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进行考核评价的通知
(固政办发〔2011〕16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根据自治区金融办、金融债权维护协调小组、人民银行银川中心运行、社会信用建设促进会《关于对全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进行考核评价的通知》(宁金融办发[2011])和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固原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考核评价办法〉的通知》(固政办发[2010]89号)要求,固原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决定对固原市“四县一区” 2010年-2011年度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情况进行考核评价。数据采集区间为2010年1月-2011年12月末。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及方式
考核以县(区)为单位,对原州区、西吉县、彭阳县、隆德县和泾源县组织考核。考核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问卷调查、座谈走访(深入重点企业和相关乡镇、村)、测评打分和现场观摩等方式。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经济增长环境、社会信用环境、社会法制环境、宏观金融环境、地方行政环境、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创新项目以及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考核一票否决项目进行评估和指标测算,考核评价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运用加权评价法对各县(区)金融生态环境进行总体评价。
三、考核步骤
(一)自评阶段。各县(区)人民政府要采取广泛征求金融部门、企业和广大群众意见等方式,根据《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考核评价指标体系》(附件1)进行自评,并将自评报告于2012年1月10日前报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杨军,联系方式:办公室2042630,手机13629546666),同时从乡镇、企业或县(区)政府部门中推荐两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先进单位”。
(二)考评阶段。2012年1月12日-1月16日,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领导小组组成考评组,对各县(区)进行现场考核,召开各县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重点企业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见附2资料清单),进行测评打分,结合自评情况,对各县(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行考核评价。
(三)考核审定阶段。2012年1月底前,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将考核评价结果报请市政府审定,并向自治区考核组推荐2个典型县(区)进行实地观摩和考核。
(四)表彰奖励。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将根据考核组的考核结果,报经市政府审定后,对在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中成绩突出的县(区)进行表彰奖励,授予2010-2011年度“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示范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良好区”等荣誉称号。
四、工作要求
本次考核是全区考评的一部分,也是固原市2010-2011年度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总体考评。各县(区)政府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准备、务求实效,不走过场。考核组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认真查阅被考核县(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文件、资料,并实地考察,确保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考核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1、固原市金融生态环境评价指标体系
2、固原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考核表
3、现场查阅资料清单
4、固原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1:
一、经济增长环境p1 (权重r1)
反映考评期内,本县(区)宏观经济运行中生产、分配和使用经济资源的总水平。
p1=∑p1jr1j, (∑r1j=1,j=1,2,…6)
其中:
1.gdp增长率p11 (权重r11) :指本县(区)报告期(按可比价计算)国内生产总值比基期的增长百分比。
gdp增长率=报告期gdp/基期gdp×100%-1
2.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p12 (权重r12): 指本县(区)报告期固定资产投资比基期的增长百分比。
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报告期固定资产投资/基期固定资产投资×100%-1
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率p13 (权重r13) :指本县(区)报告期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基期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增长百分比。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率=报告期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基期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0%-1
4.地方财政收入增长率p14 (权重r14):指本县(区)报告期地方财政收入总量比基期的增长百分比。
地方财政收入增长率=报告期地方财政收入/基期财政收入×100%-1。
5.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率p15 (权重r15): 指本县(区)报告期农民人均纯收入比基期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百分比。
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率=报告期农民人均纯收入/基期农民人均纯收入×100%-1
6.失业率p16 (权重r16): 指失业人口占劳动人口的比率。
失业率=失业人口数/劳动人口数×100%
二、社会信用环境p2 (权重r2)
反映本县(区)的社会信用状况。
p2=∑p2jr2j, (∑r2j=1,j=1,2…5)
其中:
1.信用村占比p21 (权重r21):指本县(区)信用村占辖区全部村的比例。
信用村占比=信用村/辖区全部村*100%
2.征信宣传站覆盖面p22 (权重r22):指人民银行在本县(区)内设立的征信宣传站占全部村数的比例。
征信宣传站覆盖面=征信宣传站个数/全部村个数*100%。
3.个人贷款违约率p23(权重r23):指本县(区)以自然人为单位贷款出现不能按期还本造成银行不良贷款的笔数和银行提供自然人贷款的总笔数比例。
个人贷款违约率=自然人贷款不良笔数/自然人贷款总笔数×100%。
4.企业贷款违约率p24(权重r24=0.1):指本县(区)以法人为单位的贷款不能按期还本造成银行不良贷款的笔数和银行提供法人贷款的总笔数的比例。
企业贷款违约率=法人贷款不良笔数/法人贷款总笔数×100%
5.不良贷款占比p25 (权重r2):指本县(区)报告期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占其各项贷款余额的百分比。
不良贷款占比=报告期不良贷款余额/报告期各项贷款余额×100%。
三、社会法制环境p3 (权重r3)
主要反映对违反经济、金融法律的行为追究法律责任的力度和效果。
p3=∑p3jr3j, (∑r3j=1,j=1,2,3,4)
其中:
1.金融刑事案件发案率p31 (权重r31):指考评期内由公安、检察等侦查机关立案侦查后确认为刑事案件的金融案件数(以起为单位)。
2.金融民事案件胜诉率p32 (权重r32):指在考评期内本县(区)因贷款违约而引起的民事诉讼案件中,金融机构胜诉的案件占比。
金融民事案件胜诉率=金融民事胜诉案件数/金融民事起诉案件总数×100%
3.金融民事案件执结率p33 (权重r33):指考评期内人民法院对已经判决金融机构胜诉的案件中实际执行到位的比率。
金融民事案件执结率=已执行案件标的总额/已胜诉案件标的总额
4.金融行政案件发案率p34 (权重r34):指考评期内由人民银行或银行监管部门经执法检查,对本县(区)金融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案件数(以起为单位)。
四、宏观金融环境p4 (权重r4)
反映本县(区)金融发展状况。
p4=∑p4jr4j, (∑r4j=1,j=1,2,3, 4)
其中:
1.存款增长率p41 (权重r41):指本县(区)报告期全部金融机构各项存款总量比基期的增长百分比。
存款增长率=报告期各项存款余额/基期各项存款余额×100%-1。
2.贷款增长率p42 (权重r42):指本县(区)报告期全部金融机构各项贷款总量比基期的增长百分比。
贷款增长率=报告期各项贷款余额基期各项贷款余额×100%-1
3.贷款余额占gdp比重p43 (权重r43):指考评期本县(区)金融机构贷款余额占gdp的比例。
贷款余额占gdp比重=贷款余额/gdp*100%
4.民间借贷情况p44 (权重r44):衡量本县(区)内民间借贷管理的规范程度。主要包括两个方面:(1)地方准金融机构(包括各类担保机构、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等)的设立和日常管理机构是否明确,管理机构是否严格履行日常管理职责;地方准金融机构利率执行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人民银行基准利率的4倍以内,下同),使用合同是否合法规范;是否按时向当地人民银行报送相关报表。(2)是否设立民间借贷监测网点,并按时向人民银行报送利率监测报表;民间借贷利率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五、地方行政环境p5 (权重r5)
反映县(区)决策行为对区域金融发展的影响程度。
p5=∑p5jr5j (∑r5j=1,j=1,2,3,4)
其中:
1.科学决策能力p51 (权重r51):反映县(区)从本地实际出发,制定经济、社会和金融发展政策,促进县域经济、金融协调发展,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和民生环境等方面所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实效。
2.对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视程度p52 (权重r52):衡量政府对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视程度,是否成立领导组织,是否制定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具体措施,在金融环境建设中是否积极创新等。
3.对金融运行的干预程度p53 (权重r53):衡量政府及其部门依靠行政手段,对金融机构经营管理的自主性和独立性的影响程度。
4.对金融业的扶持力度p54 (权重r54):衡量本县(区)政府及其部门在支持金融发展、帮助金融机构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所制定的政策或采取的具体措施。
根据以上各项指标得分及其权重,计算总得分:
p=∑piri, (∑ri=1,i=1,2,…5)
附件2:
固原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考核表
被考核县(区) 考核年度
类别指标 | 项目指标 | 分值等级(%) | 实际值 | 得分 | ||||||
名称pi | 权重ri | 名称pij | 权重rij | 90--100 | 71--90 | 51--70 | 31--50 | 0--30 | ||
经济增长环境 | 0.3 | gdp增长率 | 0.3 | 9--10 | 7--9 | 5--7 | 3--5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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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 | 0.2 | 13--20 | 10-13或20--27 | 7-10或27--25 | 4-7或 35-45 | ﹤4 或﹥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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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率 | 0.2 | ≥16 | 12--16 | 8--12 | 4--8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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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财政收入增长率 | 0.10 | ≥20 | 15--20 | 10--15 | 5--8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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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率 | 0.10 | ≥12 | 10-12 | 8-10 | 5--8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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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率 | 0.10 | ≤4 | 6--4 | 8--6 | 10--8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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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信用环境 | 0.2 | 信用村占比 | 0.4 | ≥50 | 30--50 | 20-30 | 10-2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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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信宣传站覆盖面 | 0.2 | ≥90 | 70--90 | 50--70 | 30--50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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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贷款违约率 | 0.1 | ≤3 | 5--3 | 8--5 | 10--8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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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贷款违约率 | 0.1 | ≤3 | 5--3 | 8--5 | 10--8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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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贷款占比 | 0.4 | ≤2 | 3--2 | 4--3 | 5--4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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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法制环境 | 0.15 | 金融刑事案件发案率(起) | 0.2 | 0 | 1--0 | 3--1 | 5--3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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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民事案件胜诉率 | 0.3 | ≥90 | 70--90 | 50--70 | 30--50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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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民事案件执结率 | 0.3 | ≥90 | 70-90 | 50--70 | 30--50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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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行政案件发案率(起) | 0.2 | 0 | 3--0 | 6-3 | 10-6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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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金融环境 | 0.2 | 存款增长率 | 0.4 | ≥20 | 15--20 | 10--15 | 5--10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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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增长率 | 0.4 | ≥20 | 15--20 | 10--15 | 5--10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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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余额占gdp比重 | 0.1 | ≥40 | 30--40 | 20--30 | 15--20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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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情况 | 0.1 | 规范 | 较规范 | 一般 | 较不规范 | 不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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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行政环境 | 0.15 | 科学决策能力 | 0.2 | 强 | 较强 | 一般 | 较弱 | 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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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视程度 | 0.3 | 强 | 较强 | 一般 | 较弱 | 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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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金融运行的干预程度 | 0.3 | 弱 | 较弱 | 一般 | 较强 | 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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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金融业的扶持力度 | 0.2 | 强 | 较强 | 一般 | 较弱 | 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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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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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1.自评报告;
2.成立及变更金融生态建设领导小组文件;
3.金融生态环境相关制度建设;
4.2010年、2011年国民经济统计公报;
5.2010年、2011年各县(区)金融运行情况(包括存贷款、不良贷款、民间借贷等情况);
6.社会信用环境:提供信用村、信用户评定情况、金融知识宣传站覆盖情况、贷款违约情况;
7.社会法制环境:提供金融案件发案、审理及执行情况;
8.民间借贷:提供“三类”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投资公司)设立、放贷及内部管理情况。
8.地方政府行政环境:2010年、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县(区)政府两年来制定的经济、社会和金融发展的相关文件;县(区)政府获得的市级以上的表彰奖励;扶持、鼓励金融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
附件4: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市中级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国税局,市工商局,市金融办,市人行,市银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