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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关于确定上海港“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港口建设示范单位的通知


【颁发部门】 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港口建设的工作要求,进一步促进上海港的可持续发展,经研究,确定下列单位为上海港“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港口建设示范单位:

1、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振东集装箱码头公司;

2、上海罗泾矿石码头有限公司;

3、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运输部;

4、上海孚宝港务有限公司;

5、上海金岸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希望上述单位在上海港“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港口建设工作中继续创新、加快转变,起示范引领作用。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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