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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关于林宁、余存伏同志任职的通知


【颁发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文字号】 工信部党任[2011]2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中共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关于林宁、余存伏同志任职的通知
(工信部党任[2011]21号)


中共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院(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四研究院)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决定:
林宁同志任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院(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四研究院)党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余存伏同志任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院(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四研究院)纪委书记。
以上2名同志任职时间自2011年12月2日部党组会决定之日起计算。

中国共产党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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