广新局局长
徐善春 市环保局局长
张永强 市气象局局长
白新建 市公安局副局长
侯广彬 市委督查室副主任
于洪亮 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刘广民 铜山区代区长
曹 志 贾汪区代区长
王维峰 鼓楼区区长
陈 静 云龙区代区长
蔡成缓 泉山区区长
邱 颖 新城区管委会主任
余承琅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市创建办合署办公,王怀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云岘同志兼任常务副主任,曹东伟、郭建平、市建设局刘浩鹰、城管局李军、水利局张元岭、环保局张长洲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内设综合协调组、工程建设组、督查推进组、宣传报道组、资料档案组,工作人员从相关单位抽调,实行脱产集中办公。各组分工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负责日常组织协调、文字材料、后勤保障等工作。

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郭建平
成员:从市市政园林局、城管局各抽调工作人员1名。
(二)工程建设组。负责组织、督促、协调创建涉及的工程项目建设工作。
组长:市重点办副调研员单春生
成员:从市市政园林局、重点办各抽调工作人员1名。
(三)督查推进组。负责创建的督查督办工作。
组长:市委督查室副主任侯广彬
成员:从市委督查室、市监察局各抽调工作人员1名。
(四)宣传报道组。负责创建工作的宣传报道。
组长: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张儒昌
成员:从宣传部、徐州广播电视台各抽调工作人员1名。
(五)资料档案组。负责收集、整理、编制创建资料档案工作。
组长:市市政园林局副局长杨学民
成员:从市市政园林局、城管局各抽调工作人员1名。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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