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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服务业统计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颁发部门】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

【发文字号】 宁政办发[2011]19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服务业统计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宁政办发〔2011〕193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提高服务业统计工作水平,指导、协调解决服务业统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区服务业统计协调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组织、研究、部署、协调全区服务业统计工作,建立健全覆盖全区的服务业统计网络,加强各成员单位资料报送、信息共享、数据发布等方面的合作沟通,不断提高服务业统计数据质量,使服务业统计数据能够真正全面、系统、完整地反映全区服务业运行和发展状况,为自治区党委、政府宏观调控、制定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组成人员

组 长: 赵小平  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许 宁  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

袁进琳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梅廷彦  自治区统计局局长

成 员: 沈左权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张苏安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马露萍  自治区编办副巡视员

戎生灵  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

杨有明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张吉胜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王法正  自治区商务厅巡视员

方 彦  自治区水利厅副厅长

张成军  自治区民政厅社会组织工委专职副书记

杨树森  自治区教育厅副巡视员

阮教育  自治区文化厅副厅长

马秀珍  自治区卫生厅副厅长

王静波  自治区国资委副主任

郭义祥  自治区国税局副局长

毛宏业  自治区地税局副局长

武晓平  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童万才  自治区广电局副局长

薛 刚  自治区旅游局副局长

朱 尼  自治区统计局巡视员

黄 群  国家统计局宁夏调查总队副巡视员

张宁成  宁夏邮政管理局副局长

李 锦  宁夏通信管理局副局长

刘 艳  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副行长

薛晓雷  宁夏银监局副局长

李建良  宁夏证监局副局长

亓新政  宁夏保监局局长

王海鹏  民航宁夏监管局局长

邢 涛  兰州铁路局副局长

王久彬  银川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张柏森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马中勇  吴忠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田治富  固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张宏年  中卫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统计局,朱尼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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