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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障和改善民生十大体系实施意见的通知


【颁发部门】 南京市政府

【发文字号】 宁委发[2012]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障和改善民生十大体系实施意见的通知
(宁委发〔2012〕1号)


各区县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全面聚焦“三争一创”实践活动,坚持民生为先,打造独具魅力的幸福都市,市委、市政府制定了完善终身教育、就业创业服务、社会保障、基本医疗卫生、住房保障、养老服务、公共安全、公共交通、公共文化、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等十大体系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南京市委
南京市人民政府
2011年12月29日

保障和改善民生十大体系实施意见

目录

1、《关于加快完善终身教育体系的实施意见》

2、《关于加快完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

3、《关于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实施意见》

4、《关于加快完善基本医疗卫生体系的实施意见》

5、《关于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实施意见》

6、《关于加快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

7、《关于加快完善公共安全体系的实施意见》

8、《关于加快完善公共交通体系的实施意见》

9、《关于加快完善公共文化体系的实施意见》

10、《关于加快完善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快完善终身教育体系的实施意见

为落实“坚持民生为先,加强民生需求保障,把南京建设成为独具魅力的幸福都市”要求,深入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现就完善终身教育体系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建设思路

以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为主线,以全面提高教育发展水平为主题,以提高教育质量和促进教育公平为重点,聚焦“教育第一基础”,深化“基石工程”,丰富“教育名城”内涵,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教育需求,不断完善终身教育体系,为快速提升南京城市综合竞争力和人民群众生活品质,率先建成人力资源强市,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广泛的智力支持和贴近社会需求的知识服务。

二、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满足终身教育和多样化教育需求,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率先基本建成学习型社会,率先建立更为完善的终身学习体系,努力提升市民学习力、培育人才创新力,实现全市教育发展和人力资源开发水平迈入世界先进行列。到2015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65%以上,全社会市民社会培训参与率达60%以上。新增劳动力人均受教育年限达15.5年以上。

(二)具体目标

1、学前教育优质健康发展。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8%。全市省优质园达75%以上。幼儿教师大专以上学历达90%以上;每所幼儿园均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任教师;教师、保育员、保健人员等各类人员100%持证上岗。

2、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义务教育普及率、巩固率继续保持99%以上,实现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标准化和均等化。

3、高中教育优质多样发展。所有普通高中达到优质高中办学标准,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保持100%。

4、职业教育优质特色发展。重点建设20所国家改革发展示范职业学校及国家优质特色职业学校,其他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部达到省三星级以上办学条件标准。

5、高等教育优质创新发展。高校人才培养质量、科学研究及创新水平、社会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每10万人口中在校大学生数保持8000人以上。

6、继续教育优质开放发展。各类社会考试年均报考数、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年均报考数、入学数保持全省领先。年培训人次达到120万人次以上。

三、政策举措

(一)坚定不移实施高质量的素质教育

发挥学校主阵地、学科主渠道、课堂主平台的作用,整合教育力量和教育资源。大力推进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中小学生素质教育综合实践基地、校外劳动实践场所和阳光体育训练营的建设,加强校外教育活动场所的管理监督,提高校外师资队伍育人能力和水平。积极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发挥学生的主体性,引导学生在实践中自主育德。

深化课程和教学改革。全面建立体现素质教育要求的课程体系、教育教学方法和学校管理制度,全面建立能够促进学校主动发展、学生个性发展的校本化课程体系,形成一批有影响的精品地方课程。建立中小学优质课程资源共建共享机制,满足学生自主选择、特长发展的需求。加强课程与教学的研究,注重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因材施教,做到“教学做合一”、“知情行统一”、“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实施基础教育质量监控和保障工程。建立健全全市义务教育质量监控体系,出台促进初中教育优质高效发展的扶持政策,建立高中学术发展指导制度,促进教育教学水平的整体提升。

以2013年亚青会和2014年青奥会的举办为契机,制定并实施“南京市学校奥林匹克行动计划”,推动青奥进学校、进课堂,鼓励和引导青少年积极参与体育运动,在参与、互动、共享氛围中快乐成长。

进一步完善考试招生制度,改进和完善教育评价制度,落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各项措施。健全教育行政干部、教科研人员和校长听课、评课制度,加强对课堂教学的督查与指导。

(二)全面促进基础教育优质持续发展

突出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导向。将学前教育纳入全市经济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建立起“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学前教育办学体制。在政府承担主要办学责任,提供“广覆盖、保基本”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的基础上,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公益团体、基金会和公民个人等社会力量出资举办学前教育。到2015年,全市公办幼儿园达到幼儿园总数的70%,逐步增加教育行政部门办园数量。全面推行幼儿助学券制度。加强新区建设和旧城改造幼儿园配套建设,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必须按省级优质园标准配套建设幼儿园,并按属地移交当地政府举办,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改变其性质和用途。全市各区县每年新改扩建2-3所12班以上达省优质园标准的公办或普惠性幼儿园。大力扶持民办幼儿园,调动社会力量发展学前教育的积极性,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举办民办幼儿园。加快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全面落实“以县为主,县、乡镇(街道)共建”的管理体制。严格执行办园标准,改善农村幼儿园办园条件,每个乡镇(街道)至少办好2所达到省优质园标准的公办幼儿园,村办园全部建成合格幼儿园。根据幼儿园现有办园规模和幼儿园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配齐教师;中小学超编教师,经过转岗培训充实幼儿教师队伍;建立健全幼儿教师培训制度,高度重视以园为本的园本培训,逐步推广“菜单式”培训经验;实施幼儿教师培训证书鉴证验证制度;培训资源向农村幼儿教育倾斜。

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面实施“新班额计划”,到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每班学生人数控制在40人以内。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90%以上在公办小学就读,100%在公办初中就读,享受同城待遇。统筹城乡发展,建立城乡一体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强化政府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改革发展的主体责任。加大对财力困难地区和相对薄弱学校的支持力度,在财政拨款、教师配备、学校建设等方面向农村倾斜,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积极发挥优质教育资源辐射作用,促进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之间形成稳定的共建机制,缩小城乡办学水平差距。稳步推进区域内名优教师和优秀校长的有序流动,搭建城乡之间、校际之间名优教师、优秀校长互动、共享、交流平台,促进师资队伍均衡协调发展。到2012年,全市所有区县达到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改革发展示范区建设标准。

鼓励普通高中自主发展。推进学校办学模式和育人方式多样化、个性化。立足学校传统、地域文化、社区资源、学生需求以及办学条件,推动学校、家庭、社区共同参与,教师和学生共同建设,逐步形成各具特色的办学理念和学校文化,做到处处有亮点,校校有特色。鼓励高中开设职业教育课程,促进普通高中教育和职业教育的融合渗透,创新综合高中发展模式。积极推动普通高中与高等院校合作与交流,探索普通高中与大学相衔接的拓展型课程和研究型课程,探索普通高中与高校联合培养拔尖创新后备人才的工作机制,为特长学生、超常学生的发展提供帮助。

(三)精心打造职业教育示范特色品牌

整体规划职业教育发展,推进学校布局调整,特别是专业优化调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数量合理、规模适度。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推动职业教育结构升级。加强与在宁高职、高专合作交流,构建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课程、培养模式和学制贯通的体系,打通技能型人才深造发展渠道。加快全市高等职业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完成职业教育“双十”提优工程,建成一批南京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区域特色产业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基地。推进职业教育集约化发展,组建多种形式的办学联合体或职教集团。积极开展职业教育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建立一批稳定的国际合作项目。到2015年,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部达到国家改革发展示范性职业学校和国家优质特色职业学校标准。以全市为整体,积极创建江苏省职业教育改革创新优化发展示范区。

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手段、课程、队伍的现代化建设,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强调实践导向,改革职业教育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和管理机制,强化学生技能训练,加强职业学校学生的素质教育、技能实践教育和创业教育,推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双证培养模式,实现学校人才培养与产业,特别是区域产业的紧密对接。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鼓励行业企业通过多种形式参与和支持职业教育,增强行业企业在发展职业教育中的责任,推进教产合作、校企合作、中外合作等体制创新。完善职业教育支持政策,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

(四)深入推进高等教育共建共享协调发展

落实“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市属高校管理体制,健全高等教育办学经费投入机制,完善支持高校自主办学的激励机制,全面提高市属高校的培养能力和办学整体水平。坚持“地方性、应用性、教学型”的办学定位和立足南京、服务江苏、辐射长三角的区域服务定位,鼓励市属高校特色办学、错位发展。实施重点学科“争先进位”计划,力争更多的学科进入省优势学科。优化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尝试与中等职业教育、中等普通教育合作,增强对中等教育的指导,构建职业教育、应用型本科到专业硕士教育的完整的市属高等教育体系。

积极支持和服务在宁部省属高校发展,帮助在宁高校大力提升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的能力水平,合作建设若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高水平大学,使南京成为我国高级人才培养基地之一。大力推进高等教育与科技、经济的紧密结合,整合各方面资源,打造一批资源共享、开放合作的知识服务平台,促进各类高校共建共享,提升在宁高校对经济社会的知识服务能力。

(五)健全完善继续教育开放互动体系

构建完善继续教育平台和网络。充分发挥自学考试、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在提高高等教育普及化水平中的作用,各类社会考试年均报考数、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年均报考数、入学数保持全省领先。大力发展数字化远程教育,建设开放、便捷的继续学习网络和服务平台。进一步提升“南京学习在线”、《南京终身教育》杂志等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水平。发挥市级平台对区县、街镇及机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资源供给和技术服务作用。鼓励各类社会资源参与终身教育,切实做到博物馆、科技馆、图书馆等公益性设施向市民免费开放。

启动实施社区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依托市、区(县)广播电视大学或中等专业学校办好社区学院,进一步加强街镇成人(社区)教育中心标准化建设。社区学院、街镇成人(社区)教育中心专职教师的职务评聘,在教师职务系列中增加设置相应的学科组,参照国家教师职务评聘的相关制度执行。从事成人(社区)教育的专职教师在业务进修、专业技术考核等方面与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享有同等权利。

深入开展城乡社区教育。逐步完善社区大学系统,以区县级社区学院为骨干,镇(街道)社区教育中心为基础和村(居)社区学校为延伸点构成的组织网络体系,积极创建省级、国家级社区教育示范区。街镇成人教育中心校全部转为社区教育中心,城市新区开发预留社区教育用地,新建社区配套社区教育中心。城市社区教育要开展面向社区全体成员的公民道德教育、职业技能培训、成人学历教育和文化生活教育,保障下岗人员、进城务工人员、残障人员等特殊社会群体公平接受教育机会。到2015年,全市80%的街镇建成示范社区教育机构。

广泛创建学习型组织。把创建各类学习型组织作为学习型城市建设的基础,广泛开展创建各类学习型组织活动,创建学习型机关、学习型企事业单位、学习型街镇、学习型社区(村)和学习型家庭。倡导全民阅读,推动全民学习,促进学习型社会建设。

不断加强企业职工教育。鼓励企业建立从业人员带薪学习制度,鼓励企业单位对结合工作岗位学习并促进工作的学习者进行奖励。到2015年,全市企业职工培训率达到职工总数的80%以上。

大力开展农村成人教育。广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和农民创业知识培训,造就一大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守法律的新型农民,培养一批农村致富带头人。

加快发展老年教育。老年教育是终身教育的新兴内容,是适应人口老龄趋势、发展老龄事业的重要举措。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老年教育。建设各级各类老年教育机构,充分利用社区教育资源,为老年人创造学习条件。开发养生保健、传统文化、科学知识、时事政治等老年教育课程,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满足老年人精神文化需求,让老年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到2015年,全市老年教育受众面占老年人口12%。

规范发展社会培训。积极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依法规范社会教育培训机构的审批、评估、资质认证,完善社会教育培训机构年检制度及统计制度。加强民办教育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建设。建立社会教育培训机构风险保证金制度,形成健全的社会监管体系。

(六)全力构筑教师人才资源高地

坚持把师德建设摆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位,以行知思想、斯霞品格、楷模风范,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管理者志存高远、严谨笃学、淡薄名利、甘于奉献。进一步完善教师遴选、录用制度,严格教师准入制度和新教师“凡进必考”、引进教师“凡调必训”制度。加强和改进教师教育,健全和落实教师全员培训制度,不断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加强校长队伍建设,加强“名特优”教师培养工作,积极推进“教育家办学”。创新教师管理制度,建立科学的教育评价机制和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制度,为优秀教育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更为有利的环境,努力形成“让最优者从教、让从教者敬业、让敬业者乐业”的教育人才建设和管理机制。

实施“1130”优秀教育人才培养计划、“教师岗位成长计划”,推进“百校千师携手共进计划”,办好“全国校长发展学校”,拓展校长“影子式”培训,加强班主任和辅导员培训,重视民办学校教师培训工作,扩大教师队伍培养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到2015年,全市教育系统要培养造就具有博士学位的中小学教师50名以上,培养造就国际化的优秀中青年教师50名以上,培养造就新时期的“南京教育家”15名以上,为全市教育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

(七)不断加大教育开放力度

把握教育国际化的目标定位,努力培养具有中国灵魂、世界胸怀的年轻一代,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知晓国际规则并能参与国际事务和国际竞争的国际化人才。在基础教育阶段设立若干所中外学生融合学校,促进中外学生的文化认知,推进国际理解教育。

有计划有步骤发展高质量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鼓励高校探索与国际知名大学共同培养创新型人才的制度和模式。探索高中阶段中外合作办学,开展国际高中合作项目,整合高中国际课程。优先发展职业教育领域的中外合作办学,引进国际权威的职业资格证书体系、办学模式和考核标准,大力开展国际职业资格证书教育,培养适应国际劳务市场需求的应用技能型人才。

进一步扩大教育开放,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拓展学生国际文化教育交流项目,鼓励和支持南京学生到境外学校进行长短期的交流活动及参与各种国际性的文化、科技、艺术活动和体育赛事。推进市、区两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与境外相应的教育主管部门之间的合作与交流,推动各级各类学校与境外学校之间建立友好交流关系。有条件的学校要实现国际交流网络化、经常化,提升师生的国际交往能力。加强境外教师培训基地的建设,充分发挥海外基地在加强教师(校长)海外培训、强化汉语推广、拓展教育国际交流渠道、扩大教育国际合作等方面的作用。办好海外孔子课堂,提升汉语推广质量,传播中国文化,扩大南京教育的国际影响。加强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合作与交流,拓展合作领域,深化合作内涵,提高合作成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教育工作领导,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加大对终身教育体系的统筹力度,实行政府主导、教育部门牵头、其他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各级党委、政府必须坚持教育优先,把完善终身教育体系、推进教育事业发展作为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提供有力的政策、规划、财政、舆论等支持,构建和谐、健康、稳定、有序的良好环境。建立发展型、动态化的追踪问责督导机制,强化对各级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考核,每年对各地实施教育规划纲要、完善终身教育体系情况进行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地方人民政府特别是主要领导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并严格教育发展问责制。

(二)提高经费投入水平,保障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大幅度增加教育经费投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统筹各项收入,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财政教育拨款增长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全市财政教育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比例高于省核定比例,全社会教育投入增长比例高于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增长比例,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拨付的教育费用显著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加大财政对学前教育经费投入。全面推进学前教育“助学券”。完善学校债务化解机制和债务风险控制机制,加大财政补助力度,积极化解公办学校基本建设债务。健全资助政策体系,完善从学前教育到高中阶段教育15年全覆盖的政府助学体系。市财政加大投入,支持终身教育体系和平台建设、资源开发等工作。鼓励企事业单位开展职工教育和培训,企业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部分,准予在发生年度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年度结转扣除,一线职工的培训经费所占比例不低于职工培训经费总额的60%。

(三)推进依法治教,提高教育行政执法效能。加快教育法治化进程,为完善终身教育体系提供法制保障。逐步完善涵盖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民办教育、终身教育、教育督导等地方性教育法规、规章。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建立健全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终身教育督导工作,强化教育督导与教育决策、教育执行之间的统筹协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履行兴办和管理教育的职责,建立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加强行政管理和监督,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及时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构建和谐教育。深入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强化安全保障措施,妥善处理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努力创造规范有序的终身教育环境。深入开展平安校园、文明校园、和谐校园创建活动,强化相关部门和社区保障学校安全稳定的责任,为青少年学生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进一步加强出版、影视、网络的引导与监管,为青少年提供健康有益的精神食粮。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将学校安全管理进一步系统化、制度化。完善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建立保障学校安全稳定的长效机制。

关于加快完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

为落实“坚持民生为先,加强民生需求保障,把南京建设成为独具魅力的幸福都市”要求,鼓励和扶持创业、大力推进充分就业,现就完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建设思路

坚持把就业创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劳动者创造平等就业创业机会。进一步扩大就业规模,优化就业结构,提升就业质量,稳定就业局势,逐步实现城乡劳动者充分就业和体面劳动。

二、发展目标

到2015年末,全市新增城镇就业人数70万人,实现再就业30万人,援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5万人,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0万人次。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培育自主创业者5万人,创业带动就业35万人。组织开展各类职业培训100万人次,其中,高技能人才培养6万人。新建市级综合人力资源市场。城乡一体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四级服务平台覆盖率达100%。

三、政策举措

(一)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推进充分就业城市建设

将城镇新增就业和控制失业率等列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标,落实就业创业目标责任制。实施更加有利于促进就业的产业、财政、税收优惠、金融支持和外贸政策,以及帮助劳动者多渠道、多形式就业的扶持政策,形成促进就业的综合政策体系。实施重大项目带动就业工程,推进服务业集聚发展,加快发展民营经济,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完善投资项目就业论证评估制度,提高产业结构调整及经济增长对扩大就业规模的拉动能力。持续开展和巩固充分就业城市、充分就业区县、充分就业保障街(镇)及社区(村)创建活动,建设一批国家级充分就业示范社区和省级充分就业星级社区示范样板。

(二)完善创业机制,深化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建设

健全创业培训、政策扶持、创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创业机制。重点引导高校毕业生、科技人员、军队复员转业人员、留学回国人员、失业人员和返乡农民工等更多群体自强自立、自主创业。健全创业培训体系,创新培训模式,提升培训质量,鼓励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参加创业培训,提高受培训者的创业能力。建立创业模拟实训基地,力争将创业实训辐射到失业人员、新生劳动力、农村创业带头人等对象。不断调整完善创业培训和创业扶持相关政策,调整充实创业咨询专家队伍,开展创业主题讲座和特色活动,为创业人员提供创业咨询指导服务。加强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开展师资选评、赛课活动,提升创业培训服务水平。有效开展创业见习、创业项目征集、创业指导、后续跟踪服务等工作。高校可积极开展创业教育培训,强化高校毕业生创业意识的培养,提升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能力。完善落实鼓励创业的小额贷款、创业场地租金补贴等各项扶持政策;完善创业服务体系,加强创业系统服务和跟踪扶持。健全创业服务组织,提供项目资源信息,切实发挥社会中介组织作用,健全完善项目开发、征集、论证、展示和推介的工作机制,为创业带动就业提供政策咨询、专家评析、融资提供、创业指导和后续服务等“一站式”服务。通过创业项目推介、网上信息发布等方式,畅通项目信息发布渠道,促进项目与创业者有效对接,提高项目成功转化率。以政府为主导,依托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创业基地建设,加大“三创”载体建设力度,突出科技创业,吸引国内外科技领军型人才来宁创业。强化创业孵化功能,加强创业园、创业社区、创业家庭等形式多样的创业载体建设,进一步扩大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依托大学等现有条件,建设30家大学生创业园。依托科技创业特区,在仙林、江宁、浦口三个大学集聚区建设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

(三)完善就业综合服务,健全公共就业服务和保障体系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实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升级,大力推进基层街镇、社区(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专职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明确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站的服务职能、工作流程和要求;面向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特殊群体建立畅通的服务“绿色通道”;充分运用各种信息手段,及时有效地发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市场就业供求、职业培训以及社会保险业务等公共服务信息;行政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一般按照每3000名服务对象配备1名协理员;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经费、工作经费和人员经费,由区县负责并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市级财政给予专项补助。

“十二五”时期,建设功能齐全、服务配套的市级综合人力资源市场。2012年,完成市级综合人力资源市场的选址、立项、规划、设计、资金筹集和开工;2015年底前完成市级综合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并向社会提供服务。加大市场招聘服务活动的频率,大力组织多形式、多层次、多主题的招聘活动。建立全市重点企业用工需求信息发布机制,提升为劳动者就业和单位用工服务的效能。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市场预测监测机制,健全市场监管体系,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大力推进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专业化建设,加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和绩效管理,提高就业服务质量和效率。加强就业管理服务信息化建设,提高人岗对接匹配成功率。优化城乡劳动力资源信息动态管理维护,实现城乡劳动力就业失业的实时动态管理。

(四)完善城乡一体的就业制度,做好重点群体的就业工作坚持统筹城乡就业,不断完善城乡一体的就业制度,推进城乡就业公共服务均等化。

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就业工作的首位,加大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的落实力度。把握产业结构调整和服务业发展升级机遇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小企业和非公企业就业。大力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建立健全农民工工作体系,扩大“新南京人服务中心”覆盖面,加强本地农村富余劳动力、外来务工人员的技能培训和就业等综合服务。促进农民就业创业,鼓励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大力培育宣传具有示范性、典型性的劳务品牌,推进“一镇一品牌”建设,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加强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帮扶工作。完善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制度,落实就业援助政策和各项服务举措,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形成及时有效帮扶的长效工作机制。实施城镇零就业家庭、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等托底安置计划,确保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消零,确保当年南京籍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100%。

(五)创新就业管理服务,构建稳定就业和预防失业的调控机制

加快推进就业失业动态监测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就业失业登记、失业评估和失业预警监测等机制,切实加强劳动力供给、企业用工需求和人力资源市场监测,进一步提高就业失业调控水平。建立用人单位潜在裁员数据库和失业监测制度,全面掌握城乡劳动者的就业失业状况,开展就业需求预测。

(六)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和利用,全面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和技能水平

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提高劳动者的职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按照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发展,不断扩大职业技能培训培训种类,提高职业技能培训能力。扩大政府购买高技能人才培训成果的范围,购买培训成果的标准不低于省公布的标准。

加强职业培训基础能力建设,切实提高职业培训质量。依托现有的职技类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加大职业培训资源整合力度,推进职业培训基础能力建设,“十二五”期间,建立一批市级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和13个区县公共就业技能培训基地。完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扶持政策,规范办学行为。加强职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十二五”期间,培训教师5000名,其中脱产参培教师不少于30%。

推进职业技能培训鉴定信息化建设,推进职业技能培训鉴定、以及培训补贴申领发放等事项网上办事,逐步完善全市技能人才培养的数据采集渠道,建立南京市技能人才信息数据库,实现网上发布技能人才供需信息,推动技能人才网上交流、匹配,促进技能人才合理流动。加强职业培训标准化建设。

推进多元化、多体制、多类别的技工院校均衡发展,落实国家、省、市对技工院校发展的支持政策,切实提高技工教育办学层次,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创新教学模式,深化教学改革。面向城乡各类有就业要求和培训愿望的劳动者开展多种形式的就业技能培训,着力提高办学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组织实施。建立由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协同推进、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人民群众共建共享的工作机制。建立推进完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倒逼机制,围绕完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的各项目标任务及重大建设项目,制订工作时序表,确保目标任务按时完成。各相关部门要确实加强对目标任务的组织实施,不断完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

(二)建立目标责任制,加强跟踪监测。各级各部门要把完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结合南京市完善就业创业服务需求,统筹规划,认真梳理,建立年度计划与长期规划的衔接机制,抓好年度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建立目标责任制,将各项目标任务明确到具体的负责人和承办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在目标任务推进过程中,要加强跟踪监测和分析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三)建立科学评价指标体系,加强绩效考核。建立健全完善就业服务体系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并将其列为市政府对各区县及相关部门民生工作的重点考核内容。实施目标管理和责任考核制度,加强绩效评估,以科学考核为导向,明确工作责任,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实施。

(四)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落实重大工程、重点项目资金保障,将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人员和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根据城乡就业状况和就业任务,在财政预算中足额安排就业专项资金用于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督促企业按规定足额提取职工教育经费,落实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统筹办法。对于自身有能力培养的企业并开展培训的,应加强职工教育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

关于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实施意见

为落实“坚持民生为先,加强民生需求保障,把南京建设成为独具魅力的幸福都市”要求,着力扩大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水平,现就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建设思路

以“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驱动,将人人享有社会保障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提高社会保障能力和水平,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

二、发展目标

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基本形成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制度完善、体系健全、保障有力、服务高效、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实现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不断提高社会保障待遇,让发展成果更大范围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覆盖率达到98%以上,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覆盖率分别达到98%以上。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覆盖率达到98%以上。城市低保标准按照分别达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人均纯收入的20%和25%以上;农村五保集体供养率达80%以上。

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会化管理率达96%以上。

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个人自付费用比例控制在30%以内,职工医保制度规定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85%,居民医保制度规定范围内社区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5%。

三、政策举措

以统筹城乡发展为方向,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障制度、能力和法制建设,加快形成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稳步提高社会保障能力和水平。

(一)完善各项社会保险制度

深入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建立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做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相互衔接,将被征地人员全部纳入城镇社会保险体系,实现城乡养老保险全覆盖,促进城乡统筹发展。逐步实现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保制度与新农合之间,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与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医疗救助、医疗互助以及商业保险等制度之间的有机衔接,推进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全面实施医疗保险市级统筹,逐步建立医疗保险调剂金制度,实现基金筹集、政策待遇、经办服务和信息系统管理“四统一”。推动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建立医疗保险与医疗机构风险分担机制。完善失业、生育保险制度,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基金保生活、促就业的积极作用。制订《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各项配套政策,形成较为完善的工伤预防、补偿、康复相结合的三位一体工伤保险制度。

(二)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

多措并举,将符合条件的各类群体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人员,以非公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作为扩面重点,力争做到应保尽保。建立缴费与待遇相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引导和鼓励各类人员及早参保、长期参保和连续参保,提高参保缴费率。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费征缴制度,增强征缴工作的强制性。建立工作联动机制,税务部门、银行金融机构和人民法院等机构应协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做好对未依法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强制征收工作。完善社会保险补贴办法,促进低收入人群参保和断保人员续保工作。

(三)提升社会保障的各项待遇水平

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完善与最低工资标准、最低生活保障相联系的失业保险待遇调整机制,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需要,确保领取失业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扩大基本医疗保险门诊保障的人群和受益面,减轻大重病患者费用负担,提高基本药物医疗保险支付水平,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报销比例达到60%,建立与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相适应的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和财政补助标准动态增长机制,财政补助逐步提高。

建立按照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收入的20-25%比例提高城乡低保标准的自然增长机制,增长幅度不低于当地居民收入增长幅度。2011年全市低保标准与省内同类城市相当,2015年达到或超过省内发达地区的水平,基本实现城乡统筹的目标;农村五保集中和分散供养的标准分别提高到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1.6倍和1.3倍;重残对象和孤儿的保障标准也随低保标准同步提高;城乡低保对象医疗救助标准,2011年底前,对政策范围内住院的低保对象,医疗救助比例不低于自付住院费用的50%,封顶额达到2万元,并逐年提高住院自付费用救助比例,到2015年,达70%以上,提高医疗救助封顶限额。逐步扩大救助对象范围,实现不区分病种的医疗救助。进一步探索医疗救助资金筹集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医疗救助资金来源。

完善有关职业康复诊疗规范和职业康复服务项目,不断提高工伤职工的待遇水平;探索扩大生育保险的保障范围,努力提升保障水平。

(四)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监管配合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工作,统一规范我市养老保险各项政策和办法,进一步完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市级统筹;进一步改进公共财政支出体制,调整支出结构,加大对社会保障的财政投入,明确将我市公共财政支出增量向社会保障倾斜。逐步探索建立经常性的财政投入机制,使社会保障的财政投入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最终实现法制化,以确保社会保障筹资需要。提高社会保险内控执行力,运用实时监控系统,对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各环节进行实时监控和预测预警,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运行;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定期公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支出及结余等情况,依法接受人大、政府职能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努力提高监管质量和效率,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

(五)加强社会化管理服务能力

完善社会化管理服务制度化安排、规范化管理、系列化服务的工作机制,实现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全覆盖。加强对企业退休人员自管互助组织的指导与管理,充分发挥基层自管互助组织在活动开展、资格认证等社会化管理服务中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整合社会资源,因地制宜开展退休人员活动基地和活动中心建设。

关于加快完善基本医疗卫生体系的实施意见

为落实“坚持民生为先,加强民生需求保障,把南京建设成为独具魅力的幸福都市”要求,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现就完善基本医疗卫生体系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建设思路

坚持以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为重点,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鼓励社会参与,加快构建和完善适应我市的基本医疗卫生体系,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有效保障人民健康、增进社会和谐。率先实现卫生基本现代化,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发展目标

到2015年,全市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现公共卫生服务功能、水平与质量的均等化,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医疗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基本药物制度进一步完善,率先建成政府主导、功能完备、便捷高效、价格合理的“15分钟健康服务圈”,全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走在全国全省前列。

主要指标:

1、居民健康指标保持全国前列水平。平均期望寿命达到78岁,婴儿死亡率控制在5‰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8‰以下,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6/10万以下。

2、公共卫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全率达100%,卫生服务人员资格合格率达100%。

3、免费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群众看病就医费用负担明显减轻。

4、建设一批在国内有地位、国际有影响的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和重点学科(实验室),培育一批医学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建成一批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和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解决疑难杂症能力明显增强。

三、政策举措

(一)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让群众少生病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救治、采供血和卫生监督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建设。规范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重大公共卫生工作,强化疾病防控,切实做好卫生应急工作,加强卫生监督与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管理,完善、健全妇幼保健服务体系。

1、规范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到2015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不低于60元。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和省定服务要求,统一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工作流程,规范项目管理,提高项目实施质量及效果。逐步缩小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差距,实现公共卫生均等化。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作用,按国家制定的中医药服务项目和内容逐步列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80%以上的居民建立健康档案。

2、落实重大公共卫生工作。到2015年,原五县在县级综合医院建立50张床位左右的传染病区或设置1所二级传染病院;加强市脑科医院社会精神科建设;原五县都有一所二级精神病专科医院,依托青龙山精神病医院建立相应规模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救治中心,加强对重性精神病的管理治疗工作。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对农村孕妇补服叶酸、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15岁以下儿童乙肝疫苗补种、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的母婴传播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供免费服务。

3、强化疾病防控工作。到2015年,全市所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达到国家规定建设标准。区县全部达到市计划免疫示范区标准,计划免疫门诊数字化建设完成率达100%;区县全部达到市慢病综合防治示范区标准,建成国家级慢病综合防治示范区2-3个。

4、切实做好卫生应急工作。到2015年底,全市各区县建成应急指挥中心,利用区域卫生信息化平台,全面建成卫生应急指挥系统。加强应急医学救援医院建设,初步形成达到国家标准的基本现代化院前急救医疗服务体系,加强市急救中心、急救网络分站和原五县急救站的建设,按城市人口每5万人配置1辆救护车。完善全市采供血体系建设,健全献血领导小组常态工作机制,实施献血工作的长效管理,落实“献血屋”项目建设。

5、加强卫生监督与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管理。到2015年,全市卫生监督机构全部达到省定建设标准。区县卫生监督机构在涉农镇街设立分支机构。市、县(区)二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基本形成,化学污染物和致病菌指标监测能力在现有基础上逐年得到提高。倡导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到2015年,各区县建成“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市级示范街道、示范单位和示范食堂(餐厅)各1家,区县级示范街道、示范单位和示范食堂(餐厅)各3-5家。

6、加强妇幼保健工作。到2015年,全市妇幼保健机构均达到省规定的甲等妇幼保健机构的标准。建成省级妇幼卫生先进区5-6个,强化妇幼保健行业监管,健全助产技术评审和质量评价制度,提高妇幼保健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

(二)健全基本医疗服务网络,让群众看得上病

按照资源整合、优化配置的原则,构建新型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加快优质卫生资源向新区、新城、郊区县和基层转移,加速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标准化建设。

1、加强郊区县医院(中医院)建设。构建和完善以县级医院为龙头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网络。选择一所县级医院开展综合改革。到2015年,全市所有区县级中医院都达到二级甲等中医院建设标准,区县级综合医院中,力争2-3所医院达到三级建设标准。

2、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按照每个街道(镇)或每3至5万居民设置一个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心难以覆盖的地方按每1万左右居民设置一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农村按3000-5000人设置一个村卫生室。在城市新建区域要按规定标准规划配建相应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机构新一轮标准化建设,更新添置医疗设备,到2015年,力争70%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达到省示范标准,村卫生室全面达到省定标准。社区居民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比例占全市门急诊总数的60%以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按要求建设和完善中医药科室,配备中医药人员和中医诊疗设备。

3、优化公立医院布局。制定公立医院设置与发展规划,明确公立医院的类别、数量、规模,采取改扩建、迁建、整合等方式,优化公立医院结构。建立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分级医疗、急慢分治、双向转诊、上下联动的医疗服务模式。积极推进河西、南部、浦口、麒麟等四个新城医疗中心建设,创新机制,建立政府主导、多元投入、管办分离、专业管理的模式。原则上老城内不再大规模扩建、新建医院。严格控制城市二级医院数量,不再新增政府办二级医院。

4、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大力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形成公立医院与非公立医疗机构相互补充、共同发展的格局。在制定各类规划时,给非公立医院发展留出空间。在城市新区、郊区、卫星城区等医疗资源配置相对薄弱的地区,优先考虑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医疗机构。鼓励社会资本发展上规模、上水平的医院。到2015年,力争使非公医疗机构床位总数占全市医疗机构床位总数的20%以上,非公医疗机构服务量占全市医疗机构总量的20%以上。

(三)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让群众看得好病

1、加强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质量管理办法和医疗核心制度,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保证服务质量和安全。深化全科团队建设,强化责任医师制度。全面实行镇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加强对乡村医生的管理,发挥好基层卫生网底作用。建立农村乡村医生梯队培养制度,到2015年,每个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执业(助理)医师。

2、继续推进医疗机构的优质服务。围绕公立医院改革各项工作任务,以“创先争优”、“三好一满意”、“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实施电子病历和临床路径管理等专项活动及工作为抓手,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确保医疗质量,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水平。在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实行多种方式的预约诊疗服务,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向上级医院转诊实行优先预约。在全市二、三级医院所有病房全部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在二、三级综合医院推行病种临床路径管理。

3、大力培养和引进高层次医学人才加强青年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以名医带名科,以名科创名院的“名医、名科、名院”三名建设战略。“十二五”期末,全市新增加获得市级以上人才称号的知名专家100名;市级以上重点学科专科增加50个;力争在卫生部开展的“优质医院”创建活动中,有1所以上医院入选国家级优质医院,1-2所医院入选省级优质医院,使我市医疗卫生整体实力走在全国同类城市前列。组织实施“南京市卫生青年人才培养工程”,“十二五”期间以项目培养方式培育50名进入国家、省级重点人才队伍的学科带头人;培养100名在省内外具有相当知名度的学科带头人后备人才;培养200名优秀青年后备人才。

4、加快建立以全科医师为重点的住院医师培训制度。从2011年起,所有新进入医疗卫生机构从事临床工作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专业毕业生必须接受全科或专科方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十二五”期间,重点建设2个省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示范基地、3个市级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示范临床基地和示范社区基地,重点培养300名合格的规范化全科医师和200名精神科、康复科医师。

5、着力健全城乡基层卫生人员培养机制。“十二五”期间,每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安排2名骨干医生,接受为期1年的“转岗培训”,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安排4名骨干医生接受为期半年的“务实进修”。继续开展临床医学和中医学专业本专科层次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实施县级以上医院专业技术人员晋升高一级职称前到基层服务1年以上制度。

(四)完善医疗保障和基本药物制度,让群众看得起病

1、不断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基本医疗需求相适应,以政府补助为主、参保(合)居民合理负担的筹资动态增长机制,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筹资水平,努力缩小城乡医疗保障制度间的差距,不断提高农村居民医疗保障水平。推行医疗保障制度支付方式的改革,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到2015年,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不低于600元,其中政府补助在70%以上,政策范围内住院补偿比例达70%。全面开展提高农村儿童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医疗保障水平工作,逐步将农村重性精神病、乳腺癌和宫颈癌、终末期肾病、耐多药肺结核等纳入大病保障救治。到2015年,选择不少于20种重大疾病,结合农村医疗救助,将报销比例提高到90%。

2、进一步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建立和完善全市统一的基本药物网上采购、配送、使用、结算监管平台。积极探索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使用基本药物的措施和方法。纳入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的非政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政府以购买服务的方式予以补助。完善农村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相关配套政策。

3、将针灸和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的报销范围。对基本药物中的中成药以及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的报销比例,在现有的基础上提高10%。

(五)大力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让群众看病更方便

1、推进基于健康档案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市、县(区)建设基于健康档案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面向区域内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和居民个人,提供基本卫生信息服务。同时,为药品供应、医疗保障、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监管业务提供支持,提供跨区域的转诊、费用结报、健康档案归档等业务协同。到2015年,基本完成市、县(区)两级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并与省级卫生信息平台联网运行。

2、推进二级以上医院信息平台建设。加强和完善以电子病历为基础,以优化医疗服务业务流程、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和效率为目标的医院信息化建设。建成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平台,通过区域卫生信息平台逐步实现医疗机构之间的业务协同和资源共享,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服务质量和监管能力。以市民卡为载体,实现全市医疗一卡通,推广自助智能服务终端系统。

3、推进远程医疗系统建设。按照标准和要求建设远程医疗会诊系统,利用网络和平台技术构建新型医疗服务模式(如医检中心、区域电子病历、区域pacs中心等),建立辐射郊区县的远程医疗会诊系统,发挥大型医院技术优势,帮助基层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区县党委和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坚持把加快完善基本医疗卫生体系、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确保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组织实施到位。建立健全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基本医疗卫生体系构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形成合力。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并将任务层层分解,保障基本医疗卫生体系建设的顺利推进。

(二)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创新基本医疗卫生体系运行体制机制,提升运行活力。进一步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人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逐步建立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用人机制。完善分配激励机制,结合实施绩效工资制度,加强绩效考核,实现工资待遇与服务质量及岗位工作量等综合绩效挂钩。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积极探索医药分开的多种有效途径,逐步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3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2个渠道。

(三)加大财政投入。坚持政府在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建立稳定的增长机制,政府卫生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增长幅度,政府卫生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逐步提高。加大基本医疗卫生体系建设经费投入力度,全面落实现有各项财政补助政策。市级财政对基本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发展给予适当补助,重点用于对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人才学科建设和新农合的补助;到2013年,全面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长期债务的清理化解任务。建立政府卫生投入考核体系和督导机制,推进形成筹资增长机制、收支平衡机制,健全机构运行机制和政府监管机制。建立卫生投入绩效评价体系,强化投入监测评估,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发展卫生事业,扩大社会资本参与卫生发展的途径。

(四)营造良好氛围。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广泛宣传建立基本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引导社会合理预期,发挥各方面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构建适应市情、适应群众需求的基本医疗卫生体系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关于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实施意见

为落实“坚持民生为先,加强民生需求保障,把南京建设成为独具魅力的幸福都市”要求,逐步解决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及新就业人员、各类人才、外来务工人员的基本居住问题,现就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建设思路

按照“统筹兼顾、区分层次、梯度保障、稳步实施”的工作方针,大力推进以公共租赁住房为重点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争通过五年的保障服务发展,实现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新就业大学生及各类创业人才住房有保障,外来务工人员租住有支持,助推南京成为规划合理、配套齐全、节能环保、住有所居、社会和谐的幸福城市,为南京市经济社会的全面持续协调发展提供坚实基础。

二、发展目标

突出住房保障体系的特色亮点,加大公租房保障服务力度,以公租房为依托,满足创业创新人才多样性住房需求,高标准规划建设一批“布局合理、套型适合,设施齐全、生活便利”的人才房项目。“十二五”期间,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建设2000万平方米,竣工1000万平方米,其中公租房建设500万平方米;实施人才房“195工程”,“1”是1000套专家公寓,“9”是9000套人才公寓,“5”是50000套青年(创业)公寓,形成60000套人才房的保障体系。

1、建设模式。主要通过政府主导投资新建、改建(造)或在普通商品房项目中配建,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建设与运营管理,有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和大型科技企业等利用自有土地自筹资金新建、改建(造),收购、承租社会房源等渠道筹集。

2、建设标准。经济适用房单套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公租房单套建筑面积以40平方米左右小户型为主,满足基本居住需求;人才房以统建和配建相结合,按照成品住房标准和相关技术导则组织建设,基本满足拎包入住要求。

3、建设管理。保障性住房建设实行建设和管理任务书制度,认真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实行动态管理,加大人员投入,确保工程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

4、建设主体。保障性安居工程按市区两级共担,市级层面主要通过保障房公司建设平台融资建设。区县、产业园区、功能板块层面承担主要通过各区县政府组织实施。人才住房主要在各区、产业园区、功能板块配套建设。

三、政策举措

(一)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租房、中低价商品房按市政府颁布实施的文件标准执行。

(二)对人才房项目建设的扶持政策

1、人才房是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体系的组成部分,在项目核准、规划办理、土地供应、建设管理、资金筹集、税费优惠、物业服务等方面,适用国家、省、市公共租赁住房的有关政策。

2、人才房应按照规划布局落实选址,建设用地优先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予以重点保障。

3、创业特区(人才特区)内建设、由特区开发公司建设的人才房项目享受特区建设的扶持政策。

4、创业特区(人才特区)内建设、由特区开发公司建设以及与经营性用地混建的人才房项目,其单套建筑面积,可根据不同人才的差异化住房需求,按照相关程序申报,做适当调整。

5、在“南京市特区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将特区配建人才公寓建设的贴息资金予以单列,将发展人才房的资金纳入住房保障资金。

(三)对公租房(人才房)项目租住的扶持政策市、区(县)两级财政以及产业园区、功能板块、创业特区(人才特区)、用人单位可给予符合条件人才一定比例的租金补贴。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成立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依托市人才办的指导、监督与协调,依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八项重点计划”的人才管理,具体负责计划编制、统筹协调、建设管理、房源配置和具体组织实施工作,提供人才房“一站式”服务。建立人才房服务网站,实行常年在线申报、定期集中配置。

(二)配置与使用管理保障。新就业大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实行两次间接配置,第一次配置到项目、企业、平台和机构,第二次由项目、企业、平台和机构配置到符合条件的个人。人才住房配置参照此配置方案,列入“孵鹰”和“跃升”计划的企业优先配置。在市有关部门指导下,由人才房的产权单位或房屋管理机构承担具体使用管理工作。配置到房源的单位应按照规定做好本单位人才房的使用管理工作。

(三)工程管理保障。在质量安全方面,进一步强化工程管理,定期组织项目检查评比,落实现场自查自纠工作,确保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工作完全受控,并争创精品示范工程、放心房工程;在文明施工方面,积极争创省、市级文明工地、具备条件的鼓励创绿色施工工地,全面提升项目现场环境及工程质量品质。

(四)资金监管与保障。加快市保障房公司的增资扩股工作,增强融资能力,协调并帮助各委建单位充分利用自身资源开展融资工作,减轻资金压力。加大引进保险资金、公积金贷款、银行贷款及其他融资等的工作力度,协调各区、平台积极回笼销售资金,筹措更多资金。加强对委建单位资金的监管。认真、科学、细致做好成本测算工作,规范代建单位成本控制行为,跟踪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合同管理、签证、变更、新增材料或单项核价、目标成本、竣工结算等方面行为,切实做好事后成本控制工作。加大实际工程实施中的现场检查力度,完善成本监管机制。

(五)准入与退出机制保障。在准入环节上,严把资格准入关。加强准入审核管理。实行严格的市、区联动的“三审两公示”制度。在分配环节上,继续完善规范的配售方法。在退出环节上,进一步健全动态监管和退出机制,采取年度核查的方式,对享受住房保障的家庭实施动态管理。努力提高保障性住房管理水平。

(六)加强政策研究。完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使住房保障工作进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一是落实公租房政策。根据住相关文件要求,制定公租房和人才房的实施细则,确保公租房在12月1日颁布实施时接受市民申请。二是主动适应保障性住房工作形势变化和现实工作需要,开展保障性住房退出难、实物配租共有产权出售价格等问题的研究。

关于加快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

为落实“坚持民生为先,加强民生需求保障,把南京建设成为独具魅力的幸福都市”要求,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现就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建设思路

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按照国家“五个统筹”与对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的要求,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实际出发,健全老年社会保障制度,发展为老社会服务,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加大对老龄事业基础设施的投入,努力满足老年人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建立新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实现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发展目标

“十二五”时期,建立适应人口老龄化形势需要的正常财政投入和增长机制,健全政府、社会、家庭和个人相结合的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和医疗保障制度;进一步健全居家养老、社区照顾和机构养老相结合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老年服务产业;逐步建立起基层组织健全、精神文化生活丰富、社会参与广泛、合法权益有效保障的老年社会管理体系;积极营造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氛围,在更高层次上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目标。

三、政策举措

(一)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进一步完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城乡一体、投资多元、管理规范、队伍专业的养老服务体系。2012年,全市养老福利机构床位建设目标为3500张(含敬老院),所有区县都拥有一所150张以上床位的养老机构,并引领本区域养老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达40%以上;到2015年,老年人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的比例分别达到90%、6%、4%,基本实现老有颐养。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覆盖率达到80%以上。全市养老福利机构床位数达到5.1万张,床位数达到老年人总数的4.0%。

积极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根据国家、江苏省和南京市有关规定,通过床位建设补贴、床位运营补贴、以奖代补、购买服务等方式,吸引和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兴办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公寓、托老所等养老服务设施。

加快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积极推动全国示范性养老基地建设。进一步加快青龙山与祖堂山两个市级社会福利院改扩建步伐,使床位数达到5000张以上。2015年,各区县都建成1所政府主办、床位数在150张以上的老年公寓或福利院。继续实施农村敬老院基础设施和配套设备建设,全市“五保”集中供养率稳定在80%以上。

(二)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大力发展居家养老,社区照料服务。依托社区,建立城乡社区(村)养老餐桌、日间托老所,配备养老无障碍服务车,为居家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和精神慰籍等服务,让老年人既不脱离家庭,又能获得专业化的社会服务。2012年前,全市城市社区建立起多形式、全覆盖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40%的农村社区(村)建有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到2015年,实现城乡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全覆盖,50%达到aa级或以上。积极打造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示范工程,每个区县必须建立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示范点,力争达到省定aaa级或以上。

推进养老服务规范化建设。制定完善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标准,明确服务项目和服务方式,做到服务功能标准化;制定各项具体服务项目的内容和标准,做到服务行为规范化;制定服务人员岗位职责,加强技能培训,推行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实行持证上岗,做到服务队伍专业化。

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积极培育和发展为老服务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到2015年,各区县至少培育1个具有品牌效应与社会认可的为老服务社会组织,推进养老服务工作的专业化与社会化。加快培养为老服务业所需的各类人才,特别要加快培养急需的养老服务业管理与服务人员。到2015年,南京市养老机构所需护理人员达到1.74万人左右,基本达到民政部规定的养老机构老年人口与护理人员配备大约为3:1的比例标准。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统筹规划,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老龄工作,将老龄事业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进一步建立健全党政主导、老龄工作机构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加大资金投入,建立长效机制。各级政府要从促进老龄工作的实际出发,建立老龄事业公共财政投入增长机制,根据老年人口增长和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安排老龄事业经费,保证老龄工作正常开展所需的经费投入。探索建立福利彩票公益金、慈善资金等对老龄事业的长期投入机制。通过发展慈善事业、着力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增加老龄事业投入,逐步形成老龄事业多元化投入机制。

(三)创新体制机制,强化专业管理。深化老龄事业体制改革,形成政府主导、多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广泛参与,上下贯通、渠道通畅、结构优化的老龄工作体系。以“管办分离”为原则,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补贴、委托管理等多种形式,改革政府办养老机构的体制及其经营方式,为各种所有制老年服务实体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鼓励社会资金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等方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促进社会养老服务业的快速发展。

(四)社会多方参与,营造发展环境。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在全社会深入开展尊老、敬老、爱老、助老教育。“敬老日”期间,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文体和慰问活动,形成人人尊重、关心、帮助老年人的良好社会风尚。在资金、技术、管理、区域、房屋等方面进行资源整合,为我市老人安享晚年提供周到、舒适的公共服务产品。鼓励基础条件较好的闲置厂房、中小学校、幼儿园、私人住宅、歇业宾馆等改建为护理院或托老所,进一步扩大养老床位数,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

(五)加快人才培养,提升服务质量。市、区县制定与老龄事业发展相适应的人才培训规划,加强基层老龄工作者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其生活待遇。按新增养老床位4张需培养1名服务人员的比例,开展新增5000名养老机构服务人员的培养计划和教育培训工作。按为10%以上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目标和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开展10000名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积极发展志愿者队伍,为老年人提供优质的志愿服务。

关于加快完善公共安全体系的实施意见

为落实“坚持民生为先,加强民生需求保障,把南京建设成为独具魅力的幸福都市”要求,健全城市公共安全应急机制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现就完善公共安全体系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建设思路

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和谐稳定争第一”的要求,深入推进平安创建活动,进一步健全城市公共安全应急机制和社会治安防控网络,着力构建符合南京特点的公共安全体系。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应对城市危机的社会动员机制,切实提升社会抗风险能力。健全公共安全监管体系,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监管,健全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发布机制,确保全市公共安全形势平稳。推进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体系建设,加强大调解机制,化解社会矛盾。加强基层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强化社会基础建设,推动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

二、发展目标

从2011年起,利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形成体制健全、机制完善、基础扎实、保障有力的公共安全体系,公共安全保障能力、管理水平和预防能力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显著上升。到2015年,公众安全感达92%以上;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达95%以上;餐饮服务单位食品量化分级总体评定率达90%以上;药品投诉举报处理率、药品流通环节远程监督覆盖率均达100%,各区县基本达到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区县标准;全市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40%,控制在0.11以内,工矿商贸10万就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30%;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提前15-30分钟以上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公众覆盖率达到95%以上。

三、政策举措

(一)推进城市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突出街面防控立体化。把防控触角延伸到社区、单位内部和“城中村”等部位,延伸到空中视频监控区域,形成街区、社区、风景区、城郊结合部地区“四区合一”巡防格局。加强图像监控,以内秦淮河、明城墙、绕城公路、出省市道路口开展道路监控网建设,实现保畅通与保平安有机结合。着力构建单位内部防范网,落实重点单位的财会室、仓库等重点要害部位人防、技防、设施防。着力深化地铁“人头圈、人群圈、图像圈、情报圈”四圈防控网建设,在全线实行设备安检。

突出区域警务一体化。按照“常态、共享、联动、共赢”的原则,打造南京都市圈一体化治安防控协作机制,开展跨区域警务合作,完善以南京为龙头的苏皖八市警务协作圈,深入推进宁镇扬、宁合昌警务交流与合作,加快警务对接,发挥同城效应。进一步完善以24小时值守运作的110报警服务台为平台,以市内“1+5”110接警区域、省内周边区域以及跨省区域为主体的三道反应区和相邻协作机制。按照网格化要求,着力抓好夜间等重点时段、易发交通事故等重点路段的巡逻守护,努力做到道道有人、路路畅通。

突出时空布防实战化。健全以巡警队伍为主体,着装与便衣相结合、步巡与车巡相结合、武装巡逻与常规巡逻相结合、各相关警种和治安辅助力量共同参与的巡逻勤务,着力把警力向案件和事故高发地段、防范薄弱时段倾斜,提高见警率、盘查率和现场查获率。加强巡防战术创新和运用,强化整体防控环节的有机衔接。大力推进“红袖标工程”,实行群防群治。

突出虚拟防控专业化。坚持建设与规范并重、发展与管理同步,推动建立虚拟社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形成虚拟社会综合防控体系。完善网络舆情监测预警机制,建立一支千人“红客”队伍,提高对网络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以“警务云计算中心”为依托,建立云扁平化指挥、云智能化交通、云图像监控、云反电信诈骗、云信息搜索等五大系统,提升防控效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二)推进城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坚持在市应急委的领导下,加快应急队伍建设。规划建设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生产安全事故、公共卫生事件、环境突发事件、食品安全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的多功能防灾救灾减灾中心。依托解放军、武警消防、公安、民兵,组建防洪抢险、防化救援、防暴处突、治安防范的8万人“四防”队伍,形成统一领导、协调有序、专兼并存、优势互补、保障有力的应急队伍体系。

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公共安全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切实加强镇街、村(居)以及企事业单位和重点部位、重大活动等方面的应急预案编制和发布,突出重点部位、环节和领域,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应急预案“进社区、进村居、进企业、进学校”。加强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提高预案质量。加强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不定期开展综合应急演练,在应急管理和处置的实践中不断完善预案。

加强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加强市、县两级应急物资保障工作,有针对性储备或依托专业救援队伍配备专业性的物资及装备,建立健全和规范安全生产技术专家库,确保处置重大公共安全事件技术支撑及时有力到位,提高应对和处置各类突发事故的能力和水平。建立统一的应急物资管理数据库,各级各部门实现资源共享,提高应急物资保障管理水平。

加强应急管理机制建设。汇聚和整合各部门和行业的信息资源,形成应急管理资源库群,建成城市应急中心辅助决策支撑平台。健全安全生产、交通消防、食品药品、(删除生产制造)、卫生防疫的预防预警、合成指挥、应急救援、技术支撑、物资保障、信息发布等体系建设,不断完善“通盘考虑、拼盘设计、地盘作战、全盘联动”的应急处置运作模式。建立应对城市危机的社会动员体系,推进公共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危机管理和防范风险能力。

(三)推进公共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健全交通消防安全监管机制。切实强化客运车辆、渣土车、危化品车、槽罐车等车辆的监管,督促车主和驾驶人员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定。强化对重点用车单位的安全宣传管理,深化禁酒风暴。强化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商贸区、化工厂、烟花爆竹储存点的消防监管,探索建立重大火灾隐患分级管理机制、行政监察机制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机制,实现防火管理信息化,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

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强化应急演练,不断提升科学预防的实效。完善市、区县通达的监测、预警和决策响应体系,健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平台,全方位完善应急指挥体系、应急救援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和媒体导控体系。进一步修订完善事故预防与控制、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生产“三同时”、应急救援处置规范等制度,充实基层、基础安监力量,加强现场监督和指导。继续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体制和法规标准体系,加强全民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督促企业严格按标准化安全生产,全面推进“安全街镇”建设,积极创建“国家安全社区”。从产业政策入手,从源头加强综合监管,严把化工园区准入关口,推进企业本质化安全度。深化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专项整治,开展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建设应急救援、职业健康监督、教育培训三位一体和安全生产技术保障中心。

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不断推进和深化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在强化政府监管的同时,切实提高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打牢食品药品安全产业基础。依法严厉打击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活动,及时响应老百姓对食品药品安全的热点反映和诉求,积极开展针对性专项治理,不断净化市场环境。完成食品药品检验新所建设并不断提档升级,完善药品检测体系,建立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和化妆品检测体系,完善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检测网络。积极创新食品药品安全社会防控网络建设,构建食品药品“网格化”社会监管格局,逐步形成党委政府主导、部门行业监督、社会单位负责、岗位员工执行、公民积极参与“五位一体”的防控网络,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多渠道投诉举报和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建设,完善食品药品质量追溯制度,不断提高全市食品药品监管整体水平。

健全气象安全监管机制。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机制、信息发布机制、社会动员机制和灾害调查评估机制等应急机制建设。完成一批重点基础项目建设,包括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系统、预警信息平台和指挥系统、移动气象台,公共气象信息快速发布系统等。构建气象灾害实时监测、短时临近预警和中短期预报有效衔接,预警信息发布、传播、接收快捷高效的监测预警体系。加强与有关部门和公众媒体的协作,共享防灾减灾信息,共建气象灾害防御格局。

(四)推进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体系建设

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着力加强村(社区)、镇(街道)两级信访工作场所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认真办理信访事项,健全信访事项办理工作机制,提高初信初访的告知率、转办(交办)率和一次性办结率。畅通信访渠道,不断整合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的群众诉求信息资源,及时化解信访矛盾,确保群众诉求“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进一步对接群众诉求。坚持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把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信访积案攻坚、群众权益保障作为重点,在社会建设新体制下对接民生诉求。扎实深入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在密切关系民生且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工程中全面引入稳评机制,通过专家论证、公众参与、专业组织测评等形式,充分预测风险,防范化解风险,减少新增矛盾,确保项目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安全性。

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全力推进领导干部接访、约访、下访和包案处理疑难复杂信访问题(“三访一包”)制度化。党政领导定期接待群众来访,部门和区县主要领导每月至少安排1天时间接待群众来访。深入开展“一助一牵手行动”,坚持走进基层、走进矛盾、走进信访老户家中,畅通渠道稳民心、多策并举解民难。大力开展重大信访疑难问题攻坚活动,积极化解信访积案,确保全市信访积案90%、进京访积案95%以上得到妥善化解。

进一步强化矛盾调解。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机制,推广“调处中心”运作模式,实现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行业协会调解、群众团体调解、中介组织调解有机衔接。全面实行大调解网格化管理模式,加强医患纠纷、劳动争议、物业纠纷等专业调解,落实排查调处分析报告制度。

(五)推进基层公共安全体系建设

强化基层公共安全组织建设。加快基层司法所、调解室、法律援助站的建设实施规划,完善基层派出所、社区警务室和公安检查站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区县、街镇两级调处中心等基层群众司法服务设施建设力度。加强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落实相关保障措施。加强基层综治办建设,整合基层政法综治和维稳工作力量,将政法综治工作中心建设成为“矛盾纠纷联调、社会治安联防、重点工作联动、突出问题联治、基层平安联创、社会管理联抓”的工作平台。

强化基层安全生产组织和管理体系建设。区县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基层安全生产执法机构和人员、装备建设,积极探索高新技术在安全监管领域的应用和推广,制定并分阶段落实执法检查装备配备标准,确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编制、人员、经费、装备“五落实”。通过强化基层安全监管能力,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现场监督和指导,及时做好预防、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防范体系。

强化基层公共安全管理体系。以社区为单位,开展用电安全、交通安全、房屋安全、涉水安全及防爆炸、防中毒、防火灾等公共安全管理工作。大力推进社区治安监控建设,推广安装电子监控、周边报警、楼宇电子对讲和家庭电子报警等系统。加强社区消防建设,及时改造易燃建筑密集区、棚户区,设置必要的消防水源,修建必要的消防设施、消防通道,提高抵御火灾能力。加强社区交通、用电等安全管理,配齐相应安全设施,及时消除交通、用电等安全隐患。

强化基层公共安全系列活动。加强专职联防队伍正规化建设,建好社区村庄义务巡逻、街头路面流动巡防、场所部位治安守望三支队伍。扎实开展区域平安创建和基层系列平安创建活动,实现平安创建活动全覆盖。深化基层基础建设,以“五有五无”社区创建活动为抓手,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管理工作。

四、重点项目

(一)推进“社区六进工程”建设。根据省市部署要求,创新以社区为单位、以小区为单元的“社区六进工程”,在全市764个社区、557个行政村、3021个小区,推行“车管、消防、外管、网管、危管、物管”进社区,集中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小区停车、治安防范、办事服务等难题,促进基层建设,切实控制案件总量、遏制隐患增量,以社区“小平安”积累社会“大和谐”,打造群众满意工程。

(二)推进“警务云计算中心”建设。依托现有公安信息化基础,引进云计算等先进技术,加快公安信息中心和警务信息化应用系统升级发展,逐步建成南京公安警务信息化云计算中心基本体系,经过3至5年的努力,实现公安信息化基础设施、警务信息数据及警务应用系统等资源随时获取、按需使用和灵活扩展,更好地为党委政府各部门、社会群众及全国公安机关提供各类信息服务。一期工程启动云基础设施平台、云支撑平台建设,同时启动云搜索、云指挥调度、云交通、云图像监控、反电信诈骗5个云应用系统建设。

(三)推进图像专网项目建设。结合南京道路、治安和监控建设使用现状,依托光纤技术,建设市、区县、街道图像专网,提高我市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整体水平和科技含量,增强预防、控制和打击犯罪方面的能力。

(四)推进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辅助决策信息化支撑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构建城市应急综合应用平台,能够应对各类突发的紧急事件,实现事前的监测、预警、防范;应急事件发生时进行快速、准确、科学地决策、协调、调度和指挥,事后的科学分析、评估。应急综合应用平台是以公安、安监、环保、气象、地震等部门安全科技和信息技术为支撑,以信息共享为前提,以应急管理流程为主线,软硬件结合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保障技术系统工程,具备重大突发事件风险评估分析、信息报告、预测预警、监测监控、综合研判、辅助决策、等专题功能,进一步提高突发公共事件处置过程中的科学支持和决策水平。

(五)推进气象灾害综合监测网络建设。完善沿江、重要河湖、水利工程、重点林区、旅游景区、经济开发区、生态保护区以及交通、通信、输电线路沿线地区气象灾害综合监测体系,重点强化灾害易发区的监测设施建设,加密监测布点,实现全覆盖。充分利用卫星遥感、雷达等技术,加强森林火险、暴雨等的监测。加强应急移动观测和通信保障系统建设,提高对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综合监测能力。在跨江大桥、高速公路、高速铁路、等沿线和主城区建30套能见度观测仪;加密自动气象站监测网,城市站网的密度从目前的10公里达到5公里,农村站网密度从15公里达到10公里。建设5部移动气象台,满足应急服务需求。新建5座梯度风、温度、太阳辐射观测塔和激光雷达。

(六)气象灾害预警业务系统建设。研发新一代区域中尺度数值预报业务系统,提高中小尺度天气系统分析预报的能力。建设专业气象预报系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系统、环境气象预报系统,开展城市安全、能源、交通、环境等气象保障服务。

(七)推进灾害预警与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加快构建气象灾害防御联动机制,继续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灾害联防格局。建立多灾种早期天气预警服务系统和气象灾害应急指挥平台,提高防御多种气象灾害的能力。主要公共媒体全面参与灾害预警信息传播,新建500块气象预警信息电子显示屏。推动社会各行业电子显示屏参与预警信息发布取得显著成效。

(八)推进市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和预防网络信息平台建设。强化科技兴安,加强安全文化建设。3年内在浦口区工大科技产业园内建成市安全生产综合保障中心,总投资5000万元,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2012年确保完成建设项目一期5000平方米主体工程并投入使用。加强科技创新,推进建立政府、院校、企业三级安全技术研发、实验和成果转化平台建设,按照安全生产科学信息化总体框架,加快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市应急救援资源库等各类安全生产科技信息应用平台(系统)建设。规范非煤矿山抢险救护分队建设。加快建成隐患自查自报信息系统。每年用于安全生产体系建设的投入不少于2000万元,重点构建市、区(县)、街道(乡镇)、企业四级安全生产信息化体系,搭建安全生产应急处置平台,做到正常动态监测,出现险情及时分析研究,统一协调快速处置,达到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快速全覆盖;完善安全监测预警体系,进一步充实市、区(县)、街道(乡镇)安监执法队伍并配备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必要的检查设备及装备。

(九)推进政法综治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建立全面覆盖、动态跟踪、联通共享、部门联动、功能齐全的政法综治信息管理平台。整合综治信息资源,建成涵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社会矛盾信息研判及化解、治安防控、打击犯罪、公共安全、政法综治基层基础设施建设等内容的市、区(县)、街道(镇)三级网络信息平台,实现实时动态监测、分析研判、协调指挥、适时处置。

(十)加快食品药品监督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建设综合检测机构,推进符合食品药品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互动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形成集实验室管理、检验数据管理和省、市药监局及相关部门之间安全交换、流转处理、信息资源共享的综合信息平台,逐步建立实验室limis系统。推进药械不良反应监测及评审认证中心建设,完善覆盖全面的监测信息上报网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公共安全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分管领导要亲自抓,明确部门和专人分阶段、分步骤有序实施。将公共安全体系建设的目标任务、工作举措、重点项目纳入各区县、市各有关部门的总体规划,加快公共安全体系各项建设内容的实施。

(二)落实经费保障。建立完善的公共安全投入保障机制,加大公共安全体系建设投入力度,重点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造、装备建设、信息化建设和队伍建设。

关于加快完善公共交通体系的实施意见

为落实“坚持民生为先,加强民生需求保障,把南京建设成为独具魅力的幸福都市”要求,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建设人民满意公交、创建公交都市,现就完善公共交通体系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建设思路

以轨道交通为骨干,形成大运量客流走廊;以地面公共交通为主体,形成地面的快速公交骨架;优化干线、轨道交通线和普线的衔接,加强支线、接驳线的覆盖面,形成便捷、面广的地面公交和地铁的融合线网。以出租汽车和轮渡为公共交通的辅助和补充,满足居民多样化出行需求。

二、发展目标

到“十二五”期末,全市公交分担率达50%。打造我市人文公交、畅达公交、绿色公交和智能公交,确保城市公共交通“便捷、舒适、安全、环保、优质”,建设具有国内一流、国际水准、人民满意的公交都市。

(一)人文公交。公交车辆档次提高,主城区空调车率达90%以上。万人拥有公交车不低于17标台,使用五年内的新车率不低于60%。车(船)安全设施配置到位,年公共交通责任事故死亡率小于2人/万车。公交候车环境改善,站容站貌良好,公交服务质量提高,群众满意率达85%以上。

(二)畅达公交。85%以上公交单行45分钟内到达;主城区居民5分钟步行到达公交站点,5分钟换乘;公交车平均行驶速度达到20公里/小时以上;主城区公交站点300米覆盖率达到90%以上。主城区公交线网密度达3.5公里/平方公里;外围新区线网密度2公里/平方公里。镇村公交线路覆盖率达到100%。公交车准点率90%以上。

(三)绿色公交。淘汰所有国ⅲ(不含)以下标准的公交车,60%以上车辆达到国ⅳ以上标准。清洁能源公交车不低于本市公交车总量的60%,青奥会主场馆、青奥村周边实行清洁能源公共汽车全覆盖;城市主干道基本使用清洁能源公共汽车。研究推行无轨电车。

(四)智能公交。公交各类查询、告知、问询等信息化系统完善,客运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安装率100%,公交车ic卡覆盖率100%。

三、政策举措

(一)坚持国有主导,深化公共交通资源整合通过整合,在全市形成3家以国有主导为主的公交企业经营格局。按照站运分离的原则,统一由1家专业管理部门管理场站的公共资源,保证公共产品的公益属性。在此基础上,重新优化公交线路、分配公交运能,统筹规划地铁运营、出租站点设置、客运枢纽建设、轮渡航线等公共交通资源。依据法律法规,出台相关政策措施,推进个体出租汽车的整合,改变现有的个体经营户管理分散的状况。

(二)实施公交“六大”工程建设,实现公交的提档升级

1、实施公交提速工程。建设轨道交通。实施公交走廊快速化改造,打通道路和交叉路口瓶颈,提升中心城区和关键路段的公交运行速度,形成快速公交复合通道体系;发展中运量公共交通,作为轨道交通的延伸、补充和过渡。加大快速线建设,沟通组团与组团之间联接。

(1)加快地铁建设。轨道交通形成“两横两纵”(2、4、1、3号线)和“三放射”(连接东山、仙林和江北线)的主要骨干客流通道。

(2)设置公交快线。结合地铁线路和过江通道开通,设置连接汤山、仙林、浦口、栖霞、雄州、东山等6条公交快线。地面公交在主城范围内形成“六纵六横”的快速干线公交网和六条连接周边组团的公交专线。

(3)拓展公交专用道的网络。在主城范围内每年建设不少于20公里的公交专用道,逐渐成环成网。对新建和和改造道路的公交专用道,要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完成、同步验收。

(4)建设道路信号优先通行系统。对主城区重点路段、公交客流量较大的主干道进行公交优先信号配置,减少公交车辆在交叉口的延误,提高公交车的运行速度。

(5)加强公交专用道的使用和监督管理。严格管理公交专用道,切实解决“专用道不专用”问题。加快安装公交车的车载监控设备,加大对违章进入公交专用道的其它车辆的监控和处罚力度。

2、实施公交枢纽工程。加强综合枢纽站建设;结合轨道工程建设,加快常规公交与地铁接驳换乘枢纽建设;结合中心城区主要客流集散点,建设综合换乘中心;结合各进入主城区的主要道路口,加快换乘枢纽建设。

(1)建设城际公共换乘枢纽。在已建大型综合枢纽南京南站的基础上,建设区域综合客运枢纽南京站;建设城际公共换乘枢纽江北客运站等,形成以主城为中心的东、南、西、北的外围大型综合性枢纽体系。

(2)建设换乘枢纽。建设区域换乘中心马群和泰冯路站;建设城市中心枢纽群中胜站。

(3)建设公交停车保养场。续建1个(仙林公交停车保养场)、新建3个(板桥生活区停车保养场、通盛总站、东杨坊场)、扩建4个公交停保场(东山总站、雨花台场、沙洲场、马群场)。

(4)建设公交首末站。建设和改造29个公交首末站。

3、实施线网优化工程。增加快、干、普、支接驳线路,强化与大型居住区、集中就业区、重要交通枢纽的衔接,总体上构筑“轨道公交两网覆盖全面、分布平衡、相互融合、乘行便捷”的一体化公共交通线网体系。

(1)优化公交干线网。优化稳定公交干线网,覆盖主要客流走廊,以公交专用道为依托,以线路延伸、局部调整为主,形成公共交通骨架网络。

(2)分区完善公交普线网。对主城、东山、仙林、浦口、六合等分区完善,覆盖次级客流走廊,填补干线服务空白,增加线网密度,提高覆盖率。

(3)加快构建公交支线网。打通支路覆盖街巷,规范街巷路侧停车,保证支路公交畅通,加大公交网络化覆盖,实现服务到百姓家门口。

(4)推进轨道、公交两网有机衔接。逐步优化调整与轨道交通衔接和重叠的9条公交线路,为市民出行提供多重选择。强化轨道拐点车站、交通换乘中心的公交支线接驳。尤其是结合轨道线路的建设,提前规划线路的调整和接驳点的建设,实现轨道线、地面公交线网的充分融合。

4、实施公交信息科技工程。以信息化为基础,建设公交信息科技工程系统,主要是“一个平台、三大中心”,即“城市公共交通运营监管信息平台,智能调度、运营监控和公众出行信息服务控制中心”,真正实现乘客、车辆、场站设施以及交通环境等要素之间的良性互动。

5、实施公交绿色环保工程。推动清洁能源公交车辆应用,新增和更新公交车,其中清洁能源公交车辆占总量的60%以上。试点推广公共自行车的租赁发展,实现路面公交、轨道交通的“最后一公里”接驳。

(1)新购公交车。新购公交车3000辆以上,且清洁能源公交车占60%以上。

(2)建设绿色公交线路。大力实施绿色公交线路创建活动,统一部署公交线路的新能源公交车辆,建设管理到位、排放达标、节能减排效果明显的绿色线路,充分发挥绿色公交线路示范作用。

(3)试点推广公共自行车租赁。在试点的基础上,在江宁、仙林大学城等区域逐步推广公共自行车的租赁发展。

6、实施城乡公交均等工程。推进公交公平化,体现公交公益性,加快城乡公交和客运建设,实现城乡客运统筹发展。

(1)城乡公交一体化。2015年前,“两县”镇村公交开通率100%。建设乡镇19个公交场站(枢纽站),并达到四级站标准。城区居民公交换乘系数控制在1.35以内,城乡居民一次乘车直达镇街,农村居民一次换乘到达区(县)城区。城市公交、客运班线覆盖、镇村公交公司化率均达100%。

(2)实行城乡公交刷卡付费措施。全市城乡公交车全部实行ic卡刷卡付费。

(3)实施公交换乘优惠措施。实行公交换乘优惠措施政策。公交车与公交车、地铁之间的换乘,在现行低票价的基础上,采取进一步优惠政策,从而鼓励换乘,提高公交分担率。

(三)加强城市公共交通的管理,提升城市公交服务质量实行公交成本规制。建立严格、规范的企业成本规制体系,通过建立单位成本标准,合理界定公交行业成本范围,科学测算、审核和评价公交企业经营状况,以促进公交企业进行成本控制。同时,将成本规制作为公交财政补贴计算的主要依据。

建立公交服务规范。按照《南京市城市公交行业管理规范》,全面修订现行的服务规范,完善五项服务规范标准(驾驶员、站调人员、导乘人员、车容车貌、站容站貌五大服务标准),建立一套标准化的服务流程。按照规范的标准要求,加强督促和管理。

强化公交企业管理。增强公交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加强公交企业的自律管理;按照公交营运服务各项指标,规范营运时间、车辆配套、服务供应、票务管理、安全行车等标准,切实做到规范服务,优质服务。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实行部门联合例会制度,形成以规划、国土、交通、财政、税务、住建、物价、公安、城管等部门综合保障推进机制,按照职责,制订计划,明确任务,督促推进,确保落实。

(二)建立公交优先保障机制。加大对公交的投入,建立长效、稳定的公交投入补偿机制,明确投入主体和责任。落实公交的基础设施建设优先、行驶路权优先和道路信号优先政策。

(三)建立参与监管机制。建立公共服务民主参与机制,成立市民乘客委员会,从“走进社区倾听”到“请进来参与决策”,让公共服务更加贴近群众需求,发挥行业部门的监管职能,按照规范要求和标准,加大对公交企业的监督管理。

关于加快完善公共文化体系的实施意见

为落实“坚持民生为先,加强民生需求保障,把南京建设成为独具魅力的幸福都市”要求,提升群众文明素养和身体素质,现就完善公共文化体系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建设思路

以建设人民幸福城市为目标,充分发挥南京资源优势,积极发挥文化体育的多元社会功能,丰富群众文化体育生活,增强社会凝聚力。坚持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原则,以政府为主导,以公共财政为支撑,以创建国家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示范区为抓手,完善四级公共文化体育服务网络,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体育权益。打造网络健全、结构合理、发展均衡、运行有效的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

二、发展目标

(一)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

1、“十二五”期末,实现市建有图书馆、群艺馆和博物馆,区县建有图书馆、文化馆,镇街建有综合文化站,村(社区)建有文化室的目标。2012年村(社区)文化室建成率达100%。

2、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实现市、区(县)建有支中心,街(镇)建有基层服务点,村(社区)建有基层服务网点。2012年50%村(社区)建成社区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网点,2013年社区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网点建成率达100%。

3、新建扩建一批区县文化馆、图书馆。2012年完成建邺区文化馆、图书馆,玄武区文化馆、高淳县图书馆,溧水县文化馆、栖霞区文化馆、图书馆等一批新馆的建设。“十二五”期末,达到每万人拥有公共文化设施面积1200平方米,实现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全覆盖,不断提高设施的运行、管理和使用效益。

4、建成体育强市和亚洲体育中心城市。建设和完善青奥会比赛和训练场馆,继承和发展青奥会体育遗产。改善体育训练设施,建设国内一流体育运动学校。建设规模适度的市级综合性体育设施,为南京申办高级别国际大型体育活动进一步积累基础设施条件,形成与国际化城市相适应的体育设施管理体系。“十二五”期末,人均体育设施位居全国同类城市先进水平,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0平方米/人以上。

5、努力构建亲民、利民、便民的“四有”(有完善的体育健身设施、有健全的体育健身组织、有科学的体育健身指导服务、有丰富的体育健身活动)健身环境,构建城市社区“10分钟健身圈”,实现城镇社区体育设施基本全覆盖。落实《南京城市体育设施布局总体规划(2007-2020年)》,加大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力度,对全民健身设施进行维修改造和提档升级。

(二)全面实施文化体育惠民工程

1、推进公共图书馆数字化建设和总分馆制建设,实行市、区(县)、街(镇)、村(社区)四级图书馆(室)通借通还的“一卡通”服务,推进数字图书馆建设。2012年在江宁、六合两区完成市、区两级公共图书馆通借通还的试点工作,2013年在全市全面推开。

2、采取政府购买保险、财政补贴奖励、部门联动推进、信息公开公示等一系列措施,实现图书馆、群艺馆、文化馆(站)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推进机关、学校及各类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设施对公众开放,免费提供基本文化体育项目服务,保证免费开放时间,不断扩展丰富免费开放服务内容。

3、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继续开展为基层“送图书、送演出、送电影”、“百场公益演出广场行”、“公益交响音乐会”、“公益合唱音乐会”等文化惠民活动,打造“群艺大课堂”等公益文化服务新品牌。

4、继续开展“金陵合唱节”、“金图讲坛”、“南京文化艺术节”、“少儿艺术团队比赛”、“社区文艺团队大赛”等群众文化特色品牌活动及各区县特色文化活动,通过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公益性文化活动,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5、广泛开展以青奥为主题的全民健身活动。以“全民动起来、青奥更精彩”为主题,大力实施以南京成功申办青奥会纪念日命名的“211”全民健身工程,即:力争让市民至少学会一动一静两项体育健身运动,建立一个市民健身大讲堂,每年为一万名市民免费进行体质测试。深入实施“百万市民健身工程”和“农民体育幸福工程”两大体育惠民工程,巩固和发展元旦健身长跑、“全民健身节”系列活动、“8月8日”全民健身日活动、“9月29日”世界步行日活动、健身气功免费公开教学活动、登山活动、南京都市圈体育舞蹈公开赛等七大全民健身品牌活动。

6、健全全民健身组织网络体系。健全社区居委会体育指导站,增加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加强对晨晚练健身点的体育指导,积极发挥志愿性社区体育俱乐部和群众自发性体育组织的作用,规范管理,充分发挥其全民健身示范引导作用。

7、加强全民健身服务网络建设。加强全民健身宣传,密切与媒体、企事业单位及各类社会组织的合作,进一步发挥市体育科普讲师团作用,开设“青奥健身大讲堂”,构建常态化的全民健身服务平台,大力普及体育健身知识,提高公众体育健身素养。完善国民体质监测网络,巩固发展南京国民体质监测队伍1+13(市+13个区县)模式,提升国民体质监测服务质量,实现年监测人数2万人左右,为全民健身提供科学指导。

(三)提升建设水平,创建公共文化体育示范区

1、以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为抓手,以创建镇街“示范文化站”和村(社区)“文化室示范点”为载体,创建一批网络健全、结构合理、发展均衡、运行有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培育一批具有创新性、带动性、导向性、科学性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项目。

2、“十二五”期间,力争我市达到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标准;2-3个以上的区(县)达到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标准;20个以上的街(镇)达到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街镇)标准。2012年确保1个区、10个街(镇)进入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行列。

3、全市文化馆、公共图书馆全面达到国家一级馆标准;全市建成50个示范文化站,100个五星文化站,1000个达标文化室,建成100个省级城市社区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示范点。2012年,完成26个“示范文化站”、80个村(社区)文化室示范点建设。

4、加大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力度。通过主城区和郊区(县)老城区的城市社区“10分钟体育健身圈”建设,提升街道、社区体育设施配套标准,加强社会体育资源整合,有效弥补公共体育服务,努力建设具有南京特色、全省领先、全国先进的“体育生活化”社区。到2015年,每个街道建成1个“体育生活化”示范社区。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1、建立考核机制,把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干部政绩考评体系,实行文化体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将服务群众和群众满意度作为重要考核指标,每年度实行考评表彰。

2、建立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团体积极参与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以基层为重点,制定统筹城乡文化体育发展的相关规划、政策、措施。

3、建立政府与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机构的专家咨询制度、公共文化服务机构运营的公众参与制度,形成政府宏观管理、行业协会参与、公共机构法人治理的管理模式。

(二)政策保障

1、把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对当地政府的考核指标体系,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财政预算以及城乡建设整体规划。

2、切实按照国务院《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和文化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编制的《公共图书馆建设用地指标》、《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文化馆建设用地指标》、《文化馆建设标准》、《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标准》、《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用地指标》等标准,无偿划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体育馆等公益性文化体育设施建设用地。

3、加快推进公益性文化体育事业单位改革,形成责任明确、行为规范、富有效率、服务优良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4、制定落实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文化体育事业建设的有关政策。调动行业协会、社会团体和居民自办文化体育服务群众的积极性,使之成为政府公共文化体育服务的补充。

5、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好公共文化场所服务人员。

(三)经费保障

1、建立完善公共文化体育投入保障机制,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2、财政对文化体育的投入增幅应不低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

3、为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单位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撑,保障购买器材、开展各项文化体育活动、免费开放等经费开支,最大限度满足群众的基本文化体育权益。

4、成立文化体育发展基金会,动员社会力量,筹措文化体育基金,为科研、奖励对文化体育事业有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等提供保障。

关于加快完善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

为落实“坚持民生为先,加强民生需求保障,把南京建设成为独具魅力的幸福都市”要求,加强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现就完善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体系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建设思路

按照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全面做好人口工作的目标要求,以提高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主线,以增进家庭福利、促进家庭健康、提升家庭发展能力为重点,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基层基础,全面构建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体系,健全和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体系,建立和完善全员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不断提升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发展目标

到2015年,全市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机构建设覆盖率达95%以上;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覆盖率达95%以上;家庭健康服务覆盖率达95%以上;大中学生“青春健康”教育的覆盖率达95%以上;0-3岁儿童早期发展工作推进率95%以上,各区(县)每年培育1-2所全日制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中心;全面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全市计划生育公益金(生育关怀基金)规模达到1000万元;“新社区、新家庭、新文化”活动覆盖率95%以上;建设省级人口文化示范基地5个、市级人口文化示范基地8个;群众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满意率达到95%以上。

三、政策举措

(一)加快构建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体系坚持人口计生综合改革和转型发展,以各级“世代服务”机构为依托,建立市、区县、街镇、社区(村)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中心(站、室)。

1、制定建设规划和标准,统一机构名称、外部标识、功能布局、服务形式、基础设施等,合理整合和配置公共服务资源,制定服务规则和标准,提供规范的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

2、健全和完善生殖健康服务、儿童早期发展、青春健康援助、老年健康指导、人口宣传教育、行政事务受理、人口信息管理(人口发展研究)、人才队伍培训等八大综合服务职能。

3、加快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系统信息化建设,扩大网上公共服务范围,构建公众与政府之间互动的信息平台,逐步实现城市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的网络化和信息化。

4、重点建设和改造市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所,增挂“南京市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中心”牌子,调整内设机构,拓展服务职能,适应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的需要。

(二)深入推进“世代服务-幸福家庭”工程各级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机构全面履行服务职能,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以家庭成员为服务对象,提供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家庭保健等方面服务和产品,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

1、制定“世代服务-幸福家庭”工程实施方案,明确重点和目标,全面推进“世代服务”提质工程、优孕优生优育工程和幸福家庭健康促进工程。

2、以项目推进为抓手,提升技术装备水平,进一步拓展服务功能,开展孕前优生促进、避孕节育服务、科学育儿指导、青春健康援助、不孕不育防治、家庭营养指导、老年健康保健等,建成一批国家级和省级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示范中心(站)。

3、充分发挥各级“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阵地作用,不断优化市、区县、街镇、社区(村)四级服务网络,积极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专家支撑,社会联动,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

(三)全面实施“三优”(优孕优生优育)计划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以“好孕”计划、“南京宝宝网”为载体,以新婚夫妇、怀孕夫妇、0-3岁婴幼儿的父母及监护人为目标人群,普及孕前优生和儿童早期发展知识,提供个性化指导服务。

1、建立完善市及五区县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实验室。在完成高淳县、溧水县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实验室建设的基础上,2012年完善江宁区、浦口区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实验室;2013年完成六合区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实验室。

2、构建0-3岁儿童早期发展服务体系。积极探索和建立“政府指导、部门监管、市场运作、社区组织、家庭参与”工作机制,建立0-3岁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服务中心,培育机构服务,发展社区服务,鼓励居家服务,促进0-3岁婴幼儿早期发展事业。

3、综合开展0-3岁婴幼儿早期发展服务。各区县统一组织实施,对0-12个月婴幼儿的家长及看护人提供入户科学育儿指导服务;对13-36个月的婴幼儿有计划地免费提供体验式服务;创建0-3岁婴幼儿早期发展示范基地,提供系统化、标准化、规范化的科学育儿服务。

4、广泛开展公益性、普惠性科学育儿知识宣传。开办“南京宝宝网”,举办父母学堂、开展亲子活动,传播普及科学育儿知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设专栏或专题节目,开展科学育儿宣传咨询服务。

(四)着力完善家庭发展政策

建立完善“政府为主、社会补充、覆盖城乡、公平合理”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体系,建立人口计生奖励扶助标准增长机制,切实保障群众实行计划生育合法权益。

1、落实现行城乡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全面兑现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以及城镇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企业职工“一次性奖励”。

2、扩大计划生育公益金(生育关怀金)规模。2012年市级不低于100万元、区县不低于20万元,并逐年递增。2015年市级不低于300万元、区县不低于50万元。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公益金制度,定向扶助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计划生育贫困家庭等。

(五)切实加强家庭人口文化建设

以建设幸福家庭、构建和谐社会、创造美好环境为目标,将家庭人口文化有机融入城乡环境建设和大众文化建设,更多关注生命质量和家庭幸福,使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实现对家庭全覆盖,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被群众普遍接受。

1、组织实施“人口文化-和谐家园”工程,充分整合社会文化资源,建设市、区县、街镇、社区(村)四级人口文化基地,为幸福城市建设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家庭幸福。

2、实施“新社区、新家庭、新文化”计划,打造具有南京特色的社区人口文化、家庭人口文化,弘扬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激励家庭成员提高综合素质,增强家庭发展能力,促进家庭发展和社会和谐。

3、利用每年“5.15”国际家庭日、“7.11”世界人口日、“9.25”《公开信》发表等重大纪念日,广泛开展主体宣传活动,引导群众树立诚信守法、文明健康、性别平等、尊老爱幼的新型家庭人口文化理念。

四、重点项目

(一)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项目。依托“世代服务”提质工程,拓展服务功能,建立市、区县、街镇、社区(村)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中心(站室),重点完成市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中心改造项目,完成江宁区、浦口区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中心易地重建,基本形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善、分布合理、服务高效的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体系。

(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市、区县政府将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纳入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在2011年完成高淳县国家试点、溧水县省试点的基础上,2012年全市普遍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2013年各区县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覆盖率均达到或超过省级指标。

(三)0-3岁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中心项目。依托各级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平台,培育和构建市、区县、街镇、社区(村)儿童早期发展指导中心,各区县每年新培育1-2所全日制托儿机构,普及科学育儿知识,使群众普遍享受良好的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切实提高人口素质。

(四)“青春健康与青奥同行”工程项目。以举办青奥会、亚青会为契机,在大中学生中开展“健康教育、青春关怀、爱心互助、社会实践”四大行动,建成30个“青春健康教育示范基地”,编印大、中学生青春健康读本,举办专家讲座200场、同伴教育3000场。

(五)“人口文化-和谐家园”工程项目。积极融入南京“十大功能板块”建设规划,建设人口文化公园、人口文化广场、人口文化长廊等标志性设施,实现市、区县、街镇、社区(村)四级人口文化阵地建设全覆盖。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综合决策与统筹协调。各级政府要把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纳入改善民生的总体部署,纳入重大事项督查范围。

(二)强化目标责任考核评估。健全和完善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考核评估体系。加强人口数据库建设,不断提升数据质量,利用数据搞好分析评估。

(三)强化公共财政投入保障。健全“财政为主、城乡统筹、稳定增长、分类保障、分级负担”的投入保障机制,确保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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