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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市推进村级“四有一责”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颁发部门】 南京市政府

【发文字号】 宁委[2011]36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市推进村级“四有一责”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宁委〔2011〕367号)


各区县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我市村级“四有一责”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快提升村级发展能力,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市推进村级“四有一责”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绍泽 市委副书记

副组长:徐金万 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陈维健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王留平 市委副秘书长

许 明 市政府副秘书长

施 军 市委组织部部务委员

陈恒斌 市委农工委副书记

唐建荣 市发改委副主任

汪 熙 市住建委副主任

于建宇 市科委副主任

赵 军 市民政局副局长

李昌训 市财政局副局长

包洪新 市环保局副局长

叶 斌 市规划局副局长

陈 雷 市城管局副局长

夏功年 市农委副主任

徐小春 市水利局副局长

李俊才 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农工委,王留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施军、陈恒斌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中共南京市委
南京市人民政府
2011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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