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三城”同创进一步深化生态建设工作的决定
(宁委发〔2011〕66号 2011年12月12日)
为积极保护和有效改善生态环境,提升生态文明水平,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加快把南京创建成为国家生态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打造独具魅力的绿色都市,为全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现就加快“三城”同创,进一步深化生态建设工作,作出如下决定。
一、进一步认识加快“三城”同创,深化生态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
1、深化生态建设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通过生态建设,构建生态安全格局,维护良好的生态系统,形成宜居的人居环境,将南京打造成国家生态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城乡和区域的融合发展,体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根本要求。
2、深化生态建设工作是实现绿色发展的重要载体。通过生态建设,大力倡导低碳生活和绿色生产,化解资源环境约束,降低发展的资源和环境代价,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生态意识和环保意识,加快推进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建设,实现生态建设与经济发展的双赢。
3、深化生态建设工作是率先实现基本现代化的有效途径。通过生态建设,优化发展途径,营造发展优势,破解南京基本现代化进程中资源环境的瓶颈制约,化解群众关心关注的突出环境问题,全面改善城乡生态环境质量,彰显南京山水城林特色,重塑南京蓝天碧水、绿水青山,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
二、明确生态建设的要求和目标
4、全面把握生态建设的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绿色发展”战略,坚持民生为先、统筹为要、生态为基、文化为魂,以创建国家生态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为载体,统筹安排生态创建工作,举全市之力全面推动生态建设,努力将南京建设成经济生态高效、环境生态优美、社会生态文明,自然生态与人类文明和谐统一的现代化国际性人文绿都。
5、切实遵循生态建设的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保护优先。加强生态保护,以保护和恢复生态功能为重点,开展生态建设与修复;在保护优先的前提下,合理利用生态资源,提高生态效用。二是坚持生态为基。将发展建立在生态环境容量和资源承载力的约束条件下,以资源环境倒逼发展转型。三是坚持城乡统筹。以城乡统筹发展为出发点,全方位开展市域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推进城乡生态建设一体化进程。四是坚持重点推进。科学设定各阶段行动目标与任务,集中力量推进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项目的建设,务求生态创建工作实效。
6、确保实现生态建设的总体目标。2012 年,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指标全面达标,并力争通过国家验收;2013年创建成为国家生态市和国家生态园林城市。2015年,达到基本现代化对应的生态建设要求。全市重点受保护区域占全市国土面积20%,林木覆盖率达到28%以上,城镇绿化覆盖率达到 45%,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 15 平方米。确保生态环境质量根本性改善,生态安全体系基本形成,生态建设水平显著提升,生态产业长足发展,生态文明建设水平走在全省前列。
到2020年,基本建成以循环高效为特征的生态产业体系,以节约集约为基础的资源保障体系,以污染防治为重点的环境保护体系,以生态网架为支撑的生态安全体系,以人与自然和谐为基础的生态人居体系,使南京成为经济生态高效、环境生态优美、社会生态文明,自然生态与人类文明和谐统一的现代化生态型城市。
三、构建生态产业体系
7、加快调整产业结构。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和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确定不同区域的主体功能,统筹谋划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城市化格局。加快建设产业集聚区,打造现代产业集群,促进产业集聚和产业升级。大力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淘汰高能耗、高排放的落后产能,积极推进传统产业高端化、开发区(工业园区)生态化。坚持绿色发展导向,大力发展金融、物流、旅游、会展、信息、咨询、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不断提高服务业在地区生产总值中的比重。
8、大力发展生态工业。加大清洁生产推进力度,全面落实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制度,确保重点企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计划,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和国内领先水平。积极构建生态产业链,开展循环工业企业建设示范,优化配置上下游企业间各类资源,最大限度地提高资源的循环利用率和生产率。
9、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切实转变农业增长方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增值能力,提高农业产业化、标准化和生态化水平,构筑融经济、生态、旅游功能为一体的都市型、生态化农业体系和布局。加大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发展特色农业生产。优化农业产业布局,构建生态农业功能圈。培育生态发展模式,建立规模化养殖场污染零排放、自净式水产养殖、规模化适宜密度水产养殖和清洁化养殖等多种养殖业发展模式。
10、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业。整合自然景观与六朝文化、明朝文化、民国文化等人文旅游资源,凸显精品生态旅游特色,形成以山水城林、自然与人文、科技与文化融合为主题的旅游目的地。重点建设一批生态休闲度假旅游基地和农业生态旅游基地。整合沿江旅游资源,形成具有浓郁滨江色彩的生态旅游观光带。优先引导旅游产业链中餐饮、购物和娱乐环节的生态消费。
四、构建资源保障体系
11、集约利用水资源。加大饮用水源地保护力度,优先建设保护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增强公共供水保障能力,提高公共供水普及率,全面实现城镇居民生活用水的公共供水。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将节水作为资源节约、减少排污的基础工作,重点加以落实。限制高耗水产业发展,做好高耗水企业的节水技术改造,推进尾水资源化利用。推进城市节水,推广使用节水设备和器具。推进农业节水,实施农业节水灌溉,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 0.7 以上。保障生态环境用水,常态化实施河道引水补水工程,提高水环境承载能力。
12、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增强建设用地的供给能力,在严守“生态红线”的基础上,加强现有建设用地的优化配置。加强对闲置土地的清理和处置力度,盘活土地存量。全面落实保护耕地的各项措施,切实保护基本农田。提高生态用地保障能力,加大力度保护现有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生态系统及生物多样性保护区。不断保育生态用地,实现生态保护功能的持续积累和提升,保障城市生态安全。
13、集约利用能源。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大力推进能源清洁利用。按照“满足需求,保护环境”的原则,建立充足完善、安全高效、稳定清洁的能源供应系统,优化石油、煤炭、天然气、输入电力的比例。依靠科技进步、政策引导,发展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新能源,鼓励利用太阳能、地热能和生物质能。利用我市光伏电产业优势,加快实施太阳能光伏发电工程,实现支持产业发展和发展清洁能源的双重效益。全面加强节能工作,强制淘汰耗能高、技术水平低的工艺和设备,做好电力、煤炭、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建材等重点耗能行业和年能耗5000吨标准煤以上企业的节能降耗工作。加快推进实施集中供热。加大对节能环保产业的支持力度,促进节能产品的技术开发、生产和推广使用。
五、构筑生态安全体系
14、实施最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按照《南京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严格保护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郊野公园等大型集中生态绿地;严格保护城镇发展轴之间、城镇组团之间生态楔形绿地和隔离绿地内的山体、水体及已有的林地和湿地资源,以及具有生产防护隔离功能的生产防护用地;严格保护沿江、沿河、沿路等具有生态涵养和景观塑造等功能的带状绿地。加快推进生态网架建设,建设“四横两纵”生态廊道,不断优化生态用地格局,有效维护市域生态安全。
15、落实生态功能分区。落实生态市建设规划中的生态功能分区。中部重点发展高端产业,打造宜居环境,建设现代化绿色都市;六合北部、浦口部分地区及高淳、溧水部分地区,立足生态优势,发展生态产业,实现特色发展,建设现代化美丽乡村。禁止不符合主导功能定位的开发活动,引导人口有序迁出,形成良好的资源生态绿色屏障和市民观光休闲空间。
16、保护重要生态功能区。严守“生态红线”,严格实施生态空间管制,重点保护以紫金山为核心的紫金山生态源区,以及北部止马岭、西部老山、东部青龙-大连山、南部云台山、东南东庐山、西南牛首山-祖堂山等“一核六片”生态源区。强化饮用水源地、水源涵养区、重要湿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重要生态功能区的刚性保护,防止重要生态功能区遭到蚕食和破坏,确保重点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的比例在20%。着重强化生态涵养功能,重点对基本农田保护区、提供饮用水源的重要河湖水面及生态缓冲区、各类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区、生态文化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灾害频发且威胁较大的区域实行强制性保护。
17、加强生态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强生态破坏区修复,严控开山采矿,推进干道两侧生态复绿修复工程。重点实施废弃露采矿山宕口环境整治项目,禁采区范围内基本实现复绿修复。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区建设和管理,保护珍稀濒危物种及其栖息地。控制外来有害物种入侵,把自然保护区和重要生态功能区等区域及内陆水域作为外来有害入侵物种防治重点区域,制定防治计划,清除外来有害入侵物种。
18、强化森林资源保护。提升我市森林结构与质量,保障森林生态系统的稳定和健康发展。通过抚育保护、林相改造、近自然经营等技术措施,改善林分结构,提高林地稳定性和生产力水平,提高林分蓄积量,提升生态和景观效能。建立森林资源调查监测体系,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强化森林防火和病虫害防治等工作,严厉查处乱砍滥伐林木、乱占滥用绿地等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全市森林资源的安全。
六、提升生态绿化品质
19、实施“绿色南京”工程。建设“一园四带五片一百个小游园”,集中彰显绿化特色,使城乡环境与园林绿化和谐交融。结合河道整治和湿地保护,对长江等外河及重要城市河道的沿岸两侧进行绿化和造林质量提升。加强水土保持工作,重点对石臼湖、固城湖等湖泊的岸线进行绿化完善和提档升级,形成“林水相依、林水相连、以林涵水、以水养林”的生态景观防护廊道。
20、建设城市公园游园。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为先、凸显人文”的建设理念,打造城市休闲空间。重点推进“玄武湖-中山陵中央公园”等一批公园的提档改造,提升城市公园品质。完善绿水湾等湿地公园,强化各级森林公园创建力度,逐步构建以主城为中心向郊县辐射、分布均匀、特色显著的郊野公园网络体系。优化整合城市土地资源,建设100个城市休闲游园绿地,实现“出行300米,步行5分钟”即能到达一块游园绿地的目标。
21、实施城市立体绿化。以“拆建同步”为原则,建绿、补绿、插绿,主城范围内50%的沿街实体围墙实现破墙透绿。实施垂直绿化,美化城市桥梁和公共建筑等空间立面,形成多层次、立体化的城市公共绿化空间。以城市道路为载体,结合干道、街巷环境综合整治,以提高绿量和品质为重点,建设中心区街头绿地,提升道路分隔带以及行道树绿化景观水平。
22、建设绿色风光带。合理利用滨江岸线,在整体提升生态环境的基础上,建设滨江百里风光带,体现南京滨江特色。改善秦淮河沿线景观环境,充分挖掘沿线历史文化积淀,建设传承南京灿烂历史、提升城市品质的明外郭-秦淮新河百里风光带。实施重点道路沿线绿化,建设绕城绕越公路、高速公路、干线公路、县乡公路绿色通道,构筑多功能、多层次、全贯通的森林生态廊道。
七、实施生态创建细胞工程
23、推进生态县(区)创建。全面推动三区两县生态创建,到 2012 年,溧水县和浦口区成功创建国家生态县(区),到2013年,六合区成功创建国家生态区。加强镇村生态环境保护,加快推进污水收集管网、污水处理厂等基础设施建设,有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到2013年,80%以上的镇创成国家级生态镇,80%以上的村创成省级以上生态村。
24、推进生态产业园区创建。加快对省级以上开发区生态化改造,推进供热、污水等公共设施一体化建设,实现信息流、物流的有机链接,提高资源能源的使用效率。到2012年,建成国家级生态工业园2个,到2015年,建成国家级生态工业园4个,省级生态工业园4个。
25、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编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明确建设任务,落实相关责任,到 2015年,江宁区和高淳县建成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依托我市森林资源和湿地资源,打造集自然游憩、生态文化展示、森林湿地生态体验、科普教育于一体的生态文化示范基地。到2015年,建设6个生态文化示范基地。
26、推进环境友好型企业创建。积极开展环境友好型企业创建,大力推广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鼓励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促进企业原料、水资源等循环利用和污染物减量排放。2014年青奥会前,全市50%以上的重点耗能和排污企业完成创建任务;2015年底,重点企业基本达到环境友好企业标准。形成一批在生产规模、产品结构、产出效率、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等方面达到国内行业先进水平,生产活动与周边环境协调的示范企业。
27、推进绿色人居环境社区创建。按照城市化发展和社区建设的新要求,创新和深化绿色社区外延和内涵,不断完善绿色社区创建标准,建设自然人文融为一体的城市生态社区,让更多的老百姓享有环境实惠。到2015年,建成区80%以上社区达到绿色人居环境社区标准。
八、健全生态建设工作的保障体系
28、完善组织领导体系。各级党委、政府切实加强对生态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真正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切实负责,部门各司其职,整体协调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市委、市政府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同志挂帅的领导机构,加强对生态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职责分工,下设生态市创建、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森林城市创建等工作机构,具体负责各项创建工作的推进实施。
建立生态创建专项工作制度。定期召开各单位分管领导和联络人的协调会议,研究推进生态创建各项工作。定期发布生态创建工作通告,制定并实施年度创建工作计划。组织开展生态建设与修复等专项行动,解决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
29、严格绩效考核与督查督办。建立生态建设评估考核机制,细化年度考核指标,制定奖惩办法,并严格考核落实。各区县、各部门要制订年度工作目标,提出具体措施和工程项目,狠抓责任落实。对生态建设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各级政府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不认真落实各项措施的单位,依据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30、加大落实生态建设资金保障。建立“市区联动,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形成市区联手、合力推进的良好氛围。积极争取国家、省有关支持政策,做好生态建设的政策支撑和资金保障。全市各级财政统筹安排各项专项资金,按照“整合存量,优化增量”的原则,加大生态修复、人居环境建设等投入力度。积极探索生态补偿机制,用活政府财政转移手段。拓宽社会资金参与的方式与渠道,带动社会投资,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良好局面。
31、引导鼓励公众参与。广泛开展生态建设的宣传教育,充分发挥群众智慧促进生态保护与建设。集中民智、体现民意、激发民力,积极营造社会协同、全面参与的良好氛围,确保各项任务顺利进行。