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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度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颁发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发文字号】 人社厅发[2011]12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度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社厅发〔2011〕1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福建省公务员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

根据2011年度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经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部门协商,现将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84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40分)。

二、请各地按上述合格标准对考试人员成绩进行复核,并与我部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相关数据,确认无误后,按附表要求逐项填写,于2012年1月16日前送我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备案,备案数据作为发放本专业资格证书的依据。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抓紧做好资格证书发放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附件:2011年度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情况统计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2011年度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情况统计表

专业名称

报考科

目数量

报名人数

实考人数

合格人数

合格率

(%)

招标师

 

 

 

 

 

企业法律顾问

四科

 

 

 

 

二科

 

 

 

 

一科

 

 

 

 

合计

 

 

 

 


注:“合格人数”栏目应填写本年度取得资格证书的人数。其中,招标师的合格人数应填写4个科目均达到合格标准应取得证书的人数。

填表人:负 责 人: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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